林內特想收手了。
它厭倦毫無意義的戰鬥。
美食者是喜歡進食,享受人生,過優雅的低調的生活,而不是像一個莽夫戰士一樣,沒得事幹和人打生打死。
不過,這卻是不行的。
因為,無論如何,有人不答應。
一個人哈哈大笑起來。
這個人,和他的笑聲,在這幽寂的古堡上,不住飄揚。
道森聽民就不爽。
他冷眼看去。
“什麽人,敢在我的城堡旁如此放肆!”
道森他們是講究人。
講格調的。
你像卡洛斯伯爵。
他們一行人,最初,有禮貌的上門,拜訪。
雖說有些羊入虎口的感覺,但在一開始,道森和林內特是真的隻想招待一下,不是說要殺了吃了。
人要有品。
要講品德。
人家登門拜訪,禮貌,客氣,周到,講究。
你卻把人給吃了。
這像話嗎?
隻是卡洛斯自己太精明了,不肯裝一個難得糊塗,揭破了美食者家族的秘密,這才搞出了這麽一場的戰鬥。
但即便如此,雙方也沒吃太大的虧,所以也是能收手的。
什麽?
你說那個睡過去的老血裔?
別開玩笑了。
這老家夥在美食者家族眼裏,就是一垃圾,是一條道格而已。
哪至於就要為了此人就拚命的道理呢?
但正準備收手時,有人來了。
這人如此無禮,在別人家旁邊,放聲大笑。
這種無禮,與張狂,一聽就能聽得出來。
惡意滿滿的啊。
眾人望了過去。
卡洛斯伯爵一下子臉色難看無比。
“中土人,這是怎麽迴事,我是相信了你,但結果,你就是這樣迴報我的信任的?”
原來在附近有一棵樹上,在那樹冠之上。
如此輕柔,細軟的枝梢,卻有一個人。
不。
是一個騎著馬的男人。
這人騎了一匹高頭大馬,卻是站在樹冠之上,詭異到了極點。
坦白說,如此倒也是不能接受。
畢竟卡洛斯伯爵在世界上混太久了,對於新奇怪異的事,有很強的接受能力。
但是。
眼前的這一幕卻太讓他吃驚了。
因為對方馬上有一個人。
是他的女兒,蘇維婭。
劉醒非歎了口氣。
他道:“抱歉,我已經做到了最好,沒想到還是發生了這樣的事,你也該看到了,我安排蘇維婭在最後麵,你往常也是這麽安排的吧,隻是沒想到發生了意外,這個人是意外跳出來的,他應該和你們沒關係。”
劉醒非說到你們時。
看的是林內髒和道森。
二人也是皺眉。
它們雖然和劉醒非他們敵對,卻也對這個突然出來的家夥有警戒心理。
這是一個什麽人,為什麽跑到這裏,而且,說話還這麽高高在上,十分倨傲,不把別人放在眼裏的樣子。
那語氣中的惡意,即便是感知差的人,也聽出不對勁來了。
“這個人不是我們的人,不過,感覺,他好像是一個血裔。但這怎麽可能?”
麵前這個人。
騎著馬。
站在高高的樹冠上。
即便中土一些會輕功的人都不一定能辦到。
更不要說一個騎馬的人。
除非,是有黑魔法的,才能這樣無事的。
那個人聽了,冷嗬嗬的笑了起來。
“看你們打得挺有意思,怎麽住手了,繼續打啊。”
這個人。
一身皮毛盔甲,打扮得像一個從墳墓裏走出來的古代的中土北方的草原將軍。
他模樣年輕,甚至有一些英俊。
但話語,和眼角眉梢那種高高在上的殘忍意味十足。
就像一個久居上位者。
可能一聲令下,千萬人頭落地的權威。
更不要說。
它騎一匹黑色的大馬,這是一匹幾乎像林象的巨型馬。
卻偏偏站在風一吹都會搖三下的樹梢枝冠之上。
要是普通人,早從上麵摔下來,跌死掉了。
但這個人,仿佛凝固了風,空氣,就那麽穩穩的立定在那兒。
而它的馬背上,還有已經昏過去的蘇維婭。
劉醒非站了出來。
他歎了口氣,一指蘇維婭。
“不管你是誰,先把我們的人放了,不然,對你不客氣。”
男人笑了。
“不客氣?對我?別開玩笑了,你怎麽不客氣,拿什麽對我不客氣,你以為我是什麽人?一個好惹的,好對付的人嗎?我就不放,有本事,你來打我啊。”
卡洛斯站出來,他手扯著劉醒非,生拉硬拽的說:“你別給我添亂,那是我女兒,由我來說話。這個,這位朋友,這個人是我們的人,怎麽樣你才可以放過她?”
男人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
他笑過後才道:“看來我隨便一抓,還真抓到了一個大寶貝。算了,不廢話了。我早知道了,你們,是來盜墓的,是想要盜取我的主人,拔刀汗的墓的,哼哼,你們真是好大的狗膽,竟然敢做這樣的事,簡直是豈有此理,原本我是要殺了你們,但也許這個遊戲可以更好玩一些。我決定了,我會帶走這個女人,你們來找吧,找到了,我就把她還給你們,但如果你們沒本事,找不到我們,我可就要好好的享受這個小美人了。”
他話猶未落。
夏元儀和安娜已經雙雙撲擊而至了。
這兩個人,雖然在前麵,和道森打得有些吃力。
道森先生不會打架,可他的身體素質是型格級別的。
所以和他打,哪怕道森先生沒有武功,也仍然打得兩女十分辛苦。
但在這艱苦的戰鬥中,二女的潛力也是一點點的被激發了出來。
現在看到同伴被擒,二人雙雙是忍不住了,頓時就是上手偷襲。
男人冷笑一聲。
它拔刀,揮刀。
一刀之下。
不僅打得夏元儀後退,甚至讓安娜也吃了一虧。
原來它這一刀,看似攻在了夏元儀,甚至是借到了夏元儀的力量,再反過來斬向了安娜。
你以為它出的是普通一刀。
其實是兩個人的力量。
這樣的一刀,豈能不厲害。
劉醒非一眼就看出來了。
這個人太厲害了,它不管現在是什麽,至少,曾經,它是一個千錘百煉的戰士。
不是那種一對一,一對多,玩格鬥遊戲,或江湖打鬧的小玩意。
沒錯,那些都是小玩意。
因為劉醒非經曆過大的。
他曾經的一個朋友就是邊軍出身的。
劉醒非在朋友的幫助下,很明白軍隊才是製造怪物的終極場所。
什麽高手。
那是軍方的怪物沒有出手。
毫無疑問。
這個男人,曾經是一個軍中的悍將。
沒時間讓夏元儀和安娜適應了。
劉醒非隻好出手。
這個一向喜歡當陰人老六的不得不站了出來。
不為別的。
至少他要給卡洛斯一個交待。
不然一會真不好說。
卡洛斯的女兒蘇維婭對你劉醒非有好感,這才一路艱苦的和你至此。結果呢?你自詡武功高強有點本事,卻把人家女兒搞丟了,這像話嗎?
你至少要有點動作。
要是光看著,一直在背後當老六,這是真說不過去的。
或許,有人覺得,我武功高,本領大,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但是屍比。
你要知道。
這世上的事,不是什麽都要打打殺殺的。
更重要地,是人情世故。
有的人,一身本事,但一生至尾,都是懷才不遇,一事無成。
你認為這是什麽原因呢?
很簡單。
是你不懂人情世故。
人啊,有的時候,該低頭要低頭,該說好話嘴就要抹了蜜一樣,一些事,哪怕你不願意,但該做的時候也要做。
隻有懂得了妥協,明白了人情世故,你做事才能比較順溜。
好比這一次。
劉醒非不能讓卡洛斯退場,不能讓他鬧起來。
因為有了蘇維婭,卡洛斯一定不會再鬧事了,大家可以稍微配合一下了。
至少,完成這個任務。
拿到什麽狗屍比的創世神武裝。
這是上層給的命令。
不如此,美帝斯就要鬧,新生的國家很難啊,也隻能自己辛苦點了。
一把劍十分突兀的出現。在了劉醒非的手上。
這是一把銀光燦爛的劍。
整個劍的劍身,像一抹銀虹。
流水的光澤,漂亮又迷人。
這一泓銀光,似水波在流轉。
劍柄則是一條蛟龍模樣。
人手持此劍,一股冷意不住誕生。
當此劍輕輕揮動時,就會不自覺的發出,空氣被撕開的破碎感。
這把劍。
是劉醒非的最愛。
也是昔年,高原王徐璧的心愛之物。
徐璧哪怕是死了,也將此劍放在了自己的棺材裏,伴隨一生。
這樣一把劍,顯然也讓那個男人忌憚起來。
“好劍。”
它說著話,整個人一勒座下的黑馬,已經飛起來了。
不,不能說飛,是這馬跳得太高了。
這是借著風在滑翔。
但是,問題正在於此。
一匹馬。
載著一個人。
不,兩個。
居然還可以跳起來,在天上滑翔。
簡直是豈有此理。
視科學於無物。
“哼哼。”
那男人臨走時說話。
“你們人多,我不和你們交手,等你們到了我的地盤上,咱再好好過上一場。”
說話間,它走了。
“麻煩了。”
劉醒非皺眉。
安娜道:“這人是什麽東西,為什麽有這樣的異能?它……是人嗎?”
“這個我也許能告訴你們。”
道森先生笑了起來。
他看向卡洛斯,眼中有了一絲同情。
剛剛卡洛斯可是說了。
那個人抓的,是他的女兒。
這可麻煩了。
卡洛斯連忙道:“快請告訴我們,那個怪物是怎麽迴事,為什麽有這種超自然的能力,要是它自己一個人也就算了,但它是怎麽和馬一起擁有異能的。”
道森笑了一下,道:“之前你們對我動手,是因為我們吃人是不對的,可你大約不知道,那個怪物,也是吃人的,不過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是美食者,吃人也罷,都是需要精心的烹飪之後,才吃的。可那個……我如果沒估計錯的話,它們吃人是吃活的。”
卡洛斯忍不住叫了起來。
“不——”
那是他女兒。
他視之為自己的繼承人。
這麽重要且唯一的一個人,要被吃。
還是生吃。
卡洛斯幾乎要瘋了。
倒是劉醒非明白了幾分。
“這是日行者。”
劉醒非一眼看出了名堂。
血裔之中的一個變種。
日行者,極其罕見。
號稱是血裔之王者。
正常人都知道。
血裔是十分講究品階等級的。
一個品級壓死人。
低一品,就低得沒邊了。隻有極少數,偶然的,幸運的,才有可能擺脫血脈壓製。
而這種事在血裔中是不允許的。
如果有血裔敢以下犯上,殺了自己上一層級,是要實行井刑的。
什麽叫井刑,就是說,要把犯事人,關在一口有鐵欄子的枯井裏麵。
關一,到三天。
除非。
你足夠走運。
在被關的三天時間裏。
天天是大陰雨天,如此,才可以活下來。
但正常哪至於如此。
再說血裔之中,也有一些精通黑魔法的。
你要說多大能耐,不好講。
但在正當午的時候,來一個大晴,隻需要刹那,還是沒問題的。
人在井中。
避無可避。
正午之時,垂直的太陽,能把任何一個血裔給曬得成為飛灰。
先是皮膚的崩壞。
然後是血液在陽光作用下滾燙,直至沸騰,像是被燒成了開水,然後化為了岩漿。
這時原本的表皮層會燒成堅硬殼子的。
像是塗了泥漿的岩石。
直到什麽都燒完了。
再沒有纖維物質,可以維持身體。
這時,就會在一個外力的影響下,化為飛灰。
所以說,血裔,弑親,是大罪。
不過有一個情況是例外的。
那就是日行者。
雖然是血裔。
但它們擁有普通血裔所遠遠不及的特點。
不懼日光。
有很多人說,日行者是血裔的王。
但可惜的是,日行者數量太少了。
人數一少,就沒什麽用,形成不了一族。
而且有的時候,日行者也會失去日行能力。比如說,一不小心,走在陽光下,突然卻失去了日行能力,也就一下子被太陽曬死掉了。
所以。
日行者雖然厲害。
也就隻能做一個另類。
當不得血裔的王。
可不管怎麽說,這也是一個日行者。
旁邊卡洛斯道:“日行者,太陽都曬不死,我們怎麽打敗它們?”
劉醒非道:“首先,太陽曬不死,卻也會影響它們的戰鬥力,要不然它也不會退走了,不然太陽一出來,它也會感覺麻煩。二來日行者也有弱點,我曾經遇到過一個日行者,我和它戰鬥良久,最終發現,所謂的日行者看似強大,其實是建立在爆發性的出力上,所以,這些所謂的日行者其實都不堪久戰。如果它們在大出力下仍然不能戰勝,卻又要一直維持戰鬥,自己會把自己累垮掉的。”
什麽力量,都需要代價。
日行者的代價就是出力太大。
如果敵人一擊即潰還好。
倘若一直久戰不下,那就輪到日行者要完蛋了。
它厭倦毫無意義的戰鬥。
美食者是喜歡進食,享受人生,過優雅的低調的生活,而不是像一個莽夫戰士一樣,沒得事幹和人打生打死。
不過,這卻是不行的。
因為,無論如何,有人不答應。
一個人哈哈大笑起來。
這個人,和他的笑聲,在這幽寂的古堡上,不住飄揚。
道森聽民就不爽。
他冷眼看去。
“什麽人,敢在我的城堡旁如此放肆!”
道森他們是講究人。
講格調的。
你像卡洛斯伯爵。
他們一行人,最初,有禮貌的上門,拜訪。
雖說有些羊入虎口的感覺,但在一開始,道森和林內特是真的隻想招待一下,不是說要殺了吃了。
人要有品。
要講品德。
人家登門拜訪,禮貌,客氣,周到,講究。
你卻把人給吃了。
這像話嗎?
隻是卡洛斯自己太精明了,不肯裝一個難得糊塗,揭破了美食者家族的秘密,這才搞出了這麽一場的戰鬥。
但即便如此,雙方也沒吃太大的虧,所以也是能收手的。
什麽?
你說那個睡過去的老血裔?
別開玩笑了。
這老家夥在美食者家族眼裏,就是一垃圾,是一條道格而已。
哪至於就要為了此人就拚命的道理呢?
但正準備收手時,有人來了。
這人如此無禮,在別人家旁邊,放聲大笑。
這種無禮,與張狂,一聽就能聽得出來。
惡意滿滿的啊。
眾人望了過去。
卡洛斯伯爵一下子臉色難看無比。
“中土人,這是怎麽迴事,我是相信了你,但結果,你就是這樣迴報我的信任的?”
原來在附近有一棵樹上,在那樹冠之上。
如此輕柔,細軟的枝梢,卻有一個人。
不。
是一個騎著馬的男人。
這人騎了一匹高頭大馬,卻是站在樹冠之上,詭異到了極點。
坦白說,如此倒也是不能接受。
畢竟卡洛斯伯爵在世界上混太久了,對於新奇怪異的事,有很強的接受能力。
但是。
眼前的這一幕卻太讓他吃驚了。
因為對方馬上有一個人。
是他的女兒,蘇維婭。
劉醒非歎了口氣。
他道:“抱歉,我已經做到了最好,沒想到還是發生了這樣的事,你也該看到了,我安排蘇維婭在最後麵,你往常也是這麽安排的吧,隻是沒想到發生了意外,這個人是意外跳出來的,他應該和你們沒關係。”
劉醒非說到你們時。
看的是林內髒和道森。
二人也是皺眉。
它們雖然和劉醒非他們敵對,卻也對這個突然出來的家夥有警戒心理。
這是一個什麽人,為什麽跑到這裏,而且,說話還這麽高高在上,十分倨傲,不把別人放在眼裏的樣子。
那語氣中的惡意,即便是感知差的人,也聽出不對勁來了。
“這個人不是我們的人,不過,感覺,他好像是一個血裔。但這怎麽可能?”
麵前這個人。
騎著馬。
站在高高的樹冠上。
即便中土一些會輕功的人都不一定能辦到。
更不要說一個騎馬的人。
除非,是有黑魔法的,才能這樣無事的。
那個人聽了,冷嗬嗬的笑了起來。
“看你們打得挺有意思,怎麽住手了,繼續打啊。”
這個人。
一身皮毛盔甲,打扮得像一個從墳墓裏走出來的古代的中土北方的草原將軍。
他模樣年輕,甚至有一些英俊。
但話語,和眼角眉梢那種高高在上的殘忍意味十足。
就像一個久居上位者。
可能一聲令下,千萬人頭落地的權威。
更不要說。
它騎一匹黑色的大馬,這是一匹幾乎像林象的巨型馬。
卻偏偏站在風一吹都會搖三下的樹梢枝冠之上。
要是普通人,早從上麵摔下來,跌死掉了。
但這個人,仿佛凝固了風,空氣,就那麽穩穩的立定在那兒。
而它的馬背上,還有已經昏過去的蘇維婭。
劉醒非站了出來。
他歎了口氣,一指蘇維婭。
“不管你是誰,先把我們的人放了,不然,對你不客氣。”
男人笑了。
“不客氣?對我?別開玩笑了,你怎麽不客氣,拿什麽對我不客氣,你以為我是什麽人?一個好惹的,好對付的人嗎?我就不放,有本事,你來打我啊。”
卡洛斯站出來,他手扯著劉醒非,生拉硬拽的說:“你別給我添亂,那是我女兒,由我來說話。這個,這位朋友,這個人是我們的人,怎麽樣你才可以放過她?”
男人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
他笑過後才道:“看來我隨便一抓,還真抓到了一個大寶貝。算了,不廢話了。我早知道了,你們,是來盜墓的,是想要盜取我的主人,拔刀汗的墓的,哼哼,你們真是好大的狗膽,竟然敢做這樣的事,簡直是豈有此理,原本我是要殺了你們,但也許這個遊戲可以更好玩一些。我決定了,我會帶走這個女人,你們來找吧,找到了,我就把她還給你們,但如果你們沒本事,找不到我們,我可就要好好的享受這個小美人了。”
他話猶未落。
夏元儀和安娜已經雙雙撲擊而至了。
這兩個人,雖然在前麵,和道森打得有些吃力。
道森先生不會打架,可他的身體素質是型格級別的。
所以和他打,哪怕道森先生沒有武功,也仍然打得兩女十分辛苦。
但在這艱苦的戰鬥中,二女的潛力也是一點點的被激發了出來。
現在看到同伴被擒,二人雙雙是忍不住了,頓時就是上手偷襲。
男人冷笑一聲。
它拔刀,揮刀。
一刀之下。
不僅打得夏元儀後退,甚至讓安娜也吃了一虧。
原來它這一刀,看似攻在了夏元儀,甚至是借到了夏元儀的力量,再反過來斬向了安娜。
你以為它出的是普通一刀。
其實是兩個人的力量。
這樣的一刀,豈能不厲害。
劉醒非一眼就看出來了。
這個人太厲害了,它不管現在是什麽,至少,曾經,它是一個千錘百煉的戰士。
不是那種一對一,一對多,玩格鬥遊戲,或江湖打鬧的小玩意。
沒錯,那些都是小玩意。
因為劉醒非經曆過大的。
他曾經的一個朋友就是邊軍出身的。
劉醒非在朋友的幫助下,很明白軍隊才是製造怪物的終極場所。
什麽高手。
那是軍方的怪物沒有出手。
毫無疑問。
這個男人,曾經是一個軍中的悍將。
沒時間讓夏元儀和安娜適應了。
劉醒非隻好出手。
這個一向喜歡當陰人老六的不得不站了出來。
不為別的。
至少他要給卡洛斯一個交待。
不然一會真不好說。
卡洛斯的女兒蘇維婭對你劉醒非有好感,這才一路艱苦的和你至此。結果呢?你自詡武功高強有點本事,卻把人家女兒搞丟了,這像話嗎?
你至少要有點動作。
要是光看著,一直在背後當老六,這是真說不過去的。
或許,有人覺得,我武功高,本領大,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但是屍比。
你要知道。
這世上的事,不是什麽都要打打殺殺的。
更重要地,是人情世故。
有的人,一身本事,但一生至尾,都是懷才不遇,一事無成。
你認為這是什麽原因呢?
很簡單。
是你不懂人情世故。
人啊,有的時候,該低頭要低頭,該說好話嘴就要抹了蜜一樣,一些事,哪怕你不願意,但該做的時候也要做。
隻有懂得了妥協,明白了人情世故,你做事才能比較順溜。
好比這一次。
劉醒非不能讓卡洛斯退場,不能讓他鬧起來。
因為有了蘇維婭,卡洛斯一定不會再鬧事了,大家可以稍微配合一下了。
至少,完成這個任務。
拿到什麽狗屍比的創世神武裝。
這是上層給的命令。
不如此,美帝斯就要鬧,新生的國家很難啊,也隻能自己辛苦點了。
一把劍十分突兀的出現。在了劉醒非的手上。
這是一把銀光燦爛的劍。
整個劍的劍身,像一抹銀虹。
流水的光澤,漂亮又迷人。
這一泓銀光,似水波在流轉。
劍柄則是一條蛟龍模樣。
人手持此劍,一股冷意不住誕生。
當此劍輕輕揮動時,就會不自覺的發出,空氣被撕開的破碎感。
這把劍。
是劉醒非的最愛。
也是昔年,高原王徐璧的心愛之物。
徐璧哪怕是死了,也將此劍放在了自己的棺材裏,伴隨一生。
這樣一把劍,顯然也讓那個男人忌憚起來。
“好劍。”
它說著話,整個人一勒座下的黑馬,已經飛起來了。
不,不能說飛,是這馬跳得太高了。
這是借著風在滑翔。
但是,問題正在於此。
一匹馬。
載著一個人。
不,兩個。
居然還可以跳起來,在天上滑翔。
簡直是豈有此理。
視科學於無物。
“哼哼。”
那男人臨走時說話。
“你們人多,我不和你們交手,等你們到了我的地盤上,咱再好好過上一場。”
說話間,它走了。
“麻煩了。”
劉醒非皺眉。
安娜道:“這人是什麽東西,為什麽有這樣的異能?它……是人嗎?”
“這個我也許能告訴你們。”
道森先生笑了起來。
他看向卡洛斯,眼中有了一絲同情。
剛剛卡洛斯可是說了。
那個人抓的,是他的女兒。
這可麻煩了。
卡洛斯連忙道:“快請告訴我們,那個怪物是怎麽迴事,為什麽有這種超自然的能力,要是它自己一個人也就算了,但它是怎麽和馬一起擁有異能的。”
道森笑了一下,道:“之前你們對我動手,是因為我們吃人是不對的,可你大約不知道,那個怪物,也是吃人的,不過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是美食者,吃人也罷,都是需要精心的烹飪之後,才吃的。可那個……我如果沒估計錯的話,它們吃人是吃活的。”
卡洛斯忍不住叫了起來。
“不——”
那是他女兒。
他視之為自己的繼承人。
這麽重要且唯一的一個人,要被吃。
還是生吃。
卡洛斯幾乎要瘋了。
倒是劉醒非明白了幾分。
“這是日行者。”
劉醒非一眼看出了名堂。
血裔之中的一個變種。
日行者,極其罕見。
號稱是血裔之王者。
正常人都知道。
血裔是十分講究品階等級的。
一個品級壓死人。
低一品,就低得沒邊了。隻有極少數,偶然的,幸運的,才有可能擺脫血脈壓製。
而這種事在血裔中是不允許的。
如果有血裔敢以下犯上,殺了自己上一層級,是要實行井刑的。
什麽叫井刑,就是說,要把犯事人,關在一口有鐵欄子的枯井裏麵。
關一,到三天。
除非。
你足夠走運。
在被關的三天時間裏。
天天是大陰雨天,如此,才可以活下來。
但正常哪至於如此。
再說血裔之中,也有一些精通黑魔法的。
你要說多大能耐,不好講。
但在正當午的時候,來一個大晴,隻需要刹那,還是沒問題的。
人在井中。
避無可避。
正午之時,垂直的太陽,能把任何一個血裔給曬得成為飛灰。
先是皮膚的崩壞。
然後是血液在陽光作用下滾燙,直至沸騰,像是被燒成了開水,然後化為了岩漿。
這時原本的表皮層會燒成堅硬殼子的。
像是塗了泥漿的岩石。
直到什麽都燒完了。
再沒有纖維物質,可以維持身體。
這時,就會在一個外力的影響下,化為飛灰。
所以說,血裔,弑親,是大罪。
不過有一個情況是例外的。
那就是日行者。
雖然是血裔。
但它們擁有普通血裔所遠遠不及的特點。
不懼日光。
有很多人說,日行者是血裔的王。
但可惜的是,日行者數量太少了。
人數一少,就沒什麽用,形成不了一族。
而且有的時候,日行者也會失去日行能力。比如說,一不小心,走在陽光下,突然卻失去了日行能力,也就一下子被太陽曬死掉了。
所以。
日行者雖然厲害。
也就隻能做一個另類。
當不得血裔的王。
可不管怎麽說,這也是一個日行者。
旁邊卡洛斯道:“日行者,太陽都曬不死,我們怎麽打敗它們?”
劉醒非道:“首先,太陽曬不死,卻也會影響它們的戰鬥力,要不然它也不會退走了,不然太陽一出來,它也會感覺麻煩。二來日行者也有弱點,我曾經遇到過一個日行者,我和它戰鬥良久,最終發現,所謂的日行者看似強大,其實是建立在爆發性的出力上,所以,這些所謂的日行者其實都不堪久戰。如果它們在大出力下仍然不能戰勝,卻又要一直維持戰鬥,自己會把自己累垮掉的。”
什麽力量,都需要代價。
日行者的代價就是出力太大。
如果敵人一擊即潰還好。
倘若一直久戰不下,那就輪到日行者要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