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沐春風一臉“為兄弟著想”的神情,蕭瑟打死他的心都有了。
蕭瑟一把拽過無心,在他耳邊解釋,那方麵究竟是哪方麵?
無心知道沐春風要做的是壯陽藥後,怪異的看了看他,“真的是你大哥,不是你?”
沐春風斬釘截鐵的說道:“當然是我大哥!”
無心點了點頭,也不知道是信了還是沒信,突然,他好似想到了什麽,問道:“那這病難治嗎?容易得嗎?”
蕭瑟原本以為誤會已經解開,他們可以走了,等三天後出海就可以了。誰知道,他的耳朵聽到了什麽?
他震驚的看向無心,“無心,你是不是把腦子忘在雷家堡了?”
其實,無心也不好意思了,不過為了日後的幸福生活,他隻得厚著臉皮,低聲解釋道:“去一次三蛇島不容易,抓一條是抓,抓幾條也是抓,若是此病容易得的話,我先提前備些。”
此話一出,蕭瑟口出的茶水直接噴了無心滿臉,他現在不是懷疑,已經可以肯定了無心的腦子忘在雷家堡了。
“呃......,都說了此病是怪病,那就是不容易得,咳咳,嗯,就是這樣。”
在這尷尬的氣氛中,蕭瑟拉著無心趕緊告辭離開,他實在是受不了沐春風那充滿打量的眼神了。
既然船的事情已經定下了,他還是先走為妙吧!
—————— 我是分界線
三日後
蕭瑟跟無心依約,往海邊港口走去,正好遇上從客棧出來的沐春風,三人搭伴一同前行。
就在三人即將走到海邊的時候,五大監之一的瑾威公公在前方攔路。
沐春風根據瑾威的打扮猜測出他的來曆,“這位公公也要跟著我們一同前往三蛇島嗎?那我這雪鬆長船真是蓬蓽生輝啊!”
蕭瑟眼神一轉,在沐春風耳邊低聲道:“沐兄,既然你遇到了,那我也就實話實說了吧。我跟無心確實是私奔出來的。”
沐春風瞪大了雙眼,他這麽厲害的嗎,居然一猜就中,“什麽?”
蕭瑟加重了說話的語氣,“沐兄,你先小點聲,不要引起他的注意。”
“他是皇宮五大監之一的瑾威公公,他一直想要收無心為徒。可是,無心已經跟我兩情相悅,哪能淨身入宮呢?”
“所以,無心就將頭發剃了,就是向瑾威公公表明心誌,寧可入寺廟做個光頭和尚,也不願入宮當太監。可是,誰知瑾威公公竟然如此執著,追我們都追到海邊了。”
沐春風是越聽越氣憤,“都說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我素聞天啟五大監權勢通天,沒想到霸道如此。這強迫人拜師也就算了,竟然還要強迫人淨身!”
“真是豈有此理,兩位兄弟放心,你們既然上了我的船,那就是我的人,我定然護你們周全,讓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蕭瑟低頭示意:“那就多謝沐公子了!”
無心從蕭瑟開口胡說八道的時候,便裝作受了大委屈的模樣。他跟蕭瑟配合的可真是天下無雙,可以說是一個殺人,一個遞刀;一個拋屍,一個挖坑。
總之,無心的“真實”反應,令沐春風深信不已。
沐春風將蕭瑟、無心二人牢牢的護在身後。
很明顯,繼雷無桀之後,又一個傻白甜少爺被蕭瑟這隻腹黑狐狸忽悠得,以為他自己是一位救人於水火、蕩盡天下不平事的大俠!
對麵,瑾威公公還不知他的風評已經被蕭瑟詆毀的一丁點兒都不剩了。
他看著蕭瑟,一板一眼的說道:“公子,請你跟我一起迴天啟城吧!”
從沐春風這個視角看去,則是:瑾威公公一臉勢在必得的看著無心,簡直連一個逼良為娼的惡霸還不如。
起碼人家惡霸隻是逼人接客,還有塑身的可能,瑾威公公呢?這是要一刀斷人家的命根子啊,要讓人生不如死,死後都沒有個全屍啊!
沐春風正義感爆棚,厲聲道:“跟你走?恐怕公子會變成公公吧!”
瑾威公公一頭霧水的看著沐春風,他再也維持不住自己的冰塊臉,一臉的:不是,你等等,你說什麽呢?什麽公公???
“你又是誰?”
沐春風拱手道:“在下沐春風,青州沐家三子!”
沐家是北離的經濟支柱,瑾威公公不想多生事端。所以,他說的很是客氣,“原來是沐家公子,在下無意叨擾你們沐家的生意,隻是,你們之中有一人,從家裏逃了出來,我得把人帶迴去才行。”
但奈何,沐春風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瑾威公公就是壞人姻緣的惡人。
再加上,瑾威公公隻說要帶走一個人,但是,並沒有說具體是誰。所以,更是增加了蕭瑟話中的可信程度。
瑾威公公見沐春風冥頑不靈,直接動手,想要帶走蕭瑟。
不過,因為蕭瑟站在無心的身後,所以,從沐春風的角度看,就是妥妥的瑾威公公想要擄走無心。
見此,沐春風氣急敗壞,他心道:瑾威公公竟在大庭廣眾之下逼人做太監,也無恥了些,我雖為一介商人,但也有仗劍天涯、懲奸除惡之心。而且,兄弟有難,我自當鼎力相助!
沐春風拔出動千山跟瑾威公公的淵眼對上,一柄是劍譜中的十大名劍之一,一柄是曾斬殺眾多亡魂的兇劍。
二者雖不相上下,可是,沐春風跟瑾威公公相比,可差得遠了。若非,沐春風身穿金縷衣,定會倒在瑾威公公的劍下。
蕭瑟原本隻是想借用沐家的名頭,想要瑾威公公知難而退。他卻沒想到,沐春風這個憨憨,居然真的為了自己願意對上瑾威公公。
不管是因為少年意氣之爭,還是因為給才見了兩麵的人兩肋插刀,蕭瑟都感覺有些莫名的心虛。
算了,沐春風就是一個沒比雷無桀聰明多少的富家公子,蕭瑟都有些不忍心算計他了。
蕭瑟見瑾威公公似乎沒有殺意,看來他隻是單純的想帶自己迴天啟。既然這樣,這事兒就有的忽悠,不對,是有的商量。
蕭瑟一把拽過無心,在他耳邊解釋,那方麵究竟是哪方麵?
無心知道沐春風要做的是壯陽藥後,怪異的看了看他,“真的是你大哥,不是你?”
沐春風斬釘截鐵的說道:“當然是我大哥!”
無心點了點頭,也不知道是信了還是沒信,突然,他好似想到了什麽,問道:“那這病難治嗎?容易得嗎?”
蕭瑟原本以為誤會已經解開,他們可以走了,等三天後出海就可以了。誰知道,他的耳朵聽到了什麽?
他震驚的看向無心,“無心,你是不是把腦子忘在雷家堡了?”
其實,無心也不好意思了,不過為了日後的幸福生活,他隻得厚著臉皮,低聲解釋道:“去一次三蛇島不容易,抓一條是抓,抓幾條也是抓,若是此病容易得的話,我先提前備些。”
此話一出,蕭瑟口出的茶水直接噴了無心滿臉,他現在不是懷疑,已經可以肯定了無心的腦子忘在雷家堡了。
“呃......,都說了此病是怪病,那就是不容易得,咳咳,嗯,就是這樣。”
在這尷尬的氣氛中,蕭瑟拉著無心趕緊告辭離開,他實在是受不了沐春風那充滿打量的眼神了。
既然船的事情已經定下了,他還是先走為妙吧!
—————— 我是分界線
三日後
蕭瑟跟無心依約,往海邊港口走去,正好遇上從客棧出來的沐春風,三人搭伴一同前行。
就在三人即將走到海邊的時候,五大監之一的瑾威公公在前方攔路。
沐春風根據瑾威的打扮猜測出他的來曆,“這位公公也要跟著我們一同前往三蛇島嗎?那我這雪鬆長船真是蓬蓽生輝啊!”
蕭瑟眼神一轉,在沐春風耳邊低聲道:“沐兄,既然你遇到了,那我也就實話實說了吧。我跟無心確實是私奔出來的。”
沐春風瞪大了雙眼,他這麽厲害的嗎,居然一猜就中,“什麽?”
蕭瑟加重了說話的語氣,“沐兄,你先小點聲,不要引起他的注意。”
“他是皇宮五大監之一的瑾威公公,他一直想要收無心為徒。可是,無心已經跟我兩情相悅,哪能淨身入宮呢?”
“所以,無心就將頭發剃了,就是向瑾威公公表明心誌,寧可入寺廟做個光頭和尚,也不願入宮當太監。可是,誰知瑾威公公竟然如此執著,追我們都追到海邊了。”
沐春風是越聽越氣憤,“都說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我素聞天啟五大監權勢通天,沒想到霸道如此。這強迫人拜師也就算了,竟然還要強迫人淨身!”
“真是豈有此理,兩位兄弟放心,你們既然上了我的船,那就是我的人,我定然護你們周全,讓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蕭瑟低頭示意:“那就多謝沐公子了!”
無心從蕭瑟開口胡說八道的時候,便裝作受了大委屈的模樣。他跟蕭瑟配合的可真是天下無雙,可以說是一個殺人,一個遞刀;一個拋屍,一個挖坑。
總之,無心的“真實”反應,令沐春風深信不已。
沐春風將蕭瑟、無心二人牢牢的護在身後。
很明顯,繼雷無桀之後,又一個傻白甜少爺被蕭瑟這隻腹黑狐狸忽悠得,以為他自己是一位救人於水火、蕩盡天下不平事的大俠!
對麵,瑾威公公還不知他的風評已經被蕭瑟詆毀的一丁點兒都不剩了。
他看著蕭瑟,一板一眼的說道:“公子,請你跟我一起迴天啟城吧!”
從沐春風這個視角看去,則是:瑾威公公一臉勢在必得的看著無心,簡直連一個逼良為娼的惡霸還不如。
起碼人家惡霸隻是逼人接客,還有塑身的可能,瑾威公公呢?這是要一刀斷人家的命根子啊,要讓人生不如死,死後都沒有個全屍啊!
沐春風正義感爆棚,厲聲道:“跟你走?恐怕公子會變成公公吧!”
瑾威公公一頭霧水的看著沐春風,他再也維持不住自己的冰塊臉,一臉的:不是,你等等,你說什麽呢?什麽公公???
“你又是誰?”
沐春風拱手道:“在下沐春風,青州沐家三子!”
沐家是北離的經濟支柱,瑾威公公不想多生事端。所以,他說的很是客氣,“原來是沐家公子,在下無意叨擾你們沐家的生意,隻是,你們之中有一人,從家裏逃了出來,我得把人帶迴去才行。”
但奈何,沐春風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瑾威公公就是壞人姻緣的惡人。
再加上,瑾威公公隻說要帶走一個人,但是,並沒有說具體是誰。所以,更是增加了蕭瑟話中的可信程度。
瑾威公公見沐春風冥頑不靈,直接動手,想要帶走蕭瑟。
不過,因為蕭瑟站在無心的身後,所以,從沐春風的角度看,就是妥妥的瑾威公公想要擄走無心。
見此,沐春風氣急敗壞,他心道:瑾威公公竟在大庭廣眾之下逼人做太監,也無恥了些,我雖為一介商人,但也有仗劍天涯、懲奸除惡之心。而且,兄弟有難,我自當鼎力相助!
沐春風拔出動千山跟瑾威公公的淵眼對上,一柄是劍譜中的十大名劍之一,一柄是曾斬殺眾多亡魂的兇劍。
二者雖不相上下,可是,沐春風跟瑾威公公相比,可差得遠了。若非,沐春風身穿金縷衣,定會倒在瑾威公公的劍下。
蕭瑟原本隻是想借用沐家的名頭,想要瑾威公公知難而退。他卻沒想到,沐春風這個憨憨,居然真的為了自己願意對上瑾威公公。
不管是因為少年意氣之爭,還是因為給才見了兩麵的人兩肋插刀,蕭瑟都感覺有些莫名的心虛。
算了,沐春風就是一個沒比雷無桀聰明多少的富家公子,蕭瑟都有些不忍心算計他了。
蕭瑟見瑾威公公似乎沒有殺意,看來他隻是單純的想帶自己迴天啟。既然這樣,這事兒就有的忽悠,不對,是有的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