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主多少表示一下誠意就行!”僧人單手合十。
玄淩從兜裏掏出一塊錢遞給了僧人。
“施主好生小氣!”僧人趕忙將佛珠收了迴來。
“佛祖大氣不缺錢,對於我這樣的窮人,他是不會計較的,心意到了就成,我拜佛給的全都是一元錢!”玄淩解釋道。
“既然這樣,那就算了!”僧人轉身假裝要走。
玄淩帶著晨晨也準備要走,剛走出去幾步,就被僧人叫住了:“再加點!怎麽著不得一百塊!”
“那就算了吧!我不是不給,我是真的沒錢,要是有錢,我也不會徒步大朝台了。”玄淩轉身無奈的看著僧人。
“好吧!”僧人轉身走了。
玄淩跟晨晨也趕緊踏上了行程。
等僧人走遠之後,玄淩就偷悄悄的衝晨晨開口了:“像這些赤腳僧人一看就不是真的,他們就是行走江湖坑蒙怪票來了,不然哪有一開口就問人家要錢的,給的錢少了,還嫌少,咱們去的這幾個台的和尚哪一個像他這樣。”
“我也覺得不像是好人,張口閉口就是為了要錢!”晨晨也發表著意見。
這個時候路上就有了路人,雖然不多,但是偶爾還是會碰上一兩個。
這條路很寬闊,走了好久好久,一直沒有盡頭,讓人著實有些崩潰。
雖然參天大樹帶來了一絲生機,讓人不至於視覺疲勞,但是走的久了,也全都是一樣了。
這個時候依舊豔陽高照,晴空萬裏,空氣了夾雜著炎熱的氣息。
本以為這一截距離不會太遠,結果讓他們走的著實有些疲倦,一連幾天的行程,雙腳都磨出了繭子。
兩萬五千裏長征看來是真的不容易,他們這個時候是真真切切的體會到了。
兩個人還一直懷疑是不是路線不對了,怎麽就是走不到盡頭呢!
這個時候恰巧路過一個村民,玄淩上前主動打招唿:“老鄉您好,這條路是通往南台的路嗎?”
“對!一直走就成!”男人駐足,打量著玄淩。
“謝謝誒!”玄淩表示感謝,然後轉身要走,就被叫住了。
“給錢呐!”
“什麽錢?”玄淩募的轉身,一臉驚詫的看著農民。
“問路錢啊!”農民開口:“我好心告訴你怎麽走,你總得表示一下感謝吧!”
“我就問個路,你還收費啊?”玄淩撐大了眸子。
“當然,不然我為什麽要告訴你呢?”農民質問道。
“你為什麽不提前說?你要是說收費,我就不問了,反正就這一條路,有沒有岔路口,走就對了!”
對於這樣張口閉口就是錢的人,玄淩反感至極,她要是有錢也不會來這裏徒步大朝台。
“反正你得給錢,不然你們休想走!”農民也來勁兒了。
“晨晨,咱們走,不理他,林子大了,什麽鳥兒都有!”玄淩拉起晨晨就飛奔起來。
那個農民在後麵追了一截,後來不追了,他們跑到看不到農民的身影,這才慢慢放慢了腳步。
“出門有風險,什麽人也會遇到!”玄淩抱怨道。
“我們還有登山杖,如果他敢硬來,我們也不會吃虧的,要知道我們是兩個人,他是一個人。”晨晨也看不慣這種腦袋裏隻有錢的人。
這會兒兩個人倒是不覺得疲勞了,那個人成為了一味視覺疲勞的調味劑。
這個時候眼前的路變窄了,由原來的柏油馬路變成了土路,周圍依舊是高大的林木。
越往裏走,林子越密實。
她原本想要的就是這種感覺,林子大一些,樹木多一些,那種遮天蔽日的感覺,現在慢慢就有了那種感覺。
這裏是一路上坡,抬眼望去,感覺他們還在山腳下,這裏已經遇不到人了。
這樣類似於盤山小路的林子,一路攀爬,越往上爬,林子越密,道路也在慢慢變窄。
在一處拐彎處,眼前出現了另一處密林,這片林木高大嚴實,裏麵生長著雜草,原本露出地麵的土路有的地方被雜草覆蓋的若隱若現。
他們進了林子,就這樣順著那些被人類開辟出來的小徑一路向上攀爬。
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這是魯迅先生曾經說起過的,在這裏也得到了印證。
順著這些被人類走出來的小路一路向上肯定沒錯。
但是走到半山腰的時候,這樣被開辟出來的小徑卻分為了兩條路。
晨晨的意見是繼續向上爬,玄淩的骨子裏有股子冒險精神,尤其對於熱愛叢林探險的炫鈴來講,終於有機會來一次叢林曆險,為什麽不選擇一條感覺不對的路呢?
如果走那條感覺對的路,可能用不了多久,可能也就登頂了,那有些沒意思了,根本還沒有完全體會過癮叢林探險就結束了,總感覺是一種遺憾。
知覺告訴她,晨晨的分析是對的,因為她也覺得應該向上爬,畢竟向上的路徑踏出來的痕跡更為明顯一些。
靠左側的小徑若隱若現,也可以視為走的人很少,有些地方就已經被雜草覆蓋住了。
而且左側的雜草長得很高,很茂密,所以左側走的人肯定很少。
但是既然是有人走過,那麽肯定是能走出去的,隻不過消耗的時間會比走直線要長一些。
“有句話叫做條條大路通羅馬,這條路既然有人走過,那就說明這條路也能走出去,我們不如走走看看,走不出去的話,我們再返迴來就行了。”
玄淩是真的想來一次探險。
“我就覺得左側這條路就不對,你看這些雜草都將路給蓋住了,那就說明很長時間沒人走了,我覺得你的判斷是錯誤的,但是既然你想走,咱們就走過去看看!”對於炫鈴的執拗,晨晨也隻好同意。
於是他們選擇了左側這條雜草叢生的偏僻小徑,玄淩打頭陣,這會兒是一點都不疲憊了,且渾身充滿了力量。
玄淩的好奇心很強,她就想探索一下密林深處,因為剛才在岔路口的時候,她已經一眼望到頂了,因為在半山腰的時候,透過密林,她看到了上麵很強烈的光,那就說明隻要穿過一截密林,便可走出了這片森林。
這次來徒步,她最為喜歡的地方一個是北台那個早上走在淺薄的迷霧中,遠處的景物若隱若現,踏著軟綿綿的高山草甸,腳下是五顏六色的野花,遠處是荊棘,低矮灌叢,那些牛群馬群愜意的吃著青草,青草的味道,夾雜著野花的香味,還有泥土的芬芳,沁人心脾。
在這如夢如幻的仙境,就像是到了九天之外的瑤池,那種感覺讓人流連忘返。
第二處美景就是這裏,萬畝叢林,原始生態,林木高大密實,踏入半人多高的雜草叢中,腳下感受到的是鬆軟的草灘,猶如走在地毯上一般的柔軟。
半人多高的雜草觸手可及,野花在雜草叢中爭相鬥豔,這裏遮天蔽日,猶如一片天然的仙境。
置身於此,像是到了夢幻般的世界。
畢竟生長在大都市裏的人,哪有機會感受到這樣的天然草場,這樣的參天大樹,這樣密密麻麻的林場。
玄淩的骨子裏本來就有一種探險精神,小時候更是天不怕地不怕,什麽樣的事情基本上都被她幹了一個遍,無論好事,還是壞事,愣是一樣都沒有落下。
在農村的那幾年,也是她童年裏最快樂的幾年,像是一匹脫了韁的野馬,天不亮就出去了,天黑了還不迴來。
雖然蘇枝每天都會給她布置農活兒任務,因為學習不好,幹活也不出色,所以玩是一樣都沒有落下。
那個時候除了玩,還幹過很多農活,比如割草,放羊,喂豬,掰玉米,泡花生,割麥子,刨紅薯,她也參與了種小麥,種玉米,種紅薯,剝花生,剝玉米。
但是這些在大都市從未感受到的東西,在農村那四年裏,她基本上全都嚐試了一個遍。
活兒也幹了,玩兒也絲毫沒有耽誤,唯獨就是學習絲毫沒有起色過。
那個時候最大的快樂就是幹完活,蘇枝拉著一大車子的莊稼,她緊緊的趴在架子車上,一起被拉迴了家,那種感覺特幸福。
可是因為年紀小不好好學習,也不知道哪些事情該做,那些事情不該做,所以那個時候沒少挨打。
後來長大就變乖了,到了大城市,她便沒有了那樣的環境,隨著年紀的增長,也不再調皮了,但是並不是不會調皮了,而是將童年裏那份調皮刻意隱藏在了內心深處,故意不讓它釋放出來而已。
實際上玄淩的骨子裏沒有一刻是安寧的,隻是沒有匹配的環境而已。
結婚之前,那個時候是清純美少女,所以為了維係優雅姿態,所以一定要裝作矜持的模樣。
但是自從有了晨晨,再加上跟賀子溪之間有隔閡,那個時候晨晨和小雨便成為了她另一個玩伴。
那個時候兩個孩子都小,也就是三四歲的樣子,玄淩那個時候三十了,但是骨子裏依舊還保持著兒時的調皮。
那個時候她經常帶著兩個孩子去鐵道上玩,過了鐵道,便是一片荒草地,這裏是他們經常玩耍的地方。
冬日裏可以玩的東西不多,那是春節過後的幾天,玄淩拿著打火機,帶著兩個孩子出來放炮。
這是一片荒草地,放完炮之後,玄淩便帶著孩子們點火玩。
當時也沒有意識到那麽多,剛開始就是小打小鬧,結果一不小心,竟然就將大片的枯草點燃了。
冬日裏的寒風助長了火勢,隨著火苗越來越大,玄淩有些慌了。
兩個孩子當然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看著熊熊燃燒的烈火,而是手舞足蹈的歡唿起來。
“孩子們,土能滅火,咱們趕緊將這些土、小石頭扔到那些火苗上熄火吧!”
看著火苗著的越發強勢起來,玄淩的心裏有些慌了,如果引起一場大火那就完蛋了。
兩個孩子很聽話,也很賣力,趕緊從地上捧起塵土,左一趟右一趟的朝著火苗投遞了過去。
玄淩從兜裏掏出一塊錢遞給了僧人。
“施主好生小氣!”僧人趕忙將佛珠收了迴來。
“佛祖大氣不缺錢,對於我這樣的窮人,他是不會計較的,心意到了就成,我拜佛給的全都是一元錢!”玄淩解釋道。
“既然這樣,那就算了!”僧人轉身假裝要走。
玄淩帶著晨晨也準備要走,剛走出去幾步,就被僧人叫住了:“再加點!怎麽著不得一百塊!”
“那就算了吧!我不是不給,我是真的沒錢,要是有錢,我也不會徒步大朝台了。”玄淩轉身無奈的看著僧人。
“好吧!”僧人轉身走了。
玄淩跟晨晨也趕緊踏上了行程。
等僧人走遠之後,玄淩就偷悄悄的衝晨晨開口了:“像這些赤腳僧人一看就不是真的,他們就是行走江湖坑蒙怪票來了,不然哪有一開口就問人家要錢的,給的錢少了,還嫌少,咱們去的這幾個台的和尚哪一個像他這樣。”
“我也覺得不像是好人,張口閉口就是為了要錢!”晨晨也發表著意見。
這個時候路上就有了路人,雖然不多,但是偶爾還是會碰上一兩個。
這條路很寬闊,走了好久好久,一直沒有盡頭,讓人著實有些崩潰。
雖然參天大樹帶來了一絲生機,讓人不至於視覺疲勞,但是走的久了,也全都是一樣了。
這個時候依舊豔陽高照,晴空萬裏,空氣了夾雜著炎熱的氣息。
本以為這一截距離不會太遠,結果讓他們走的著實有些疲倦,一連幾天的行程,雙腳都磨出了繭子。
兩萬五千裏長征看來是真的不容易,他們這個時候是真真切切的體會到了。
兩個人還一直懷疑是不是路線不對了,怎麽就是走不到盡頭呢!
這個時候恰巧路過一個村民,玄淩上前主動打招唿:“老鄉您好,這條路是通往南台的路嗎?”
“對!一直走就成!”男人駐足,打量著玄淩。
“謝謝誒!”玄淩表示感謝,然後轉身要走,就被叫住了。
“給錢呐!”
“什麽錢?”玄淩募的轉身,一臉驚詫的看著農民。
“問路錢啊!”農民開口:“我好心告訴你怎麽走,你總得表示一下感謝吧!”
“我就問個路,你還收費啊?”玄淩撐大了眸子。
“當然,不然我為什麽要告訴你呢?”農民質問道。
“你為什麽不提前說?你要是說收費,我就不問了,反正就這一條路,有沒有岔路口,走就對了!”
對於這樣張口閉口就是錢的人,玄淩反感至極,她要是有錢也不會來這裏徒步大朝台。
“反正你得給錢,不然你們休想走!”農民也來勁兒了。
“晨晨,咱們走,不理他,林子大了,什麽鳥兒都有!”玄淩拉起晨晨就飛奔起來。
那個農民在後麵追了一截,後來不追了,他們跑到看不到農民的身影,這才慢慢放慢了腳步。
“出門有風險,什麽人也會遇到!”玄淩抱怨道。
“我們還有登山杖,如果他敢硬來,我們也不會吃虧的,要知道我們是兩個人,他是一個人。”晨晨也看不慣這種腦袋裏隻有錢的人。
這會兒兩個人倒是不覺得疲勞了,那個人成為了一味視覺疲勞的調味劑。
這個時候眼前的路變窄了,由原來的柏油馬路變成了土路,周圍依舊是高大的林木。
越往裏走,林子越密實。
她原本想要的就是這種感覺,林子大一些,樹木多一些,那種遮天蔽日的感覺,現在慢慢就有了那種感覺。
這裏是一路上坡,抬眼望去,感覺他們還在山腳下,這裏已經遇不到人了。
這樣類似於盤山小路的林子,一路攀爬,越往上爬,林子越密,道路也在慢慢變窄。
在一處拐彎處,眼前出現了另一處密林,這片林木高大嚴實,裏麵生長著雜草,原本露出地麵的土路有的地方被雜草覆蓋的若隱若現。
他們進了林子,就這樣順著那些被人類開辟出來的小徑一路向上攀爬。
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這是魯迅先生曾經說起過的,在這裏也得到了印證。
順著這些被人類走出來的小路一路向上肯定沒錯。
但是走到半山腰的時候,這樣被開辟出來的小徑卻分為了兩條路。
晨晨的意見是繼續向上爬,玄淩的骨子裏有股子冒險精神,尤其對於熱愛叢林探險的炫鈴來講,終於有機會來一次叢林曆險,為什麽不選擇一條感覺不對的路呢?
如果走那條感覺對的路,可能用不了多久,可能也就登頂了,那有些沒意思了,根本還沒有完全體會過癮叢林探險就結束了,總感覺是一種遺憾。
知覺告訴她,晨晨的分析是對的,因為她也覺得應該向上爬,畢竟向上的路徑踏出來的痕跡更為明顯一些。
靠左側的小徑若隱若現,也可以視為走的人很少,有些地方就已經被雜草覆蓋住了。
而且左側的雜草長得很高,很茂密,所以左側走的人肯定很少。
但是既然是有人走過,那麽肯定是能走出去的,隻不過消耗的時間會比走直線要長一些。
“有句話叫做條條大路通羅馬,這條路既然有人走過,那就說明這條路也能走出去,我們不如走走看看,走不出去的話,我們再返迴來就行了。”
玄淩是真的想來一次探險。
“我就覺得左側這條路就不對,你看這些雜草都將路給蓋住了,那就說明很長時間沒人走了,我覺得你的判斷是錯誤的,但是既然你想走,咱們就走過去看看!”對於炫鈴的執拗,晨晨也隻好同意。
於是他們選擇了左側這條雜草叢生的偏僻小徑,玄淩打頭陣,這會兒是一點都不疲憊了,且渾身充滿了力量。
玄淩的好奇心很強,她就想探索一下密林深處,因為剛才在岔路口的時候,她已經一眼望到頂了,因為在半山腰的時候,透過密林,她看到了上麵很強烈的光,那就說明隻要穿過一截密林,便可走出了這片森林。
這次來徒步,她最為喜歡的地方一個是北台那個早上走在淺薄的迷霧中,遠處的景物若隱若現,踏著軟綿綿的高山草甸,腳下是五顏六色的野花,遠處是荊棘,低矮灌叢,那些牛群馬群愜意的吃著青草,青草的味道,夾雜著野花的香味,還有泥土的芬芳,沁人心脾。
在這如夢如幻的仙境,就像是到了九天之外的瑤池,那種感覺讓人流連忘返。
第二處美景就是這裏,萬畝叢林,原始生態,林木高大密實,踏入半人多高的雜草叢中,腳下感受到的是鬆軟的草灘,猶如走在地毯上一般的柔軟。
半人多高的雜草觸手可及,野花在雜草叢中爭相鬥豔,這裏遮天蔽日,猶如一片天然的仙境。
置身於此,像是到了夢幻般的世界。
畢竟生長在大都市裏的人,哪有機會感受到這樣的天然草場,這樣的參天大樹,這樣密密麻麻的林場。
玄淩的骨子裏本來就有一種探險精神,小時候更是天不怕地不怕,什麽樣的事情基本上都被她幹了一個遍,無論好事,還是壞事,愣是一樣都沒有落下。
在農村的那幾年,也是她童年裏最快樂的幾年,像是一匹脫了韁的野馬,天不亮就出去了,天黑了還不迴來。
雖然蘇枝每天都會給她布置農活兒任務,因為學習不好,幹活也不出色,所以玩是一樣都沒有落下。
那個時候除了玩,還幹過很多農活,比如割草,放羊,喂豬,掰玉米,泡花生,割麥子,刨紅薯,她也參與了種小麥,種玉米,種紅薯,剝花生,剝玉米。
但是這些在大都市從未感受到的東西,在農村那四年裏,她基本上全都嚐試了一個遍。
活兒也幹了,玩兒也絲毫沒有耽誤,唯獨就是學習絲毫沒有起色過。
那個時候最大的快樂就是幹完活,蘇枝拉著一大車子的莊稼,她緊緊的趴在架子車上,一起被拉迴了家,那種感覺特幸福。
可是因為年紀小不好好學習,也不知道哪些事情該做,那些事情不該做,所以那個時候沒少挨打。
後來長大就變乖了,到了大城市,她便沒有了那樣的環境,隨著年紀的增長,也不再調皮了,但是並不是不會調皮了,而是將童年裏那份調皮刻意隱藏在了內心深處,故意不讓它釋放出來而已。
實際上玄淩的骨子裏沒有一刻是安寧的,隻是沒有匹配的環境而已。
結婚之前,那個時候是清純美少女,所以為了維係優雅姿態,所以一定要裝作矜持的模樣。
但是自從有了晨晨,再加上跟賀子溪之間有隔閡,那個時候晨晨和小雨便成為了她另一個玩伴。
那個時候兩個孩子都小,也就是三四歲的樣子,玄淩那個時候三十了,但是骨子裏依舊還保持著兒時的調皮。
那個時候她經常帶著兩個孩子去鐵道上玩,過了鐵道,便是一片荒草地,這裏是他們經常玩耍的地方。
冬日裏可以玩的東西不多,那是春節過後的幾天,玄淩拿著打火機,帶著兩個孩子出來放炮。
這是一片荒草地,放完炮之後,玄淩便帶著孩子們點火玩。
當時也沒有意識到那麽多,剛開始就是小打小鬧,結果一不小心,竟然就將大片的枯草點燃了。
冬日裏的寒風助長了火勢,隨著火苗越來越大,玄淩有些慌了。
兩個孩子當然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看著熊熊燃燒的烈火,而是手舞足蹈的歡唿起來。
“孩子們,土能滅火,咱們趕緊將這些土、小石頭扔到那些火苗上熄火吧!”
看著火苗著的越發強勢起來,玄淩的心裏有些慌了,如果引起一場大火那就完蛋了。
兩個孩子很聽話,也很賣力,趕緊從地上捧起塵土,左一趟右一趟的朝著火苗投遞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