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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發表之後褒貶不一,也就是這部剛開始也不是十分看好的小說,竟然字數達到了驚人的二百萬。


    可能也是拚湊了不少虛假的情節,雖然是第一部小說,文筆上看起來有些青澀,但是也算是發揮到了最大的價值。


    同時她也在小說裏嚐試到了那種融入的感覺,倒像是真的跟著女主重新演繹了一遍,嚐試了很多的酸甜苦辣。


    不過這部劇由剛開始的悲憫人生,硬生生的寫成了一部喜劇小說,裏麵更多的是搞笑情節。


    也可能是為了對應主編所說的要迎合讀者吧!


    玄淩作為一個讀者,她感覺每個人的人生應該是五味雜陳的,而不是千篇一律的都有一個很好的結局的。


    畢竟小說脫離了現實,那就叫做天方夜譚了。


    但是為了掙稿費,為了不被主編拎著耳朵再次輸入要迎合讀者,所以她還是違背了意願。


    三百塊的稿費雖然不多,但是那也是一筆不少的收入,至少可以改善一下兩個人的夥食,所以她還是很在意的。


    要是說起玄淩第一次接觸文學那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那要從小學二三年級開始吧!


    她雖然不喜歡故事會,民間文學,還有家裏那些堆積成山的小畫書,但是因為跟作文相關的文章,她還是很喜歡看的。


    也許是為了更好的寫作文,也許是因為第一次作文被老師表揚了之後,她覺得她還可以做的更好。


    所以那個時候她特別關注有文章的書刊,家裏這樣的書刊並不多,因為銘昭喜歡小說,喜歡文學,沒事的時候也喜歡買一些小畫書,一些故事會,每次會農村探望家屬的時候,都會帶給孩子們一大堆的書籍。


    玄禎喜歡故事書,那些小畫書幾乎都被他翻爛了。


    玄菲雖然學習好,但是她好像對這些小畫書也不太感興趣,而是喜歡一些流行歌曲,所以那個時候銘昭就給家裏買了一個錄音機,還有一些磁帶,這是玄菲最喜歡的東西,玄淩對這些也感興趣,但是是姐姐的東西,她還是有些畏懼姐姐的,所以一般都是趁著家裏沒人的時候,所以才打開聽一聽音樂。


    那個時候最流行的音樂應該就是《美酒加咖啡》,她記得聽過很多次,後來不知不覺也就學會唱了。


    正是因為學會唱歌了,所以其中有好幾次都想嚐試錄音,她也想聽到磁帶裏放出來的是自己的聲音。


    也是因為這樣嚐試過幾次,結果一不小心就將玄菲的流行音樂磁帶給洗沒了,裏麵放出來的是她自己的聲音,不過她自我感覺也挺好聽的,一點不比原生帶音樂差。


    但是昨晚這一切她就後悔了,如果這件事被玄菲知道的話,肯定告訴媽媽,那麽她將又會招來一頓毒打。


    所以她趕緊將那盤磁帶給藏了起來,後來玄菲一直找不到,問她的時候,她就說不知道。


    話題又扯遠了,因為高年級也會涉及到寫作文,那個時候也不知道是玄禎買的作文書,還是銘昭帶迴來的作文書,總之就被玄淩給翻出來了。


    其中有一篇文章深深的將她吸引了,那也是她第一次接觸作文,也算是她看過的第一篇文章吧!


    那片文章的名字迄今為止她都沒有忘記,名字是《山那邊就是城》,裏麵講述的是兄妹兩個人,家裏很窮,父母都不在了邊,兄妹兩個人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


    他們的門前有一座大山,祖祖輩輩一直都生活在大山裏麵,妹妹經常會問哥哥:“山那邊是什麽?”


    年幼的哥哥當然也不知道,因為他也從來沒有翻過那座山,但是為了給妹妹一個幻想,他就編了一個善意的謊言:“山那邊就是城!”


    “爺爺奶奶說我們的爸爸媽媽就在城裏,翻過大山就能見到爸爸媽媽了對吧?”妹妹一臉憧憬的抬眼望著直入雲霄的大山。


    “對,等妹妹長大了,哥哥就帶你翻越大山,找爸爸媽媽!”哥哥的眼神很堅定。


    後來妹妹生了一場大病,身體非常虛弱,顫抖著聲音問哥哥:“等我病好了,我們就翻越大山找爸爸媽媽!”


    “好,哥哥帶你翻越大山!”那個時候懂事的哥哥已經知道他們的爸爸媽媽不在人世了。


    為了給妹妹留有幻想,所以他一直善意的欺騙著幼小的妹妹。


    所以那個時候在妹妹的心裏,一直覺得山那邊就是城,爸爸媽媽就在城裏,隻要翻過大山,就能見到爸爸媽媽。


    最後小女孩帶著美好的幻想,終究還是離開了人世,她離世的時候是帶著笑容的,她一直堅信著山那邊便是城,城裏有爸爸媽媽。


    後來哥哥哭了,多年以後,哥哥考上了大學,他是這麽多年村裏唯一的一個大學生,也是第一個走出大山的孩子。


    他翻越了大山,但是眼前並不是城,而是另一座大山。


    這個故事讓炫鈴感動了,那個時候在她幼小的心靈裏,很同情兄妹兩個人,這個故事讓她感到很震撼,以至於多年之後,每每想起這件事都會感受頗深。


    也就是那個時候,她也愛上了文學,覺得文章裏有很多她不知道的東西,那是一個全新的世界,是一個能勾起她強烈欲望的世界。


    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喜歡上了語文,因為平日裏的作文書並沒有基本,早就被她翻爛了,但是語文書裏有很多的故事,都是她最喜歡的故事。


    每當發下來新書的時候,她都會第一時間去看語文書,將裏麵的古詩全部都看一個遍,所以這就是她語文好的原因。


    等於是提前預習了一遍,別人還沒有讀文章的時候,她已經去哪不瀏覽了一個遍。


    第二次接觸文學的時候,那是高中時期了,因為玄淩上的是職高,所以學習再好也不能考大學,所以及格萬歲。


    那個時候學校有一個圖書室,書籍都是免費借閱的,隻要辦了圖書證,裏麵的書籍可以隨便看,而且還能拿走迴家看。


    圖書館裏的書籍種類很多,那個時候最流行的文學書籍就是瓊瑤的小說,圖書館裏應有盡有。


    她第一次聽說瓊瑤是從姐姐的口中得知的,姐姐也經常看瓊瑤的書籍,所以學會了戀愛,所以明明考上重點初中的玄菲,竟然因為看了瓊瑤的書籍,談起了戀愛。


    也正是那個時候由一個好學生變成了差等生,後來被學校遣送迴來了,再後來就被爺爺送到了村裏的普通初中,即便是普通初中,也照樣不影響玄菲談戀愛。


    在這裏她又認識了新的同學,因為長相漂亮,所以到處都受追捧,所以她的中學基本上是在戀愛中度過的。


    玄淩當然知道這件事,但是因為那個時候職高不能高考,所以即便是學習再好也沒有用,所以這個時候看瓊瑤書籍也不影響什麽。


    那個時候她翻閱了瓊瑤的五六本書籍,基本上都看完了。


    她被裏麵優美的語句,動人的情節,深深的吸引著。


    基本上拿起來書本就放不下來了,無論是吃飯還是睡覺,基本上都會想著故事中的人物。


    以至於到了最後明明是好學生的炫鈴,竟然畢業考試不及格,知道後來還來了一個補考,才算是拿上了畢業證。


    不然說小說是個好東西,但是在學習的時候,盡量不要接觸。


    戀愛雖然很神秘,讓人激動,心髒狂跳不已,但是在學習的時候一定不要談戀愛,因為一旦談了戀愛,會嚴重影響到學習。


    因為愛情那個東西很上癮,戒不掉的。


    因為玄淩長相普通,所以在學習期間沒有男生會注意到她,所以她的學習不是愛情影響的,而是天生就不喜歡學習,如果努力去學,還是可以有很大提升的。


    在她的記憶了,初中的時候她曾經寫過一部武俠劇,那是因為看武俠劇看的多了。


    高中的時候寫過一部愛情小說,那是因為看了瓊瑤的小說。


    再後來就是上班之後,也就是去了現在的公司,感情的五味雜陳的經曆讓她再次提起了筆杆子。


    不然說為什麽作家的親身經曆多呢!,那就是因為經曆了常人沒有經曆過的痛苦,成就了不少未知名的作家。


    隻有經曆了,才能知道的更多,才能懂得更多,往往生活過得一帆風順的人,哪有那個寫作的心思,明明可以享受美好的人生,哪來的那麽多的懂愁善感?


    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不為人知的痛苦經曆,才鑄就了一個有一個作家,一些人因為出小說出名了,但是還有好大一部分默默無聞,沒有背景,沒有身份,沒有關係,沒有機遇的人,還一直低著頭默默的抒發著自己的人生。


    將自己的一些經曆帶給眾多的人,要更多的人不要再走一模一樣的冤枉路。


    所以炫鈴就覺得小說是要讓人看了之後受到一定的啟發的,而不是看完之後笑過哭過之後就全部拋於腦後了。


    有句話說的好,被同樣的石頭絆倒一次可以原諒,如果每次出門都被同樣的石頭絆倒,那就是你的不對了。


    所以小說還是要貼近生活,反應社會中一些真是存在的事情,而不是為了迎合觀眾,帶給觀眾一些虛假事實,給觀眾一種錯誤認知。


    如果這樣掩蓋事實,讓人看到的都是一些表象的東西,而最真實存在真是發生的東西卻被人肆意掩蓋,那麽小說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麽?那麽給讀者獲得的認知感又是什麽?


    你可以被生活所欺騙,但是不能被事實所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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