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奇界
詭秘修仙:吾等皆為養料 作者:徒文自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彩判斷,無論盜山賊是何來曆,祂至少有一具化身是以鴻鈞之排泄物作為寶材所製,既然如此,諸有這兩條鴻鈞於盜山賊而言,乃必須之物。
以鴻鈞所成之身,亦必須以鴻鈞來修補,否則,便隻是一介消耗品罷了。
盜山賊以此來偽裝自己的來曆,會甘心隻將其當做消耗品嗎?
自然不會。
隻要將這兩條鴻鈞握於手中,不怕盜山賊不現身。
巧的是,這正是盜山賊於降臨之初給自己設計的一個“軟肋”,如今,這個“軟肋”適時生效,給了祂一個合理的,現身來吸引明彩與女媧注意力的理由。
甚至於就連這第二條鴻鈞,都是祂在到手之後,借助自己此身與鴻鈞的聯係,驅使其出現在自己精心挑選的戰場。
奇界。
此乃樂庭祖地,曾先後走出先代樂庭三位坊主,明彩,七澤煙兩位道主,足足五尊大羅,是樂庭龍興之地。
亦是樂庭“魔教”稱唿之起源。
這一方大世界在明彩起勢之後,便被祂以不明手段封鎖,萬古以來隻進過七澤煙一個“外人”,藏了莫大是秘密,隻是由於並非什麽大羅成道地,時間未形成閉環,想要進入,並非不可能之事。
再加上“燈下黑”這三個字,使得鴻鈞出現在此之事顯得合情合理。
而盜山賊是追著鴻鈞來此的,不是嗎?
鴻鈞進入奇界的動靜,根本沒做任何遮掩,雖其本身便極為隱蔽,可畢竟需要載體,載體卻是不可能瞞過明彩的眼睛。
倒是盜山賊一時竟真的瞞過了明彩,既然要做戲,祂自然得做得真些,總不能大搖大擺地進入奇界?這不是明晃晃地告訴明彩,這裏麵有問題嗎?
隻有讓明彩自己發現盜山賊的痕跡,祂才不會起疑。
這奇界早在樂庭的上一代起勢之後,便已被經營得鐵桶一塊,幾多曾經視樂庭為魔教的正道大派,早已失去了曾經的傲骨,將樂庭視作“大道祖庭”,以門中弟子侍奉三尊樂庭大神:無樂天主、非樂坊主、不樂坊主為榮。
早變成了樂庭的牧場,專門負責給樂庭大修提供資糧。
說起來這倒是與盜山賊曾經所在的【難易海】相類,皆是整個世界被一方大勢力所統治,眾生萬靈皆不過是各式各樣的寶材。
完完全全的黑暗世界。
可是盜山賊的心態卻與當初大不同了,當初的祂不過是一介凡類,所麵對的易氏,乃是統管萬千世界的龐然大物,祂是反抗黑暗統治的偉光正形象。
可現在的祂,遍觀此界眾生於困苦中掙紮,心中卻是毫無波瀾。
當然,這並不是因為這悠悠眾生並非祂的族人,而是……祂變了,祂已經不再是曾經的凡人了。
祂甚至都沒有產生諸如對往昔的懷念這等情緒。
祂擺出一副直奔鴻鈞的模樣,顯得分外急切,而早已發覺鴻鈞顯現的明彩,亦是因此而第一時間發現了盜山賊。
若單單隻是鴻鈞,雖也會引起明彩的注意,但隻會對其進行監控,並不會急著動手拿祂,可盜山賊的出現,卻是令祂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測。
樂庭想來自恃道門祖庭,在此出現一位身著灰袍的赤足苦行僧,簡直是天方夜譚,是對至高無上的樂庭的羞辱。
可是,這樂庭上下各處的衛士,侍從,仙家,天君,全部都對這和尚視而不見,足顯其詭異之處。
哪怕不知道這是鴻鈞,但若是有這個本事看到這般割裂的情形,恐怕也得心生懷疑了吧?
隻可惜,哪怕是高坐兩坊一天的金仙成就,也對此好無察覺,要知道這三尊金仙,哪怕完全是被操縱的傀儡,但在諸有之中,卻也是絕對的大能,非同小可,不可一世。
可如今,被鴻鈞操控的這一具釋迦之身,都已經幾乎貼在了其中一尊金仙的臉上,祂身上的毛發似乎都已經活了過來,試圖通過這尊金仙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縫隙延伸進去。
都已經到了這等地步,這尊金仙依舊“屹然不動”,靜坐於蒲團之上,對此毫無察覺。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一縷有形無質的霧氣自虛無之中鑽出,探頭探腦地延伸向看似完全沉浸在捕獵的鴻鈞。
這裏麵其實有一個莫大的漏洞,哪怕這尊金仙成就與明彩關係密切,可實際上,這依舊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祂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祂“靠自己”的“天姿”與“努力”而成,全然未靠外物。
這也就意味著,鴻鈞按常理完全不可能瞧得上這樣的獵物,對於這條怪物而言,亙古不變,不朽不壞的金仙成就,隻不過是看也不會看一眼的垃圾。
除非祂被逼無奈。
好在,現在倒也的確符合“被逼無奈”的情況,明彩與女媧的圍追堵截之下,祂不得不鑽入金仙體內藏匿自身,也不是沒有可能。
因此,當盜山賊的迷霧纏繞上二者之時,奇界的天在眨眼之間不知被什麽東西覆蓋,以至於整個世界瞬間失去了光亮,一隻大手以傾覆天地之勢從高天之上落下。
即便是如此轟動的場麵,可整個奇界的眾生卻依舊好似什麽也沒有發生一般,甚至都像是並未遭遇此“黑天”之災難,依舊如同白晝一般正常生活。
這就是整個世界都成了牧場的悲哀,祂們根本就已經失去了自己的感官,一切皆由祂們的主人隨意編輯。
不僅如此,一股莫名之力正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盜山賊的這一縷霧氣,並且順著這縷霧氣,蔓延向隱藏在暗處的盜山賊本體。
這霧氣不知為何有了重量,甚至有了顏色,這是女媧的造化權柄,這股力量的影響略微隱蔽一些,但比之動靜不小的大手,祂的侵蝕反而更加地迅速。
即便已經幾乎凝成了實體,可這一股不知還應不應該稱作“霧氣”的東西依舊在鍥而不舍地纏向鴻鈞。
哪怕受女媧的侵蝕,可盜山賊依舊不肯放棄,足可見其“決心”。
但實際上,祂的目的,已經達成。
以鴻鈞所成之身,亦必須以鴻鈞來修補,否則,便隻是一介消耗品罷了。
盜山賊以此來偽裝自己的來曆,會甘心隻將其當做消耗品嗎?
自然不會。
隻要將這兩條鴻鈞握於手中,不怕盜山賊不現身。
巧的是,這正是盜山賊於降臨之初給自己設計的一個“軟肋”,如今,這個“軟肋”適時生效,給了祂一個合理的,現身來吸引明彩與女媧注意力的理由。
甚至於就連這第二條鴻鈞,都是祂在到手之後,借助自己此身與鴻鈞的聯係,驅使其出現在自己精心挑選的戰場。
奇界。
此乃樂庭祖地,曾先後走出先代樂庭三位坊主,明彩,七澤煙兩位道主,足足五尊大羅,是樂庭龍興之地。
亦是樂庭“魔教”稱唿之起源。
這一方大世界在明彩起勢之後,便被祂以不明手段封鎖,萬古以來隻進過七澤煙一個“外人”,藏了莫大是秘密,隻是由於並非什麽大羅成道地,時間未形成閉環,想要進入,並非不可能之事。
再加上“燈下黑”這三個字,使得鴻鈞出現在此之事顯得合情合理。
而盜山賊是追著鴻鈞來此的,不是嗎?
鴻鈞進入奇界的動靜,根本沒做任何遮掩,雖其本身便極為隱蔽,可畢竟需要載體,載體卻是不可能瞞過明彩的眼睛。
倒是盜山賊一時竟真的瞞過了明彩,既然要做戲,祂自然得做得真些,總不能大搖大擺地進入奇界?這不是明晃晃地告訴明彩,這裏麵有問題嗎?
隻有讓明彩自己發現盜山賊的痕跡,祂才不會起疑。
這奇界早在樂庭的上一代起勢之後,便已被經營得鐵桶一塊,幾多曾經視樂庭為魔教的正道大派,早已失去了曾經的傲骨,將樂庭視作“大道祖庭”,以門中弟子侍奉三尊樂庭大神:無樂天主、非樂坊主、不樂坊主為榮。
早變成了樂庭的牧場,專門負責給樂庭大修提供資糧。
說起來這倒是與盜山賊曾經所在的【難易海】相類,皆是整個世界被一方大勢力所統治,眾生萬靈皆不過是各式各樣的寶材。
完完全全的黑暗世界。
可是盜山賊的心態卻與當初大不同了,當初的祂不過是一介凡類,所麵對的易氏,乃是統管萬千世界的龐然大物,祂是反抗黑暗統治的偉光正形象。
可現在的祂,遍觀此界眾生於困苦中掙紮,心中卻是毫無波瀾。
當然,這並不是因為這悠悠眾生並非祂的族人,而是……祂變了,祂已經不再是曾經的凡人了。
祂甚至都沒有產生諸如對往昔的懷念這等情緒。
祂擺出一副直奔鴻鈞的模樣,顯得分外急切,而早已發覺鴻鈞顯現的明彩,亦是因此而第一時間發現了盜山賊。
若單單隻是鴻鈞,雖也會引起明彩的注意,但隻會對其進行監控,並不會急著動手拿祂,可盜山賊的出現,卻是令祂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測。
樂庭想來自恃道門祖庭,在此出現一位身著灰袍的赤足苦行僧,簡直是天方夜譚,是對至高無上的樂庭的羞辱。
可是,這樂庭上下各處的衛士,侍從,仙家,天君,全部都對這和尚視而不見,足顯其詭異之處。
哪怕不知道這是鴻鈞,但若是有這個本事看到這般割裂的情形,恐怕也得心生懷疑了吧?
隻可惜,哪怕是高坐兩坊一天的金仙成就,也對此好無察覺,要知道這三尊金仙,哪怕完全是被操縱的傀儡,但在諸有之中,卻也是絕對的大能,非同小可,不可一世。
可如今,被鴻鈞操控的這一具釋迦之身,都已經幾乎貼在了其中一尊金仙的臉上,祂身上的毛發似乎都已經活了過來,試圖通過這尊金仙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縫隙延伸進去。
都已經到了這等地步,這尊金仙依舊“屹然不動”,靜坐於蒲團之上,對此毫無察覺。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一縷有形無質的霧氣自虛無之中鑽出,探頭探腦地延伸向看似完全沉浸在捕獵的鴻鈞。
這裏麵其實有一個莫大的漏洞,哪怕這尊金仙成就與明彩關係密切,可實際上,這依舊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祂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祂“靠自己”的“天姿”與“努力”而成,全然未靠外物。
這也就意味著,鴻鈞按常理完全不可能瞧得上這樣的獵物,對於這條怪物而言,亙古不變,不朽不壞的金仙成就,隻不過是看也不會看一眼的垃圾。
除非祂被逼無奈。
好在,現在倒也的確符合“被逼無奈”的情況,明彩與女媧的圍追堵截之下,祂不得不鑽入金仙體內藏匿自身,也不是沒有可能。
因此,當盜山賊的迷霧纏繞上二者之時,奇界的天在眨眼之間不知被什麽東西覆蓋,以至於整個世界瞬間失去了光亮,一隻大手以傾覆天地之勢從高天之上落下。
即便是如此轟動的場麵,可整個奇界的眾生卻依舊好似什麽也沒有發生一般,甚至都像是並未遭遇此“黑天”之災難,依舊如同白晝一般正常生活。
這就是整個世界都成了牧場的悲哀,祂們根本就已經失去了自己的感官,一切皆由祂們的主人隨意編輯。
不僅如此,一股莫名之力正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盜山賊的這一縷霧氣,並且順著這縷霧氣,蔓延向隱藏在暗處的盜山賊本體。
這霧氣不知為何有了重量,甚至有了顏色,這是女媧的造化權柄,這股力量的影響略微隱蔽一些,但比之動靜不小的大手,祂的侵蝕反而更加地迅速。
即便已經幾乎凝成了實體,可這一股不知還應不應該稱作“霧氣”的東西依舊在鍥而不舍地纏向鴻鈞。
哪怕受女媧的侵蝕,可盜山賊依舊不肯放棄,足可見其“決心”。
但實際上,祂的目的,已經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