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節 士喪禮中的招魂
我的國學夢我的中國夢 作者:歸來如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喪服》所記載的親屬間各種服製,被後世奉為權威性的準則,曆代履行,但也有所變通。
五服製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製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屬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製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5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西晉第一次把五服製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製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等民事權利義務的關係。
五服製罪的原則實質上是同罪異罰的原則,在家族範圍內體現,它在刑法方麵的使用原則是:親屬相犯,以尊犯尊者,處罰要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親屬之間互相盜竊,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在民事方麵,如果財產轉讓時有犯過,則關係越親,處罰越輕。
五服治罪原則確立後,使得儒家的禮儀製度和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的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它不僅體現了晉朝法律“禮律並重”的特點,也是中國封建法律倫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現。自西晉定律直到明清,五服治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完善。
在五服的具體應用中,斬衰,衰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是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婦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這種方法製成的孝衣,凡是剪斷處都可以收邊。孫子、孫女為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都遵守齊衰的禮製。
大功,是用熟麻布製作的,材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的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飾而穿的。
緦麻,使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凡是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的族姐妹,和外姓中的表兄弟、嶽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除了五服之外,古代還有1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者殯葬時也要批麻;如果在他鄉,那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五服規定,是晚輩對長輩的喪服規定,夫妻屬於平輩不穿喪服,戴黑袖標就可以。
(12)士喪禮
《儀禮》中講述喪禮的共有4篇,分別為《喪服禮》、《士喪禮》、《既夕禮》和《士虞禮》。其中,《既夕禮》和《士喪禮》本為1篇,因為當時簡冊繁重,而一分為二,因此經常把《既夕禮》視為《士喪禮》的下篇。
《士喪禮》介紹記述士失去父母,從剛剛去世到殯葬之禮。在古代,士的兒子是士,士的父親也為士。《士喪禮》隻說士階層的喪禮,並不普遍適用於其他階層。《士喪禮》詳細講述了治喪的具體過程和儀式,這一過程大致由以下一些環節構成:為死者招魂,覆蓋衣服和被褥,楔齒綴足;國君使人吊唁、贈衣,死者親屬、僚友吊唁、贈衣;為死者建銘,沐浴,著裝,飯含,設重;小殮,大殮;朝夕哭;卜筮葬居和葬日等等。
士喪禮在五禮中屬於兇禮。兇禮是對各種不幸事件進行悼念、慰問方麵的禮節儀式,包括喪禮﹑荒禮﹑吊禮﹑禬(gui)禮﹑恤禮5種。
士喪之禮,必須死在正寢的房間中,用一條被子蓋住死者的屍體。用1人為他招魂,招魂的人穿著純衣纁(xun)裳,上衣和下裳的左邊連在一起,並把領子插在帶子間來固定;登上東麵的飛簷,站在屋脊中央,向北用衣服招魂,喊道:哎,某人(死者的名字)迴來!連喊3次。接著將衣服從前麵扔下,飛簷下麵1人用衣箱接住,從東階走上正堂,用衣服蓋住屍體。招魂的人從西麵飛簷的北邊下來。
用角質的祭勺啟開死者的上下牙齒,用矮的案幾拘正死者的雙足,用幹肉、肉醬、甜酒來祭奠死者。從東階走上正堂,將祭品放置在屍體的東麵,又在堂上陳設帷幕。
然後向國君報喪。喪事的主持人站在西階的東麵,向南囑咐報喪的人,並拜送。有賓客來吊唁的,喪事的主持人要叩拜。
五服製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製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屬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製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5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西晉第一次把五服製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製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等民事權利義務的關係。
五服製罪的原則實質上是同罪異罰的原則,在家族範圍內體現,它在刑法方麵的使用原則是:親屬相犯,以尊犯尊者,處罰要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親屬之間互相盜竊,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在民事方麵,如果財產轉讓時有犯過,則關係越親,處罰越輕。
五服治罪原則確立後,使得儒家的禮儀製度和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的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它不僅體現了晉朝法律“禮律並重”的特點,也是中國封建法律倫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現。自西晉定律直到明清,五服治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完善。
在五服的具體應用中,斬衰,衰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是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婦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這種方法製成的孝衣,凡是剪斷處都可以收邊。孫子、孫女為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都遵守齊衰的禮製。
大功,是用熟麻布製作的,材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的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飾而穿的。
緦麻,使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凡是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的族姐妹,和外姓中的表兄弟、嶽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除了五服之外,古代還有1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者殯葬時也要批麻;如果在他鄉,那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五服規定,是晚輩對長輩的喪服規定,夫妻屬於平輩不穿喪服,戴黑袖標就可以。
(12)士喪禮
《儀禮》中講述喪禮的共有4篇,分別為《喪服禮》、《士喪禮》、《既夕禮》和《士虞禮》。其中,《既夕禮》和《士喪禮》本為1篇,因為當時簡冊繁重,而一分為二,因此經常把《既夕禮》視為《士喪禮》的下篇。
《士喪禮》介紹記述士失去父母,從剛剛去世到殯葬之禮。在古代,士的兒子是士,士的父親也為士。《士喪禮》隻說士階層的喪禮,並不普遍適用於其他階層。《士喪禮》詳細講述了治喪的具體過程和儀式,這一過程大致由以下一些環節構成:為死者招魂,覆蓋衣服和被褥,楔齒綴足;國君使人吊唁、贈衣,死者親屬、僚友吊唁、贈衣;為死者建銘,沐浴,著裝,飯含,設重;小殮,大殮;朝夕哭;卜筮葬居和葬日等等。
士喪禮在五禮中屬於兇禮。兇禮是對各種不幸事件進行悼念、慰問方麵的禮節儀式,包括喪禮﹑荒禮﹑吊禮﹑禬(gui)禮﹑恤禮5種。
士喪之禮,必須死在正寢的房間中,用一條被子蓋住死者的屍體。用1人為他招魂,招魂的人穿著純衣纁(xun)裳,上衣和下裳的左邊連在一起,並把領子插在帶子間來固定;登上東麵的飛簷,站在屋脊中央,向北用衣服招魂,喊道:哎,某人(死者的名字)迴來!連喊3次。接著將衣服從前麵扔下,飛簷下麵1人用衣箱接住,從東階走上正堂,用衣服蓋住屍體。招魂的人從西麵飛簷的北邊下來。
用角質的祭勺啟開死者的上下牙齒,用矮的案幾拘正死者的雙足,用幹肉、肉醬、甜酒來祭奠死者。從東階走上正堂,將祭品放置在屍體的東麵,又在堂上陳設帷幕。
然後向國君報喪。喪事的主持人站在西階的東麵,向南囑咐報喪的人,並拜送。有賓客來吊唁的,喪事的主持人要叩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