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三流神槍手
血戰太平洋之大兵崛起 作者:修之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所有人分散,李銳、本傑明,你們退到樹林裏去。”瓊斯不忘交代一句。
的確,這個時候噴火兵幫不上什麽忙,尤其是敵人不明的情況下。
李銳清楚這一點,他身上的背包就是個火藥桶,一旦被流彈擊中,相當於引爆一顆小型航空炸彈,它的威力足以讓己方一半以上的士兵送命。
李銳很識趣的跑到樹林裏。
本傑明拎著他的武器——一具巴祖卡跟在身後。
河堤上,稀稀疏疏長著一些成年落羽杉,三排全體戰士沿著河岸迅速分散趴下,他們以落羽杉粗碩的樹幹為掩護,所有人緊張的看著河對岸的那片樹林。
顯而易見,剛剛射中那名米軍士兵的子彈一定來自河對岸的樹林裏,那是一片以紅樹植物為主的喬木和灌木林,靠近河岸的一邊,還長滿了各式各樣的藤蔓和雜樹,視線完全被遮擋,根本看不到敵人的蹤跡。
就這樣僵持了片刻,直到瓊斯舉起他的望遠鏡。
望遠鏡剛湊到臉上,又一聲槍響,一顆子彈疾射而來,不偏不倚擊中瓊斯麵前一棵落羽杉的根部。
子彈掀開厚厚樹皮,直接在樹幹上挖開一個小洞,新鮮的木屑四處亂飛,有一些竟飛到瓊斯的臉上。
瓊斯大驚,趕緊發出一聲歇斯底裏的嘶喊:“射擊!”
三排所有的戰士立即朝著對岸的樹林射擊,幾乎與此同時,埋伏在樹林裏的鬼子也開火了。
雙方隔著一條河就這樣展開攻擊。
這是一種很有意思的攻擊,隻要任何一方想脫離戰場,隨時都可以鑽進各自身後的樹林裏逃得遠遠的。
但對於米軍一方而言不行,上峰給c連的命令是擔任後繼部隊的突擊隊,為今晚八點前順利占領亨德森機場探明敵情。而這條隆加河河岸是米軍已知的唯一通往機場的通道。
對於這小股本子軍而言也不行,他們的上方也有明確的命令,那就是逐節抵抗,爭取最大可能減緩敵軍的推進速度,為後繼部隊大規模增援瓜島贏得寶貴的時間。
所以,雙方誰也沒有退縮,都在盡全力消滅對方的有生力量。
藏在樹林裏的李銳這會兒已閑得蛋疼,心中躍躍欲試,總想做點什麽。
不知不覺,他看向地上的步槍。
這時他才發現,這支步槍竟然是一支m1903春田步槍。
春田步槍雖然目前也是米軍裝備的主要步槍,但明顯落伍了,它是一種5發栓動步槍,擊發時增加了拉動槍栓的環節,根本不如m1卡賓槍和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用起來方便。但這款步槍和m1加蘭德目前都是米軍的製式步槍,最大的原因概莫於它們射程遠,采用的是全威力彈藥。
而m1卡賓槍則不同,它屬於輕型半自動武器,設計理念用於近戰和自衛,尤其適合非一線作戰人員如通信兵、傘兵、炮兵,以此作為他們的防身武器。
如今,米軍的很多基層軍官如班長排長配備的也是這款卡賓槍。
再往上的連級、營級指揮官配備的都是衝鋒槍。
就它了!
已經卸下噴火器的李銳一把抓起地上的春田步槍,低著腦袋向河邊跑去。
作為一名現代的靈魂,李銳對槍械的了解勝過很多米軍,春田步槍研製之初主要仿製毛瑟步槍,盡管早在一戰時就在米軍中裝備,是一款年代久遠的步槍,但多年來一直在改進,製造工藝也很精良,它有效射程800米,子彈初速865米\/每秒,這些明顯優於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李銳還知道,即便到了本次世界大戰末期,春田步槍因為擁有精度上的優勢,還被米軍賦予了新的使命,他們將剩餘的春田步槍拆除了機械瞄具,加裝了光學瞄準鏡,改裝成一款狙擊步槍。
身後傳來埃文斯不無牽掛的聲音:“李銳兄弟,你去哪裏?”
“老子去幫下忙,你原地呆著,哪兒也別去!”
李銳不再理會埃文斯,飛快來到瓊斯的伏擊處,一個騰躍撲倒在瓊斯身旁。
“中尉,老子幫你來了,給老子騰點地方。”
李銳用肘部推了推瓊斯,在地上架起步槍。
瓊斯正手持一把湯姆森衝鋒槍朝對岸射擊,一聽到李銳的聲音,心中頓時一緊,總覺得李銳出現會禍害到自己,扭頭剛要喝斥他幾句,卻看到一張洋溢著驕傲表情且透著幾分狡黠的笑臉。
瓊斯這才發現這位華人大兵其實不傻,身上的噴火器裝備已經被他丟下。
沒錯,這段時間以來,瓊斯一直認為這位華人大兵有些傻乎乎的,甚至於腦子不太正常。
在瓊斯看來,原先那個畏手畏腳膽小怕死的李銳才是他心目中熟悉的李銳,而現在的李銳自從被一顆子彈擊中後大概率不正常了,他不但表現出他人無可比擬的勇敢,還有股狠勁,狠得連自己的小命好像都毫不在乎。
一個正常人會隻身一人去偷襲鬼子的陣地?
尤其是他作為一名噴火兵,難道他不知道身上背著的燃料鋼瓶隻需要一顆子彈的碰撞,就足以讓自己成為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球嗎?
瓊斯多次設身處地認真想過,這簡直是在拿自己的性命開一個天大的玩笑,不但他沒有這份膽量和勇氣,就是放眼整個陸戰一師,能做到像李銳這樣的,恐怕也沒幾個。
因此瓊斯得出結論,這個華人大兵應該是腦子壞掉了。
現在他又不確定了,對方居然知道輕裝上陣,尤其是他臉上那抹邪邪的笑容,仿佛有種誌在必得的篤定,不正常的人不這樣啊!
可當他看到擺在李銳麵前的不是一挺機槍,而是一支步槍,且是一支春田栓動步槍時,心中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中士,你是一名機槍手,步槍並不適合你,你還是等後麵的部隊上來找一挺機槍再來幫我吧。”
瓊斯覺得自己的話還算中肯,步槍講究的是精準射擊,需要擊中目標才算有效殺敵,而機槍憑借的是無數子彈的連射所編織的彈雨對敵人造成殺傷,後者對精度無需太苛刻的要求,隻要大差不差,總會有一兩顆不長眼的子彈走上狗屎運。
哪知道瓊斯話一說出口,李銳便跳了起來:“中尉,你別看不起人,步槍我也行!”
李銳的這份自信完全源自他的身體裏有一個苟係統。
花了5000積分購買的技能,如果連一個“三流神槍手”的水平都達不到,還有臉自稱槍神技能?
這一刻,李銳的一顆心是迫切的,他要檢驗自己的槍神技能,這也是不顧個人安危加入戰場的原因。
他恨不得馬上展示槍技,可放眼望去,他看不到一個敵人。
的確,這個時候噴火兵幫不上什麽忙,尤其是敵人不明的情況下。
李銳清楚這一點,他身上的背包就是個火藥桶,一旦被流彈擊中,相當於引爆一顆小型航空炸彈,它的威力足以讓己方一半以上的士兵送命。
李銳很識趣的跑到樹林裏。
本傑明拎著他的武器——一具巴祖卡跟在身後。
河堤上,稀稀疏疏長著一些成年落羽杉,三排全體戰士沿著河岸迅速分散趴下,他們以落羽杉粗碩的樹幹為掩護,所有人緊張的看著河對岸的那片樹林。
顯而易見,剛剛射中那名米軍士兵的子彈一定來自河對岸的樹林裏,那是一片以紅樹植物為主的喬木和灌木林,靠近河岸的一邊,還長滿了各式各樣的藤蔓和雜樹,視線完全被遮擋,根本看不到敵人的蹤跡。
就這樣僵持了片刻,直到瓊斯舉起他的望遠鏡。
望遠鏡剛湊到臉上,又一聲槍響,一顆子彈疾射而來,不偏不倚擊中瓊斯麵前一棵落羽杉的根部。
子彈掀開厚厚樹皮,直接在樹幹上挖開一個小洞,新鮮的木屑四處亂飛,有一些竟飛到瓊斯的臉上。
瓊斯大驚,趕緊發出一聲歇斯底裏的嘶喊:“射擊!”
三排所有的戰士立即朝著對岸的樹林射擊,幾乎與此同時,埋伏在樹林裏的鬼子也開火了。
雙方隔著一條河就這樣展開攻擊。
這是一種很有意思的攻擊,隻要任何一方想脫離戰場,隨時都可以鑽進各自身後的樹林裏逃得遠遠的。
但對於米軍一方而言不行,上峰給c連的命令是擔任後繼部隊的突擊隊,為今晚八點前順利占領亨德森機場探明敵情。而這條隆加河河岸是米軍已知的唯一通往機場的通道。
對於這小股本子軍而言也不行,他們的上方也有明確的命令,那就是逐節抵抗,爭取最大可能減緩敵軍的推進速度,為後繼部隊大規模增援瓜島贏得寶貴的時間。
所以,雙方誰也沒有退縮,都在盡全力消滅對方的有生力量。
藏在樹林裏的李銳這會兒已閑得蛋疼,心中躍躍欲試,總想做點什麽。
不知不覺,他看向地上的步槍。
這時他才發現,這支步槍竟然是一支m1903春田步槍。
春田步槍雖然目前也是米軍裝備的主要步槍,但明顯落伍了,它是一種5發栓動步槍,擊發時增加了拉動槍栓的環節,根本不如m1卡賓槍和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用起來方便。但這款步槍和m1加蘭德目前都是米軍的製式步槍,最大的原因概莫於它們射程遠,采用的是全威力彈藥。
而m1卡賓槍則不同,它屬於輕型半自動武器,設計理念用於近戰和自衛,尤其適合非一線作戰人員如通信兵、傘兵、炮兵,以此作為他們的防身武器。
如今,米軍的很多基層軍官如班長排長配備的也是這款卡賓槍。
再往上的連級、營級指揮官配備的都是衝鋒槍。
就它了!
已經卸下噴火器的李銳一把抓起地上的春田步槍,低著腦袋向河邊跑去。
作為一名現代的靈魂,李銳對槍械的了解勝過很多米軍,春田步槍研製之初主要仿製毛瑟步槍,盡管早在一戰時就在米軍中裝備,是一款年代久遠的步槍,但多年來一直在改進,製造工藝也很精良,它有效射程800米,子彈初速865米\/每秒,這些明顯優於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李銳還知道,即便到了本次世界大戰末期,春田步槍因為擁有精度上的優勢,還被米軍賦予了新的使命,他們將剩餘的春田步槍拆除了機械瞄具,加裝了光學瞄準鏡,改裝成一款狙擊步槍。
身後傳來埃文斯不無牽掛的聲音:“李銳兄弟,你去哪裏?”
“老子去幫下忙,你原地呆著,哪兒也別去!”
李銳不再理會埃文斯,飛快來到瓊斯的伏擊處,一個騰躍撲倒在瓊斯身旁。
“中尉,老子幫你來了,給老子騰點地方。”
李銳用肘部推了推瓊斯,在地上架起步槍。
瓊斯正手持一把湯姆森衝鋒槍朝對岸射擊,一聽到李銳的聲音,心中頓時一緊,總覺得李銳出現會禍害到自己,扭頭剛要喝斥他幾句,卻看到一張洋溢著驕傲表情且透著幾分狡黠的笑臉。
瓊斯這才發現這位華人大兵其實不傻,身上的噴火器裝備已經被他丟下。
沒錯,這段時間以來,瓊斯一直認為這位華人大兵有些傻乎乎的,甚至於腦子不太正常。
在瓊斯看來,原先那個畏手畏腳膽小怕死的李銳才是他心目中熟悉的李銳,而現在的李銳自從被一顆子彈擊中後大概率不正常了,他不但表現出他人無可比擬的勇敢,還有股狠勁,狠得連自己的小命好像都毫不在乎。
一個正常人會隻身一人去偷襲鬼子的陣地?
尤其是他作為一名噴火兵,難道他不知道身上背著的燃料鋼瓶隻需要一顆子彈的碰撞,就足以讓自己成為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球嗎?
瓊斯多次設身處地認真想過,這簡直是在拿自己的性命開一個天大的玩笑,不但他沒有這份膽量和勇氣,就是放眼整個陸戰一師,能做到像李銳這樣的,恐怕也沒幾個。
因此瓊斯得出結論,這個華人大兵應該是腦子壞掉了。
現在他又不確定了,對方居然知道輕裝上陣,尤其是他臉上那抹邪邪的笑容,仿佛有種誌在必得的篤定,不正常的人不這樣啊!
可當他看到擺在李銳麵前的不是一挺機槍,而是一支步槍,且是一支春田栓動步槍時,心中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中士,你是一名機槍手,步槍並不適合你,你還是等後麵的部隊上來找一挺機槍再來幫我吧。”
瓊斯覺得自己的話還算中肯,步槍講究的是精準射擊,需要擊中目標才算有效殺敵,而機槍憑借的是無數子彈的連射所編織的彈雨對敵人造成殺傷,後者對精度無需太苛刻的要求,隻要大差不差,總會有一兩顆不長眼的子彈走上狗屎運。
哪知道瓊斯話一說出口,李銳便跳了起來:“中尉,你別看不起人,步槍我也行!”
李銳的這份自信完全源自他的身體裏有一個苟係統。
花了5000積分購買的技能,如果連一個“三流神槍手”的水平都達不到,還有臉自稱槍神技能?
這一刻,李銳的一顆心是迫切的,他要檢驗自己的槍神技能,這也是不顧個人安危加入戰場的原因。
他恨不得馬上展示槍技,可放眼望去,他看不到一個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