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宋天龍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夏看了看牆上掛著的電子鍾。
“你還有兩分鍾時間。”
“對了,你知不知道你們準備打的人,他是幹什麽的?”
看到謝澤搖了搖頭。
林夏故意裝出有點同情的樣子說道:“他是個很有名氣的律師,專門打刑事官司的那種。”
“你也別心存僥幸了,他已經放出話來了,絕對把你們都給送進去。”
“要是我們這邊敢隨隨便便就放人,他會連我們都一起告。”
“從你們在金山區的檢察署門口,一路跟著他開始,他就已經注意到了。”
“不然,我們也不可能出現的那麽快對吧!”
“再提醒你一下,你還有最後一分鍾。”
謝澤把頭微微低了下去,顯然在心裏衡量得失。
到底是坦白從寬,還是抗拒從嚴。
林夏也不再催他,等他自己先想明白。
《刑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三人以上,就可以算團夥。
團夥犯罪的量刑並不一定比個人犯罪更重,但會取決於犯罪情節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普通團員跟帶頭大哥的區別,‘含刑量’能一樣嗎?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
而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通常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故意傷害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況。
對於團夥故意傷害未遂的情況,法院會參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判刑標準,但考慮到犯罪未遂的情節,通常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是三年以下。
但是這個謝澤目前還在緩刑期,一旦定性後,絕對會兩罪並罰,喜提實刑。
估計林夏選擇他作為第一個審訊對象,也有這一層理由在。
又過了幾分鍾後,林夏開口說道:“行了,時間差不多了,既然你不願意說,那就算了。”
“反正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定你們一個‘故意傷害未遂了’。”
“你就比較倒黴了,緩刑期間再次犯罪,估計得進去呆幾年了。”
“哎......”
“我本來還想著給你一個機會,要是你能老實交待問題,我還能去幫你說說情,讓對方不再追究你的,畢竟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你把握不住啊!”
“那我也沒辦法了。”
“小虎,先把他帶出去,順便把宋天龍帶進來吧!”
“他隻是個開車的,沒有參與襲擊,隻要說清楚了,應該問題不大。”
林夏這是故意說給謝澤聽的。
小虎立馬迴道:“好的林隊,我馬上去。”
說完後不慌不忙的起身朝著謝澤走去,隻是步速放緩了。
兩人是師徒,知道怎麽打配合。
正當小虎準備打開固定板的時候,謝澤急聲道:“別別別,我還有話說。”
小虎聞言停下了手裏的動作,轉頭看向林夏。
林夏擺了擺手問道:“你想說什麽,如果是老一套,我沒那個時間跟你耗。”
謝澤連忙道:“我交待,我全說。”
小虎也沒等林夏指示,幾步就迴了電腦前坐下。
林夏一臉嚴肅的開口道:“既然想說了,那就都說完,別刪減也別添油加醋的,知道嗎?”
謝澤點點頭道:“我知道了,警官。”
“我跟張寶華兩人,都是被宋天龍喊來幫忙的。”
“他說有一個老板,出了一筆錢,想要教訓一個人。”
“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的臉上來幾下,能讓別人知道是被打的就行。”
“事成之後,每人一萬。”
“在餛飩店門口等的時候,我就跟張寶華商量好了,讓他故意去跟那人起點小摩擦,然後我準備上去在他臉上懟一拳,再來個巴掌就行。”
“你們要是不信,可以去問張寶華。”
“整件事情我就知道這麽多,真的,我沒騙你們。”
看謝澤的樣子,還真的不像說謊。
林夏思索了一下後說道:“行,我會找張寶華求證的,但要是讓我知道你在說謊,那可就別怪我了。”
謝澤連忙道:“警官,你可以隨便去問,我真的沒有騙你。”
小虎帶著謝澤出去後沒多久,又帶著張寶華迴來了。
這一次速度更快,基本上沒費什麽功夫,一問就全都撂了,跟剛才謝澤說的一樣。
兩人的確都是被宋天龍給喊來的。
他們甚至連金勝叫什麽名字,幹什麽的都不知道。
隻能說無知真可怕。
敢隨便對一個專業的刑事律師出手,是真的不怕死。
很快,宋天龍就被帶了進來。
林夏也沒有廢話,上來就直奔主題。
“宋天龍,男,36歲,住在金山區塘中村,對吧?”
“對”
“你現在的工作是什麽?”
“無業”
“原來是在哪裏上班,無業多久了?”
“沒有上班,一直都是。”
宋天龍雖然有問必答的,但是敷衍的意味很濃。
林夏怎麽可能看不出來。
“說說吧!出錢的老板是誰?”
“什麽老板,我不知道。”
“謝澤跟張寶華兩人都已經招了,說是你讓他們去打人的,報酬是每人一萬塊,對吧!”
“他們有證據嗎?沒有吧!我反倒是想問問看,我本來好好的坐在車裏,你們為什麽要抓我,難道警察就可以隨便抓人嗎?”
林夏聞言冷笑了一聲。
“宋天龍,你也別跟我狡辯,沒有證據,我們怎麽可能會抓你。”
“別以為你沒有動手,就可以當做什麽事都沒有發生。”
“你想要幫別人扛事,也得看看你的肩膀夠不夠寬,能不能扛的動。”
宋天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甚至還不屑的撇了一下嘴。
“你們要是有證據,那就把我送進去,要是沒有,那我可得好好跟你們算一算了。”
“無緣無故就抓了我這個普通的老百姓,是誰給你們的權利。”
“還有,別在我這裏浪費時間了,我現在要求打電話,我要找律師。”
金勝在監控室聽的可是一清二楚。
從聽到宋天龍是塘中村人的時候,心裏就有了一個猜想。
倒是沒想到,他還懂點法律。
這不就剛好碰到了自己的專業領域嘛!
“你還有兩分鍾時間。”
“對了,你知不知道你們準備打的人,他是幹什麽的?”
看到謝澤搖了搖頭。
林夏故意裝出有點同情的樣子說道:“他是個很有名氣的律師,專門打刑事官司的那種。”
“你也別心存僥幸了,他已經放出話來了,絕對把你們都給送進去。”
“要是我們這邊敢隨隨便便就放人,他會連我們都一起告。”
“從你們在金山區的檢察署門口,一路跟著他開始,他就已經注意到了。”
“不然,我們也不可能出現的那麽快對吧!”
“再提醒你一下,你還有最後一分鍾。”
謝澤把頭微微低了下去,顯然在心裏衡量得失。
到底是坦白從寬,還是抗拒從嚴。
林夏也不再催他,等他自己先想明白。
《刑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三人以上,就可以算團夥。
團夥犯罪的量刑並不一定比個人犯罪更重,但會取決於犯罪情節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普通團員跟帶頭大哥的區別,‘含刑量’能一樣嗎?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
而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通常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故意傷害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況。
對於團夥故意傷害未遂的情況,法院會參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判刑標準,但考慮到犯罪未遂的情節,通常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是三年以下。
但是這個謝澤目前還在緩刑期,一旦定性後,絕對會兩罪並罰,喜提實刑。
估計林夏選擇他作為第一個審訊對象,也有這一層理由在。
又過了幾分鍾後,林夏開口說道:“行了,時間差不多了,既然你不願意說,那就算了。”
“反正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定你們一個‘故意傷害未遂了’。”
“你就比較倒黴了,緩刑期間再次犯罪,估計得進去呆幾年了。”
“哎......”
“我本來還想著給你一個機會,要是你能老實交待問題,我還能去幫你說說情,讓對方不再追究你的,畢竟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你把握不住啊!”
“那我也沒辦法了。”
“小虎,先把他帶出去,順便把宋天龍帶進來吧!”
“他隻是個開車的,沒有參與襲擊,隻要說清楚了,應該問題不大。”
林夏這是故意說給謝澤聽的。
小虎立馬迴道:“好的林隊,我馬上去。”
說完後不慌不忙的起身朝著謝澤走去,隻是步速放緩了。
兩人是師徒,知道怎麽打配合。
正當小虎準備打開固定板的時候,謝澤急聲道:“別別別,我還有話說。”
小虎聞言停下了手裏的動作,轉頭看向林夏。
林夏擺了擺手問道:“你想說什麽,如果是老一套,我沒那個時間跟你耗。”
謝澤連忙道:“我交待,我全說。”
小虎也沒等林夏指示,幾步就迴了電腦前坐下。
林夏一臉嚴肅的開口道:“既然想說了,那就都說完,別刪減也別添油加醋的,知道嗎?”
謝澤點點頭道:“我知道了,警官。”
“我跟張寶華兩人,都是被宋天龍喊來幫忙的。”
“他說有一個老板,出了一筆錢,想要教訓一個人。”
“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的臉上來幾下,能讓別人知道是被打的就行。”
“事成之後,每人一萬。”
“在餛飩店門口等的時候,我就跟張寶華商量好了,讓他故意去跟那人起點小摩擦,然後我準備上去在他臉上懟一拳,再來個巴掌就行。”
“你們要是不信,可以去問張寶華。”
“整件事情我就知道這麽多,真的,我沒騙你們。”
看謝澤的樣子,還真的不像說謊。
林夏思索了一下後說道:“行,我會找張寶華求證的,但要是讓我知道你在說謊,那可就別怪我了。”
謝澤連忙道:“警官,你可以隨便去問,我真的沒有騙你。”
小虎帶著謝澤出去後沒多久,又帶著張寶華迴來了。
這一次速度更快,基本上沒費什麽功夫,一問就全都撂了,跟剛才謝澤說的一樣。
兩人的確都是被宋天龍給喊來的。
他們甚至連金勝叫什麽名字,幹什麽的都不知道。
隻能說無知真可怕。
敢隨便對一個專業的刑事律師出手,是真的不怕死。
很快,宋天龍就被帶了進來。
林夏也沒有廢話,上來就直奔主題。
“宋天龍,男,36歲,住在金山區塘中村,對吧?”
“對”
“你現在的工作是什麽?”
“無業”
“原來是在哪裏上班,無業多久了?”
“沒有上班,一直都是。”
宋天龍雖然有問必答的,但是敷衍的意味很濃。
林夏怎麽可能看不出來。
“說說吧!出錢的老板是誰?”
“什麽老板,我不知道。”
“謝澤跟張寶華兩人都已經招了,說是你讓他們去打人的,報酬是每人一萬塊,對吧!”
“他們有證據嗎?沒有吧!我反倒是想問問看,我本來好好的坐在車裏,你們為什麽要抓我,難道警察就可以隨便抓人嗎?”
林夏聞言冷笑了一聲。
“宋天龍,你也別跟我狡辯,沒有證據,我們怎麽可能會抓你。”
“別以為你沒有動手,就可以當做什麽事都沒有發生。”
“你想要幫別人扛事,也得看看你的肩膀夠不夠寬,能不能扛的動。”
宋天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甚至還不屑的撇了一下嘴。
“你們要是有證據,那就把我送進去,要是沒有,那我可得好好跟你們算一算了。”
“無緣無故就抓了我這個普通的老百姓,是誰給你們的權利。”
“還有,別在我這裏浪費時間了,我現在要求打電話,我要找律師。”
金勝在監控室聽的可是一清二楚。
從聽到宋天龍是塘中村人的時候,心裏就有了一個猜想。
倒是沒想到,他還懂點法律。
這不就剛好碰到了自己的專業領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