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順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是張偉安排的放告日。
所謂放告日,是指官府定期受理案件、允許百姓告狀的行為的日期。
而張偉安排的放告日就是張偉親自接受百姓告狀的日期。
對於淮安府的刑名張偉一般是放權給通判趙永康的,很少親自審案的。
但無論怎麽樣,張偉都會在每個月安排一到兩天放告。
目地是要讓自己不要脫離百姓太遠了,要讓百姓能夠看的著自己。
這樣自己才不會被下屬架空,就像府裏的錢銀事宜,張偉雖然交由付柏青分管。
但張偉會不定期的查賬,並且府裏的重大支出一定要經過自己才行。
十一月初九上午,張偉升堂,周師爺和何經曆分立兩邊做助理。
時辰一到,張偉開始接百姓遞上來的狀紙,
第一份狀子是一個兄弟分產不均案,周氏兄弟兩人,兄長長期在家照顧臥病在床的父親。
弟弟則已經在外地定居,前不久父親突然病故,弟弟迴來奔喪並要求平分家產。
周家兄弟中老大認為,自已照顧了臥病在床的父親多年,理應多分。
並且父親病重期間也多次明確了家裏的老宅歸老大單獨所有,其他的家產兩兄弟平分。
但弟弟堅持認為所有的家產都應該均分,兄長所說的父親確認老宅歸他單獨所有隻是兄長的一麵之詞,不足為信。
此案,山陽縣已經判過一次了,判決就是按“周家老宅歸老大單獨所有,其他的家產再與兩兄弟平分。”這個意思來判決的。
但周家弟弟拒不承認,想通過上訴來主張全部家產平分。
這種案子張偉一看就想清楚了該怎麽判。
張偉吩咐將周氏兄弟帶上公堂之後,張偉問:“原告,你們兄弟的爭產案,山陽縣已經判過了,你為何不服啊。”
周家弟弟:“小人當然不服,因為按照咱《大夏律》,兄弟一母所出的,應均分家財,小人有權與兄長平分家產。”
周家哥哥:“大人,可家父臨終前克有遺命,讓我繼承老宅的,並且我家裏人多,沒有老宅確實住不開。”
張偉:“被告,你說你父親有遺命,可有文字?”
周家哥哥:“家父多年前就不能寫字了,不曾有文字。”
張偉:“那個族老,中人在場?或者其他證人在場?”
周家哥哥悻悻道:“除了小人和小人內子,並無其他人在場。”
張偉:“既如此,那你父親的遺命之事,並不能取信於他人,以後不要再提了。”
周家哥哥:“啊,是,是,大人這家產就均分算了,隻是我們人多,需要給點時間去找房子,,”
他的話還沒說完
周家弟弟搶先道:“大人英明,大人英明。”
張偉:“等下,本官,還沒判呢,你們兩人在這瞎說什麽。“
“啊“,兩人都吃驚的看著張偉。
隻見張偉不緊不慢的宣判:“本官宣布,周家老太爺之遺產,不動產包括周家老宅,田產,商鋪等均歸周家長子繼承,其他財產由周家長子和次子共同繼承。“
周家弟弟聽到張偉判分給他的比山陽縣判的還要少,連忙大聲高唿:“大人,這不公平,按大夏律不該這麽判。“
張偉:“你跟本官談大夏律,你配麽,你讀過大夏律嗎?
大夏律中的確有同母兄弟平分遺產的說法,但這個法條是有三個例外的。
你家情況明顯屬於第二種例外,“長輩離世時,同母兄弟一方長期伺候在床,一方沒有在床前盡孝,則長輩遺產因主要分給盡孝一方。”
你先買本《大夏律》好好看完再說。“
所謂法莫外於情,合理的法律是一定會顧及到人情的。
像周家兄弟這樣,一方長期盡孝,另一方則是死後才到。
如果還能平分遺產,這就不符合人類最樸素的感情,不符合天理良心。
所以做為一本成熟的法律,大夏律肯定會考慮到這樣的例外。
當然了,張偉看當場看大夏律都敢這麽肯定,這是因為他在刑部七年,早把大夏律研究的透透的了。
張偉的話音剛落,周圍旁聽的人群就大笑起來,有人大喊:“周家老二,你外地迴來的不知道吧,咱們府尊老爺可是刑部下來的,對大夏律那可是再熟悉不過了。”
“就是就是,竟然在大人麵前賣弄大夏律,這不是班門弄斧麽?”
“這下可好,原來按山陽縣判的,周二還能分好些不動的田產,商鋪,這下全沒了。”
“周二本來就沒資格分周老太爺的遺產,他一天孝都沒有盡,憑什麽跟周大一樣分遺產啊。”
“是啊,是啊,還是大老爺判的公正。”
人群中,一位五六十歲的老婦人問扶著自己的侄女:“菲兒,咱們的狀紙遞上去了嗎?”
蒙著麵紗的趙靈菲迴道:“二嬸,已經遞上去了,你放心,今天一定會輪到我們的。”
又審了一兩個普通案件後,張偉看到了的下一份狀紙,原告叫萬成寶,狀告徐林及妻王氏圖財害命,打死了其弟萬成貝。
原告和被告都被帶上了公堂之後,張偉問:“萬成寶你狀告徐林夫婦打死你的弟弟萬成貝,可有憑證。”
萬成寶:“我弟弟死在他家,還是他家報的官,當時所有鄰居差役都是親眼所見。”
張偉:“哦,那當地縣衙不捉拿徐林夫婦。”
萬成寶:“那徐林之妻王氏說是我弟弟先酒醉後入室欲強奸她,他們夫婦才動手打的他。
縣衙據此說這是自衛無罪,所以才沒抓他兩口子。
可我弟弟這麽大一個人,就一句自衛無罪人就白沒了嗎?
小人還說是他們夫妻做仙人跳的局,把我弟弟騙進他們屋裏打死的呢,小人不服。”
張偉:“原告,對於萬成寶的指控,你們夫妻有何話可說?”
徐林:“小人夫妻一向在西城街頭做豆腐賣豆腐快十年了,怎麽可能做那仙人跳的歹人勾當,這街坊鄰居都知道的呀。”
這一點很容易證實,張偉一扭頭,周師爺就吩咐衙役去當地帶了裏長和幾個街坊上堂。
眾人都證明林氏夫婦近十年來一直都是賣豆腐的老實人,從未聽過有什麽仙人跳的事。
這麽多人眾口一詞,萬成寶也不敢拿這個說事了。
但萬成寶說:“那王氏指控我弟弟強奸這個事也不一定成立呀,可能我弟弟隻是喝醉了去問個路,或者討碗水呢?”
所謂放告日,是指官府定期受理案件、允許百姓告狀的行為的日期。
而張偉安排的放告日就是張偉親自接受百姓告狀的日期。
對於淮安府的刑名張偉一般是放權給通判趙永康的,很少親自審案的。
但無論怎麽樣,張偉都會在每個月安排一到兩天放告。
目地是要讓自己不要脫離百姓太遠了,要讓百姓能夠看的著自己。
這樣自己才不會被下屬架空,就像府裏的錢銀事宜,張偉雖然交由付柏青分管。
但張偉會不定期的查賬,並且府裏的重大支出一定要經過自己才行。
十一月初九上午,張偉升堂,周師爺和何經曆分立兩邊做助理。
時辰一到,張偉開始接百姓遞上來的狀紙,
第一份狀子是一個兄弟分產不均案,周氏兄弟兩人,兄長長期在家照顧臥病在床的父親。
弟弟則已經在外地定居,前不久父親突然病故,弟弟迴來奔喪並要求平分家產。
周家兄弟中老大認為,自已照顧了臥病在床的父親多年,理應多分。
並且父親病重期間也多次明確了家裏的老宅歸老大單獨所有,其他的家產兩兄弟平分。
但弟弟堅持認為所有的家產都應該均分,兄長所說的父親確認老宅歸他單獨所有隻是兄長的一麵之詞,不足為信。
此案,山陽縣已經判過一次了,判決就是按“周家老宅歸老大單獨所有,其他的家產再與兩兄弟平分。”這個意思來判決的。
但周家弟弟拒不承認,想通過上訴來主張全部家產平分。
這種案子張偉一看就想清楚了該怎麽判。
張偉吩咐將周氏兄弟帶上公堂之後,張偉問:“原告,你們兄弟的爭產案,山陽縣已經判過了,你為何不服啊。”
周家弟弟:“小人當然不服,因為按照咱《大夏律》,兄弟一母所出的,應均分家財,小人有權與兄長平分家產。”
周家哥哥:“大人,可家父臨終前克有遺命,讓我繼承老宅的,並且我家裏人多,沒有老宅確實住不開。”
張偉:“被告,你說你父親有遺命,可有文字?”
周家哥哥:“家父多年前就不能寫字了,不曾有文字。”
張偉:“那個族老,中人在場?或者其他證人在場?”
周家哥哥悻悻道:“除了小人和小人內子,並無其他人在場。”
張偉:“既如此,那你父親的遺命之事,並不能取信於他人,以後不要再提了。”
周家哥哥:“啊,是,是,大人這家產就均分算了,隻是我們人多,需要給點時間去找房子,,”
他的話還沒說完
周家弟弟搶先道:“大人英明,大人英明。”
張偉:“等下,本官,還沒判呢,你們兩人在這瞎說什麽。“
“啊“,兩人都吃驚的看著張偉。
隻見張偉不緊不慢的宣判:“本官宣布,周家老太爺之遺產,不動產包括周家老宅,田產,商鋪等均歸周家長子繼承,其他財產由周家長子和次子共同繼承。“
周家弟弟聽到張偉判分給他的比山陽縣判的還要少,連忙大聲高唿:“大人,這不公平,按大夏律不該這麽判。“
張偉:“你跟本官談大夏律,你配麽,你讀過大夏律嗎?
大夏律中的確有同母兄弟平分遺產的說法,但這個法條是有三個例外的。
你家情況明顯屬於第二種例外,“長輩離世時,同母兄弟一方長期伺候在床,一方沒有在床前盡孝,則長輩遺產因主要分給盡孝一方。”
你先買本《大夏律》好好看完再說。“
所謂法莫外於情,合理的法律是一定會顧及到人情的。
像周家兄弟這樣,一方長期盡孝,另一方則是死後才到。
如果還能平分遺產,這就不符合人類最樸素的感情,不符合天理良心。
所以做為一本成熟的法律,大夏律肯定會考慮到這樣的例外。
當然了,張偉看當場看大夏律都敢這麽肯定,這是因為他在刑部七年,早把大夏律研究的透透的了。
張偉的話音剛落,周圍旁聽的人群就大笑起來,有人大喊:“周家老二,你外地迴來的不知道吧,咱們府尊老爺可是刑部下來的,對大夏律那可是再熟悉不過了。”
“就是就是,竟然在大人麵前賣弄大夏律,這不是班門弄斧麽?”
“這下可好,原來按山陽縣判的,周二還能分好些不動的田產,商鋪,這下全沒了。”
“周二本來就沒資格分周老太爺的遺產,他一天孝都沒有盡,憑什麽跟周大一樣分遺產啊。”
“是啊,是啊,還是大老爺判的公正。”
人群中,一位五六十歲的老婦人問扶著自己的侄女:“菲兒,咱們的狀紙遞上去了嗎?”
蒙著麵紗的趙靈菲迴道:“二嬸,已經遞上去了,你放心,今天一定會輪到我們的。”
又審了一兩個普通案件後,張偉看到了的下一份狀紙,原告叫萬成寶,狀告徐林及妻王氏圖財害命,打死了其弟萬成貝。
原告和被告都被帶上了公堂之後,張偉問:“萬成寶你狀告徐林夫婦打死你的弟弟萬成貝,可有憑證。”
萬成寶:“我弟弟死在他家,還是他家報的官,當時所有鄰居差役都是親眼所見。”
張偉:“哦,那當地縣衙不捉拿徐林夫婦。”
萬成寶:“那徐林之妻王氏說是我弟弟先酒醉後入室欲強奸她,他們夫婦才動手打的他。
縣衙據此說這是自衛無罪,所以才沒抓他兩口子。
可我弟弟這麽大一個人,就一句自衛無罪人就白沒了嗎?
小人還說是他們夫妻做仙人跳的局,把我弟弟騙進他們屋裏打死的呢,小人不服。”
張偉:“原告,對於萬成寶的指控,你們夫妻有何話可說?”
徐林:“小人夫妻一向在西城街頭做豆腐賣豆腐快十年了,怎麽可能做那仙人跳的歹人勾當,這街坊鄰居都知道的呀。”
這一點很容易證實,張偉一扭頭,周師爺就吩咐衙役去當地帶了裏長和幾個街坊上堂。
眾人都證明林氏夫婦近十年來一直都是賣豆腐的老實人,從未聽過有什麽仙人跳的事。
這麽多人眾口一詞,萬成寶也不敢拿這個說事了。
但萬成寶說:“那王氏指控我弟弟強奸這個事也不一定成立呀,可能我弟弟隻是喝醉了去問個路,或者討碗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