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大宋帝國和倭國聯合臨時戰後法庭這完成戰後統籌安排工作,對所有在押案犯高級俘虜軍官作出公正判決,盡最大可能減小戰後帶來的負麵影響。
大宋帝國代表團預備返迴國內複命,大宋帝國屬倭國倭王犬野忠宋在王都--泉京王宮內設宴款待。
聖平九年五月,剛剛結束完帝國統籌的春耕工作後,聖天子趙宇下達明詔聖旨,下詔開始倭國戰後改革工作。時任廣江總督府長史監,廣江道監察禦史的蘇憲忠,暫停本職前往倭國督促和統籌倭國改製。
倭國全部土地統一收購作為戰爭軍款,按當年市場價,統一抵債,交由帝國軍方作為派遣軍參與倭國戰事的費用。統一由大宋帝國四海基金會屬中島開發集團,集中收購倭國政府與中島開發簽訂代理管理書,由中島開發集團具體管理土地的管理工作,年向中島開發交十五萬兩白銀的管理費。
值得一提的是,中島開發集團大股東是大宋帝國財團的關聯企業大宋帝國四海基金會以及倭國王室,在動蕩時期積極支持親宋的政治勢力家族,民間資本也陸續入股。
中島開發集團中島開發集團按原行政單位區域劃分設立三十六個區,每區設立區長一名,統籌安排相關事務,包括跟蹤支援,儲備,稅收則直接向倭國中央政府籌交。青島開發集團下設農業生產,礦物開發,海洋運輸等多個項目,屬一類二級子公司,直接向帝國財團總部負責。
加強資源集中開發,管理加大資源利用度,不浪費資源,不重複,嚴防過度開發。由倭國王室政府,大宋帝國駐倭國派遣代表,和有關單位組建中島開發集團直屬經貿會。不插手中島集團具體事務管理。為協調當地資源關係,對外交流,溝通及涉政涉軍事務處置等相關方麵。
倭國所有沿海碼頭直接歸屬中島開發集團,全部列入半軍管組織駐紮軍隊。嚴格管理控製海域。
關於政治體製改革:全套係統全麵推翻直接重建。以倭國王室為主的,確定為倭國名義上的軍政領袖,從下一屆開始,倭國曆代繼承人必須在大宋帝國本土完成學業,正必須有基層工作經驗五年,得到少尉軍銜。否則無權繼承王位,另外大宋帝國作為倭國宗主國有權幹涉倭國內政,及時撥亂反正,廢除王儲,王室。
另外在大宋帝國大理寺及有關部門協調,在倭國本土有關刑法部門協調下製訂《大宋帝國屬倭國政管條例》。另外,大宋帝國駐倭特派全權使官職務撤銷改設大宋帝國駐倭協理官員,統籌全麵業務,但不涉及軍權及派遣軍管理事宜。(駐倭協理官同時兼任三個官職,一是大宋帝國禮部主事,倭國中樞府特別執宰。)
倭國王室體係架構改革方案如下,以倭國王室得到大宋帝國正式冊封,以大宋帝國藩屬國名義主持朝政下設倭國王室體係架構改革方案如下,以倭國王室得到大宋帝國正式冊封,以大宋帝國藩屬國名義主持朝政,下設三個衙門,中樞府(主管政務事宜,)太閣府(專業職體),東閣院(主協政事議。)
接受大宋帝國及倭國雙重管理,必要時我接向大宋帝國京師匯報。海監府(管倭國全國碼頭海運行情,碼頭損失,船隻,艦艇以及開海貿易等一切事務,海監府上監事兼任中島開發集團海貿部副主事,)
宮學府更名倭國思政院。直接歸屬大宋帝國冬暖閣海外監院管轄不受倭國政府管轄,培養各級官吏,優秀國家幹部及人才培養,輸送管理等事務。人才進修,審查,教材勘訂,管理全國學府,對於各級官吏選拔行使建議權。
司法,行政,監察,情報,軍隊五個領域的直屬機關被牢牢把握在特別執宰手裏。大宋帝國駐倭派遣軍正式作為常駐部隊,常年駐守倭國。倭國軍隊正式番號為,大宋帝國屬蕃國倭軍,按大宋帝國軍製三等部隊級別待遇三等部隊預備二線待遇。
另外,倭國設立四個特別區,倭國政府無權管轄。大宋帝國駐倭公區,及有關衙門部署布置一應事務由宋人自主處理,倭人無權處置涉及兩國糾紛案件,由倭國司法機關處置(順便提一下,根據規定,倭國司法機關成員必須通過大宋帝國訴訟人才考試。)
六月初,大宋帝國開始全麵清線工作,致力於打擊倭國走私情況,並考慮有關情況,犯人可能會往麗江方向,麗江向我國境內輸送或向外輸出有關部門立即召迴,要求封鎖海域,執行打擊走私行動。
倭國戰後改革工作成型之後,倭國中書府提出,戰後經濟全麵複蘇改革方案宣布對倭國全國發動號召力進行大生產,大建設工作。向宗主國申請得到審批之後正式開始。
就是國家小的好處,一些問題影響力可能不是那麽大。不夠很及時的一口氣清除所有的反對派,以高超的戰術完成體係領域的改革工作。
倭國全國上下開始興建土木體係建設,不過剛開始是給宋人幹活。《條令》卻規定了嚴苛的等級製度,普通人是沒有資格享受的,所以隻能先給工人幹活。
同時,有關單位已經開始礦物資源的開發和探測,先用勞改營的人,然後再逐步逐步深挖,完成資源勘測。這玩意兒倭國可是富得很。
至於恢複與本土的海貿,雙方還正在協商問題還是比較大的。
大宋帝國代表團預備返迴國內複命,大宋帝國屬倭國倭王犬野忠宋在王都--泉京王宮內設宴款待。
聖平九年五月,剛剛結束完帝國統籌的春耕工作後,聖天子趙宇下達明詔聖旨,下詔開始倭國戰後改革工作。時任廣江總督府長史監,廣江道監察禦史的蘇憲忠,暫停本職前往倭國督促和統籌倭國改製。
倭國全部土地統一收購作為戰爭軍款,按當年市場價,統一抵債,交由帝國軍方作為派遣軍參與倭國戰事的費用。統一由大宋帝國四海基金會屬中島開發集團,集中收購倭國政府與中島開發簽訂代理管理書,由中島開發集團具體管理土地的管理工作,年向中島開發交十五萬兩白銀的管理費。
值得一提的是,中島開發集團大股東是大宋帝國財團的關聯企業大宋帝國四海基金會以及倭國王室,在動蕩時期積極支持親宋的政治勢力家族,民間資本也陸續入股。
中島開發集團中島開發集團按原行政單位區域劃分設立三十六個區,每區設立區長一名,統籌安排相關事務,包括跟蹤支援,儲備,稅收則直接向倭國中央政府籌交。青島開發集團下設農業生產,礦物開發,海洋運輸等多個項目,屬一類二級子公司,直接向帝國財團總部負責。
加強資源集中開發,管理加大資源利用度,不浪費資源,不重複,嚴防過度開發。由倭國王室政府,大宋帝國駐倭國派遣代表,和有關單位組建中島開發集團直屬經貿會。不插手中島集團具體事務管理。為協調當地資源關係,對外交流,溝通及涉政涉軍事務處置等相關方麵。
倭國所有沿海碼頭直接歸屬中島開發集團,全部列入半軍管組織駐紮軍隊。嚴格管理控製海域。
關於政治體製改革:全套係統全麵推翻直接重建。以倭國王室為主的,確定為倭國名義上的軍政領袖,從下一屆開始,倭國曆代繼承人必須在大宋帝國本土完成學業,正必須有基層工作經驗五年,得到少尉軍銜。否則無權繼承王位,另外大宋帝國作為倭國宗主國有權幹涉倭國內政,及時撥亂反正,廢除王儲,王室。
另外在大宋帝國大理寺及有關部門協調,在倭國本土有關刑法部門協調下製訂《大宋帝國屬倭國政管條例》。另外,大宋帝國駐倭特派全權使官職務撤銷改設大宋帝國駐倭協理官員,統籌全麵業務,但不涉及軍權及派遣軍管理事宜。(駐倭協理官同時兼任三個官職,一是大宋帝國禮部主事,倭國中樞府特別執宰。)
倭國王室體係架構改革方案如下,以倭國王室得到大宋帝國正式冊封,以大宋帝國藩屬國名義主持朝政下設倭國王室體係架構改革方案如下,以倭國王室得到大宋帝國正式冊封,以大宋帝國藩屬國名義主持朝政,下設三個衙門,中樞府(主管政務事宜,)太閣府(專業職體),東閣院(主協政事議。)
接受大宋帝國及倭國雙重管理,必要時我接向大宋帝國京師匯報。海監府(管倭國全國碼頭海運行情,碼頭損失,船隻,艦艇以及開海貿易等一切事務,海監府上監事兼任中島開發集團海貿部副主事,)
宮學府更名倭國思政院。直接歸屬大宋帝國冬暖閣海外監院管轄不受倭國政府管轄,培養各級官吏,優秀國家幹部及人才培養,輸送管理等事務。人才進修,審查,教材勘訂,管理全國學府,對於各級官吏選拔行使建議權。
司法,行政,監察,情報,軍隊五個領域的直屬機關被牢牢把握在特別執宰手裏。大宋帝國駐倭派遣軍正式作為常駐部隊,常年駐守倭國。倭國軍隊正式番號為,大宋帝國屬蕃國倭軍,按大宋帝國軍製三等部隊級別待遇三等部隊預備二線待遇。
另外,倭國設立四個特別區,倭國政府無權管轄。大宋帝國駐倭公區,及有關衙門部署布置一應事務由宋人自主處理,倭人無權處置涉及兩國糾紛案件,由倭國司法機關處置(順便提一下,根據規定,倭國司法機關成員必須通過大宋帝國訴訟人才考試。)
六月初,大宋帝國開始全麵清線工作,致力於打擊倭國走私情況,並考慮有關情況,犯人可能會往麗江方向,麗江向我國境內輸送或向外輸出有關部門立即召迴,要求封鎖海域,執行打擊走私行動。
倭國戰後改革工作成型之後,倭國中書府提出,戰後經濟全麵複蘇改革方案宣布對倭國全國發動號召力進行大生產,大建設工作。向宗主國申請得到審批之後正式開始。
就是國家小的好處,一些問題影響力可能不是那麽大。不夠很及時的一口氣清除所有的反對派,以高超的戰術完成體係領域的改革工作。
倭國全國上下開始興建土木體係建設,不過剛開始是給宋人幹活。《條令》卻規定了嚴苛的等級製度,普通人是沒有資格享受的,所以隻能先給工人幹活。
同時,有關單位已經開始礦物資源的開發和探測,先用勞改營的人,然後再逐步逐步深挖,完成資源勘測。這玩意兒倭國可是富得很。
至於恢複與本土的海貿,雙方還正在協商問題還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