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廠長閨女來踢館
重生八零,退婚嫁給隔壁糙漢 作者:一隻大螃蟹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沈雋當天晚上就到了,不僅如此,他還帶了海市機械廠千金馮苗苗迴來。
“迴來結婚的。”他逢人便這麽說,絲毫不提沈小寶在派出所的事情。
不知道這是不是他和馮苗苗之間的條件,沈小寶在裏麵被自己嚇得隻剩下一具骨架之後還是出來了。
馮苗苗借著她父親的名義通了不少關係。
沈家這次插了雞毛裝上了鳳凰,沈父整日在村裏閑逛,不管別人搭不搭理他,他都逮著人說:“你怎麽知道我兒媳婦是廠長女兒。”
就連失蹤了許久的沈母也從娘家迴來,厚著臉皮裝作一切都沒發生過,滿心歡喜地幫著沈雋準備婚事,她忽然發現了自己大兒子的優秀,想要補償,但是沈雋絲毫不買賬。
林映並不想關注他們家的消息,她正指揮著仲青城給他做扭扭花小蛋糕。
仲青城這雙手扛得動沙包也做得了麵包,可是一拿起裱花袋,奶油總是跟喝醉了一樣,一次吐出來一灘。
他一個大男人急得汗水都出來了。
“我來吧。”林映不忍心道,當然她是不忍心看奶油和蛋糕胚反複被折磨,她可愛的小蛋糕怎麽能遭此毒手。
她伸出手準備接過裱花袋,一個冰涼的東西套在她的手腕上,重重的。
是一塊女士手表。
“喜歡嗎?這塊手表一般,以後我再給你買好表。”他認為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明明仲青城已經賺了不少錢,但他還是穿著不太合身的長衣長褲,有時候會有點局促。
但他並不在乎,這些外在的東西在他看來都比不上給林映買新手表重要。
“很喜歡!”林映把裱花袋還給他,還以為他剛才是在演戲,就為了送她一塊手表。
半晌,仲青城舉著裱花袋遲遲不肯下手,“我不是演的,是真的不會。”
最後這塊蛋糕兩人分食幹淨,不完美的裱花也變成了一種在肚子裏的完美。
——
蘇芹藏著手裏的庚帖紅紙,臉上結了一層冰,她怎麽也想不到沈家人這麽無恥,從她悄悄找的算命先生那裏買了仲青城和林映的良辰吉日,非要那一日結婚。
算命先生拿了錢還安慰她:“良辰吉日是獨一無二的,強求不得,他們這樣是沒有好結果的。”
不管結果好不好,她現在心情不太好。
那沈家就是故意惡心他們家,不知道是誰這麽壞,想這麽個餿主意。
林映聽說後一點都不生氣,“管天管地都管不住學人精,他們家都是這種人才,要是每一件事都生氣,非得把自己氣出個好歹。”
這句話沒說錯,無論是他們家的舊成員還是新成員,都是惡心人的一把好手。
馮苗苗坐在飯店裏,從早坐到晚,麵前那一堆飯菜一口沒動,反倒扒拉得一桌都是油點子,這種浪費糧食的行為真令人生氣。
“你找我什麽事?”林映之前並沒有搭理她,而是做自己的工作,直到解下圍裙的時候才將她看在眼裏。
馮苗苗翹著二郎腿,用筷子繼續扒了扒盤子裏的菜,將辣油扒在桌子上,嘴裏嫌棄得嘖嘖歎氣。
“這飯菜看著就難吃,白白浪費我的時間。”
她裝作無意識地撈起大衣的袖子,露出手表,“這手表還是阿雋哥哥送我的,雖然不貴,也就花了三個月的工資吧。”
“他送過你什麽嗎?”
林映覺得似曾相識,她也曾被這樣質問,對麵是同一個人。
前一世她被問得啞口無言,隻是一個人躲在被窩裏哭,這輩子不一樣了。
“他送過我什麽你不知道嗎?那一箱快遞沒送到你手裏?”她為了那箱快遞付出了那麽大的代價,馮苗苗怎麽能不知道呢。
果然,馮苗苗沉著臉,將筷子扔進湯鍋裏,幸好林映反應快才沒被禍及,而馮苗苗一身的油漬。
“啊!”她破防地看著自己的羊毛大衣,再也裝不出雲淡風輕的樣子。
林映覺得,馮苗苗和林瑤應該可以成為好姐妹,她們都喜歡把東西砸在湯鍋裏。
“那一箱子破爛算是什麽東西,那種布拉吉送我我都不穿,都過時了。”馮苗苗嘴硬道,看不出她曾瘋狂地把那箱衣服剪成碎片,包括那封信。
如果之前她隻是把沈雋當作備胎,那從那刻起她就落了下風,多在乎一點的那個人總是輸家。
林映不想搭理她,徑直收走桌上的飯菜,不吃就收走,別人還要下班呢。
她的衣服往上縮,露出一截冷白色的手腕,銀色的手表襯得手愈發纖細白皙。
馮苗苗瞪大眼睛,將她的手腕捏住,這個鄉巴佬怎麽會有這樣一塊好手表!這塊手表能買她手上的兩塊!
不過仲青城當然沒有花這麽多錢,有票有關係,優惠了不少。
“誰給你買的!”馮苗苗嫉妒得兩眼發紅。
林映掙脫不掉,感受著腕骨的疼痛,她怎麽就這麽弱小呢,誰都可以欺負她。
“想幹什麽!”林大慶打掃完後廚衛生掀開簾子,就看見這一幕,他上前將馮苗苗推搡開。
馮苗苗氣急敗壞,“你知道我是誰嗎?你居然敢推我!不過是個掄鐵勺的廚子,你女兒不知道在哪裏偷了塊手表戴在手上,等我去檢舉她!”
可惡的鄉巴佬!
“我對象給我買的,他說這塊表也就一般,等有錢了再給我買好的。”林映炫耀道。
她明白越是嘚瑟越能打消馮苗苗心中的疑慮,畢竟仲青城在她看來禁不住查。
“他平時什麽都不給自己買,每一分錢都省給我用,去海市聽課都舍不得買坐票,迴來還是蹭的警車,借了不少錢才給我買了一塊表。”
“沒辦法,他就是這麽愛我。”
馮苗苗像是吞了蒼蠅一樣,她覺得自己瘋了,居然嫉妒林映有一個這麽愛她的窮小子。
實在氣不過,她終於走人。
林映滿意地笑了笑,卻聽見身後林大慶心情複雜的聲音,“索取這件事,還是要適可而止。人逼急了,容易逼瘋。”
“迴來結婚的。”他逢人便這麽說,絲毫不提沈小寶在派出所的事情。
不知道這是不是他和馮苗苗之間的條件,沈小寶在裏麵被自己嚇得隻剩下一具骨架之後還是出來了。
馮苗苗借著她父親的名義通了不少關係。
沈家這次插了雞毛裝上了鳳凰,沈父整日在村裏閑逛,不管別人搭不搭理他,他都逮著人說:“你怎麽知道我兒媳婦是廠長女兒。”
就連失蹤了許久的沈母也從娘家迴來,厚著臉皮裝作一切都沒發生過,滿心歡喜地幫著沈雋準備婚事,她忽然發現了自己大兒子的優秀,想要補償,但是沈雋絲毫不買賬。
林映並不想關注他們家的消息,她正指揮著仲青城給他做扭扭花小蛋糕。
仲青城這雙手扛得動沙包也做得了麵包,可是一拿起裱花袋,奶油總是跟喝醉了一樣,一次吐出來一灘。
他一個大男人急得汗水都出來了。
“我來吧。”林映不忍心道,當然她是不忍心看奶油和蛋糕胚反複被折磨,她可愛的小蛋糕怎麽能遭此毒手。
她伸出手準備接過裱花袋,一個冰涼的東西套在她的手腕上,重重的。
是一塊女士手表。
“喜歡嗎?這塊手表一般,以後我再給你買好表。”他認為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明明仲青城已經賺了不少錢,但他還是穿著不太合身的長衣長褲,有時候會有點局促。
但他並不在乎,這些外在的東西在他看來都比不上給林映買新手表重要。
“很喜歡!”林映把裱花袋還給他,還以為他剛才是在演戲,就為了送她一塊手表。
半晌,仲青城舉著裱花袋遲遲不肯下手,“我不是演的,是真的不會。”
最後這塊蛋糕兩人分食幹淨,不完美的裱花也變成了一種在肚子裏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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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芹藏著手裏的庚帖紅紙,臉上結了一層冰,她怎麽也想不到沈家人這麽無恥,從她悄悄找的算命先生那裏買了仲青城和林映的良辰吉日,非要那一日結婚。
算命先生拿了錢還安慰她:“良辰吉日是獨一無二的,強求不得,他們這樣是沒有好結果的。”
不管結果好不好,她現在心情不太好。
那沈家就是故意惡心他們家,不知道是誰這麽壞,想這麽個餿主意。
林映聽說後一點都不生氣,“管天管地都管不住學人精,他們家都是這種人才,要是每一件事都生氣,非得把自己氣出個好歹。”
這句話沒說錯,無論是他們家的舊成員還是新成員,都是惡心人的一把好手。
馮苗苗坐在飯店裏,從早坐到晚,麵前那一堆飯菜一口沒動,反倒扒拉得一桌都是油點子,這種浪費糧食的行為真令人生氣。
“你找我什麽事?”林映之前並沒有搭理她,而是做自己的工作,直到解下圍裙的時候才將她看在眼裏。
馮苗苗翹著二郎腿,用筷子繼續扒了扒盤子裏的菜,將辣油扒在桌子上,嘴裏嫌棄得嘖嘖歎氣。
“這飯菜看著就難吃,白白浪費我的時間。”
她裝作無意識地撈起大衣的袖子,露出手表,“這手表還是阿雋哥哥送我的,雖然不貴,也就花了三個月的工資吧。”
“他送過你什麽嗎?”
林映覺得似曾相識,她也曾被這樣質問,對麵是同一個人。
前一世她被問得啞口無言,隻是一個人躲在被窩裏哭,這輩子不一樣了。
“他送過我什麽你不知道嗎?那一箱快遞沒送到你手裏?”她為了那箱快遞付出了那麽大的代價,馮苗苗怎麽能不知道呢。
果然,馮苗苗沉著臉,將筷子扔進湯鍋裏,幸好林映反應快才沒被禍及,而馮苗苗一身的油漬。
“啊!”她破防地看著自己的羊毛大衣,再也裝不出雲淡風輕的樣子。
林映覺得,馮苗苗和林瑤應該可以成為好姐妹,她們都喜歡把東西砸在湯鍋裏。
“那一箱子破爛算是什麽東西,那種布拉吉送我我都不穿,都過時了。”馮苗苗嘴硬道,看不出她曾瘋狂地把那箱衣服剪成碎片,包括那封信。
如果之前她隻是把沈雋當作備胎,那從那刻起她就落了下風,多在乎一點的那個人總是輸家。
林映不想搭理她,徑直收走桌上的飯菜,不吃就收走,別人還要下班呢。
她的衣服往上縮,露出一截冷白色的手腕,銀色的手表襯得手愈發纖細白皙。
馮苗苗瞪大眼睛,將她的手腕捏住,這個鄉巴佬怎麽會有這樣一塊好手表!這塊手表能買她手上的兩塊!
不過仲青城當然沒有花這麽多錢,有票有關係,優惠了不少。
“誰給你買的!”馮苗苗嫉妒得兩眼發紅。
林映掙脫不掉,感受著腕骨的疼痛,她怎麽就這麽弱小呢,誰都可以欺負她。
“想幹什麽!”林大慶打掃完後廚衛生掀開簾子,就看見這一幕,他上前將馮苗苗推搡開。
馮苗苗氣急敗壞,“你知道我是誰嗎?你居然敢推我!不過是個掄鐵勺的廚子,你女兒不知道在哪裏偷了塊手表戴在手上,等我去檢舉她!”
可惡的鄉巴佬!
“我對象給我買的,他說這塊表也就一般,等有錢了再給我買好的。”林映炫耀道。
她明白越是嘚瑟越能打消馮苗苗心中的疑慮,畢竟仲青城在她看來禁不住查。
“他平時什麽都不給自己買,每一分錢都省給我用,去海市聽課都舍不得買坐票,迴來還是蹭的警車,借了不少錢才給我買了一塊表。”
“沒辦法,他就是這麽愛我。”
馮苗苗像是吞了蒼蠅一樣,她覺得自己瘋了,居然嫉妒林映有一個這麽愛她的窮小子。
實在氣不過,她終於走人。
林映滿意地笑了笑,卻聽見身後林大慶心情複雜的聲音,“索取這件事,還是要適可而止。人逼急了,容易逼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