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風雪中的槍聲
重生78,開局赤手幹掉一頭熊 作者:玄陽一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然了——
等走過屯子前的石橋後,李憨就沒那麽多忌諱了。
當即便放開速度,去獵豹般朝著原本搏殺人熊的地方而去,根本沒聽母親的,隻是在山林邊上去祭祀山神……
來到熟悉的地方,看著周圍因為獵熊而造成的混亂地麵,已經逐漸的被白雪掩埋。
估計再等一段時間,就看不到任何痕跡了……
李憨直接找了棵樹將那些內髒啥的,都給一股腦掛了上去,然後還誠心的拜了拜。
確實,
現在的新社會都講究科學,不再讓人相信迷信。
但自從李憨確定自己重生的那一刻,他似乎對冥冥中的仙神便存有了另一種看法。
世上……真沒有神仙嗎?
那自己碰到的這種詭異情況又該怎麽去解釋呢?
自然,這種話他肯定不會跟任何人說的,要不然的話,恐怕公社那邊會立馬來人,以宣傳封建迷信將自己抓走……
這是時代的限製,就算是他也無可奈何。
就當做好一切,李憨剛準備轉身迴家時,六識敏銳的他從風雪中聽到一絲異常。
“那是……槍聲?”
他瞳孔一縮,目光穿過風雪便朝著一個方向望去。
李憨能夠聽的出來,
似乎在距離此地頗遠的野豬溝剛有人連開了數槍。
而且聽那聲音,完全就不像是獵槍,反而更像是那些民兵常用的莫辛納甘……
莫辛納甘步槍,又被人稱為水連珠,口徑7.62毫米,槍長1200毫米,空槍重:3.9千克
彈匣容量5發!
這槍無論在二戰時期還是前些年大夏的立國之戰中,都顯示出了其優越性能!
——傳聞其最大射程,竟然能夠達到兩千米!
也是因此,在戰爭年代不少人將其當做狙擊槍使用。
——效果,絲毫不差!
不得不說,
在這個槍支還沒被限製的時代,如莫辛納甘這樣的槍械私人擁有的也不是沒有。
尤其是在他們本地這樣的純粹山村裏麵,那些獵戶手中誰還沒藏起來一兩支好槍啊?
但能願意將莫辛納甘拿出來打獵用的,說真的,在現實中還真不多見……
至於原因嘛,很簡單!
因為在市麵上,一支莫辛納甘的價格足有幾百塊,拿這玩意出來打獵,萬一被人盯上弄不好自己反而成獵物了。
山裏麵啊!
弄死個人,還不輕鬆?
就算是官方,都很難在這種事上查出什麽來。
要知道在這個年頭,普通人家裏別說幾百塊了,能有個幾十塊在手中那都算富裕的。
——換成誰,碰到帶莫辛納甘上山的會不心動呢?
所以大部分獵人,通常打獵用的還是獵槍,就跟李憨父親李抗戰、王獵人他們那樣。
哪怕是掏熊窩子,都沒敢帶支好槍過來……
防的,就是人心。
否則區區人熊算的了什麽?
有莫辛納甘那樣的好槍在手遠遠都能將其狙斃!
當然了,這說的都是個人私藏的那些;真要是那些民兵手中的可沒人敢亂來。
畢竟那些槍都是有編號的,
一般情況下就算弄到手,也沒幾個人敢去買賣。
而且,一旦被盯上恐怕就是吃花生米的下場……
現在好了,
自己居然在山上聽到有人動用莫辛納甘,要說李憨心中不好奇那是假的……
但……
看了看天上的風雪,似乎有越下越大的兆頭。
自己真要深入山林的話,會不會耽誤太多時間呢?
李憨可不想等迴去後,再被老媽一頓暴揍……
正當他陷入猶豫的時候,風雪中的槍聲再次傳來,隱約竟似距離這邊更近了些……
李憨眼睛頓時一亮,立馬就猜出了什麽情況。
看來那用槍之人正從深處的野豬溝朝熊瞎子山過來啊!
既然如此有緣分,那自己不妨瞅瞅是什麽情況。
想到這裏,他立馬如猿猴般衝入山林中,幾個跳躍,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
“呸!瑪德,今天還真踏馬是見鬼了,竟然在這大雪天碰到了野豬群……”
李維軍一邊艱難的朝著熊瞎子山靠近,一邊後悔自己不該偷摸著跑去野豬溝獵野豬。
可……他是真的饞了啊!
家裏雖然不缺吃穿,但在這年頭想吃塊肉可不容易。
就像他,堂堂上河屯村長的兒子,饞了也隻能偷出父親的水連珠出來打獵。
隻是沒想到,這野豬自己會遇到一大群啊?
哪怕有槍在手,如今也隻能在野豬群的追殺下,勉強保住自己的小命而已。
不得不說,那些野豬的嗅覺是真踏馬煩人。
自己都逃出好遠了,它們仍舊能時不時追上來。
害的李維軍原本就不多的子彈已經用去大半,眼看就要到彈盡糧絕的地步了……
好在,熊瞎子嶺近了。
李河屯那些獵人經常上山,估計現在應該有人在。
但凡能跟人聯手的話,那就算是麵對野豬群,自己好像也不是沒有一拚之力!
萬一真把這夥野豬滅了,那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自己還需要擔心沒肉吃嗎?
一想到那種可能,他嘴角就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沒錯!
這就是李維軍如今的想法。
可他卻從沒想過,自己就這麽帶一群野豬過去,會不會因此而害了別人……
正當他艱難地在雪地中行走朝著熊瞎子嶺走去時,後方突然又隱約傳來“哼哼唧唧”聲,頓時讓其心下一沉!
手忙腳亂拉上槍栓,李維軍看都沒看,便“砰”一聲再次朝那聲音傳來的方向打去。
是的!
他一路上,全都是靠著這一手才能逃到現在的。
畢竟那些野豬傻歸傻,但被人狩獵多了,在聽到槍聲後也懂得先觀察一番才敢接著追。
而這,就給了他機會……
李維軍也不耽誤,在打了一槍後便加快速度,眼看距離熊瞎子嶺已經不遠。
到那時,自己機會就來了!
某棵粗壯的大樹上,
等待半天的李憨身上,已然落下了薄薄的一層雪。
這樣一來,正好完美將他與環境融為了一體……
“李維軍?竟然是他?”
半晌後,隨著一道人影緩緩進入視野,能看清楚對方後李憨頓時目露殺機!
是的!
這人他認得。
李維軍,隔壁上河屯村長李愛國唯一的兒子。
這家夥小學畢業就退了學,經常帶著幾個混子偷雞摸狗,算是附近出了名的溜子。
對方仗著自家父親是村長,還有一個在上麵做官的叔叔,方圓幾十裏都無人敢惹。
按說對方是什麽人,跟李憨這樣的普通人卻沒啥交集,他也懶得去管對方怎樣。
可……
等走過屯子前的石橋後,李憨就沒那麽多忌諱了。
當即便放開速度,去獵豹般朝著原本搏殺人熊的地方而去,根本沒聽母親的,隻是在山林邊上去祭祀山神……
來到熟悉的地方,看著周圍因為獵熊而造成的混亂地麵,已經逐漸的被白雪掩埋。
估計再等一段時間,就看不到任何痕跡了……
李憨直接找了棵樹將那些內髒啥的,都給一股腦掛了上去,然後還誠心的拜了拜。
確實,
現在的新社會都講究科學,不再讓人相信迷信。
但自從李憨確定自己重生的那一刻,他似乎對冥冥中的仙神便存有了另一種看法。
世上……真沒有神仙嗎?
那自己碰到的這種詭異情況又該怎麽去解釋呢?
自然,這種話他肯定不會跟任何人說的,要不然的話,恐怕公社那邊會立馬來人,以宣傳封建迷信將自己抓走……
這是時代的限製,就算是他也無可奈何。
就當做好一切,李憨剛準備轉身迴家時,六識敏銳的他從風雪中聽到一絲異常。
“那是……槍聲?”
他瞳孔一縮,目光穿過風雪便朝著一個方向望去。
李憨能夠聽的出來,
似乎在距離此地頗遠的野豬溝剛有人連開了數槍。
而且聽那聲音,完全就不像是獵槍,反而更像是那些民兵常用的莫辛納甘……
莫辛納甘步槍,又被人稱為水連珠,口徑7.62毫米,槍長1200毫米,空槍重:3.9千克
彈匣容量5發!
這槍無論在二戰時期還是前些年大夏的立國之戰中,都顯示出了其優越性能!
——傳聞其最大射程,竟然能夠達到兩千米!
也是因此,在戰爭年代不少人將其當做狙擊槍使用。
——效果,絲毫不差!
不得不說,
在這個槍支還沒被限製的時代,如莫辛納甘這樣的槍械私人擁有的也不是沒有。
尤其是在他們本地這樣的純粹山村裏麵,那些獵戶手中誰還沒藏起來一兩支好槍啊?
但能願意將莫辛納甘拿出來打獵用的,說真的,在現實中還真不多見……
至於原因嘛,很簡單!
因為在市麵上,一支莫辛納甘的價格足有幾百塊,拿這玩意出來打獵,萬一被人盯上弄不好自己反而成獵物了。
山裏麵啊!
弄死個人,還不輕鬆?
就算是官方,都很難在這種事上查出什麽來。
要知道在這個年頭,普通人家裏別說幾百塊了,能有個幾十塊在手中那都算富裕的。
——換成誰,碰到帶莫辛納甘上山的會不心動呢?
所以大部分獵人,通常打獵用的還是獵槍,就跟李憨父親李抗戰、王獵人他們那樣。
哪怕是掏熊窩子,都沒敢帶支好槍過來……
防的,就是人心。
否則區區人熊算的了什麽?
有莫辛納甘那樣的好槍在手遠遠都能將其狙斃!
當然了,這說的都是個人私藏的那些;真要是那些民兵手中的可沒人敢亂來。
畢竟那些槍都是有編號的,
一般情況下就算弄到手,也沒幾個人敢去買賣。
而且,一旦被盯上恐怕就是吃花生米的下場……
現在好了,
自己居然在山上聽到有人動用莫辛納甘,要說李憨心中不好奇那是假的……
但……
看了看天上的風雪,似乎有越下越大的兆頭。
自己真要深入山林的話,會不會耽誤太多時間呢?
李憨可不想等迴去後,再被老媽一頓暴揍……
正當他陷入猶豫的時候,風雪中的槍聲再次傳來,隱約竟似距離這邊更近了些……
李憨眼睛頓時一亮,立馬就猜出了什麽情況。
看來那用槍之人正從深處的野豬溝朝熊瞎子山過來啊!
既然如此有緣分,那自己不妨瞅瞅是什麽情況。
想到這裏,他立馬如猿猴般衝入山林中,幾個跳躍,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
“呸!瑪德,今天還真踏馬是見鬼了,竟然在這大雪天碰到了野豬群……”
李維軍一邊艱難的朝著熊瞎子山靠近,一邊後悔自己不該偷摸著跑去野豬溝獵野豬。
可……他是真的饞了啊!
家裏雖然不缺吃穿,但在這年頭想吃塊肉可不容易。
就像他,堂堂上河屯村長的兒子,饞了也隻能偷出父親的水連珠出來打獵。
隻是沒想到,這野豬自己會遇到一大群啊?
哪怕有槍在手,如今也隻能在野豬群的追殺下,勉強保住自己的小命而已。
不得不說,那些野豬的嗅覺是真踏馬煩人。
自己都逃出好遠了,它們仍舊能時不時追上來。
害的李維軍原本就不多的子彈已經用去大半,眼看就要到彈盡糧絕的地步了……
好在,熊瞎子嶺近了。
李河屯那些獵人經常上山,估計現在應該有人在。
但凡能跟人聯手的話,那就算是麵對野豬群,自己好像也不是沒有一拚之力!
萬一真把這夥野豬滅了,那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自己還需要擔心沒肉吃嗎?
一想到那種可能,他嘴角就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沒錯!
這就是李維軍如今的想法。
可他卻從沒想過,自己就這麽帶一群野豬過去,會不會因此而害了別人……
正當他艱難地在雪地中行走朝著熊瞎子嶺走去時,後方突然又隱約傳來“哼哼唧唧”聲,頓時讓其心下一沉!
手忙腳亂拉上槍栓,李維軍看都沒看,便“砰”一聲再次朝那聲音傳來的方向打去。
是的!
他一路上,全都是靠著這一手才能逃到現在的。
畢竟那些野豬傻歸傻,但被人狩獵多了,在聽到槍聲後也懂得先觀察一番才敢接著追。
而這,就給了他機會……
李維軍也不耽誤,在打了一槍後便加快速度,眼看距離熊瞎子嶺已經不遠。
到那時,自己機會就來了!
某棵粗壯的大樹上,
等待半天的李憨身上,已然落下了薄薄的一層雪。
這樣一來,正好完美將他與環境融為了一體……
“李維軍?竟然是他?”
半晌後,隨著一道人影緩緩進入視野,能看清楚對方後李憨頓時目露殺機!
是的!
這人他認得。
李維軍,隔壁上河屯村長李愛國唯一的兒子。
這家夥小學畢業就退了學,經常帶著幾個混子偷雞摸狗,算是附近出了名的溜子。
對方仗著自家父親是村長,還有一個在上麵做官的叔叔,方圓幾十裏都無人敢惹。
按說對方是什麽人,跟李憨這樣的普通人卻沒啥交集,他也懶得去管對方怎樣。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