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長,我絕對沒有惡意,真是純粹想成全她。”聶小倩真誠地說道。
“哦,你想怎麽做?”祝仙之有些不信,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就這孤魂野鬼也敢說自己能幫上忙?
“這位姐姐就是擔心自己走了後,寧采臣會尋短見。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是可以在姐姐走了之後,代替姐姐陪著寧采臣。”聶小倩言道。
“不行的,這不行的。”寧夫人急忙拒絕。
她可是聽說了,女鬼是要吸人陽氣的,哪怕不主動吸收與女鬼待在一起也會受影響。
她不想夫君尋短見,更不想見到夫君被害死。
“不用擔心,隻要我有一具肉身,哪怕與寧采臣同床共枕也不會影響他的性命。”聶小倩看出了寧夫人的擔憂。
“你想借屍還魂!”祝仙之眼睛一眯,算是看出了聶小倩的心思。
借屍還魂是一門並不怎麽高深的法術,幾乎是所有鬼與生俱來的能力。但是要想施展這一門法術,有一個最大的難點:
需要那屍在臨死之前,心甘情願地獻出肉身。
誰願意將肉身獻給誰?
不是主動將肉身獻出,而想著強占肉身,那是奪舍而不是借屍還魂,是另外一種層次的法術。
“對,就是借屍還魂。我會以寧夫人的身份陪著寧采臣。在寧采臣看來,寧夫人一直都在。”聶小倩目光炯炯地看著寧夫人。
她才沒有那麽好心呢,或者說幫寧夫人僅僅隻是一方麵,她出手最主要原因還是希望還陽。
她雖然活了近百年,但作為人的日子她才活了不到二十年,她真得好想再活一次。
“這真的可以嗎?”寧夫人看向祝仙之。相較於聶小倩,寧夫人更加相信祝仙之這位救了自家夫君的仙長。
祝仙之點頭道: “理論上是可以的。”
便是連祝仙之都不得不承認,聶小倩提出的這個借屍還魂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一來幫了寧夫人,二來留了寧采臣,三來也活了聶小倩,可謂是皆大歡喜。
“好,那就這麽辦。隻是聶姑娘,如果你要代替我的話,還請這段時間多學習我的生活習慣,我不希望夫君看出有什麽不同。”寧夫人蕙質蘭心,連自己死後的事都想到了。
在她人生的最後一段時間裏,她需要聶小倩模仿自己,最好做到惟妙惟肖,不讓寧采臣察覺到異常,一旦露餡兒寧采臣依舊會尋短見。
“沒問題,這個我擅長。”聶小倩當即答應了下來。
看到她們將事情都說好了,祝仙之也就不再多說什麽。
雖說借屍還魂聽著像是邪術,但是在祝仙之看來,用它來做好事那也是功德一件。
次日裏寧采臣就帶著祝仙之逛吃。逛最好的景,吃最好的飯菜。
此處有一特產名為“金華火腿”,取用一種名叫兩頭烏品種的豬,豬腿加工醃製而成,需吊掛最少兩個月才可以食用。
並且有一種說法,火腿就跟酒一樣越陳越香,保鮮個十幾二十年也沒有關係,價錢還更貴。
祝仙之表示他吃不慣,醃製總有一股怪味他不喜歡,相較而言他還是喜歡新鮮食材做出來的菜。
他甚至很奇怪,為什麽好好的菜要醃製起來。不好吃也就算了,而且很浪費鹽。
這年頭鹽可是金貴的東西,豬腿也同樣不便宜。
看著吃得津津有味的寧采臣,祝仙之好奇問道:“為什麽不吃新鮮豬腿肉,而是將它醃製起來?”
寧采臣放下筷子道:“最開始是為了儲存。新鮮豬肉兩天不吃就臭了長蛆,醃製過的豬腿至少能保存一年。那個醃菜也是這個道理。”
哦!
祝仙之恍然大悟。
他終究與凡人有所隔閡,不知道什麽是饑餓,也不知道什麽是饑荒,既沒種過菜,也沒做過飯,自然也就不知道食物儲存的重要性。
嗯。
經過寧采臣這麽一說,他倒是品出了別樣的滋味。
“方才經過城隍廟,你對城隍爺有過了解嗎?”祝仙之問寧采臣,他想聽聽百姓對城隍爺的評價。
“這個隻是聽說過。說是婺州的第一任縣令,叫做宋約,婺州就是在他手中建立起來的,是個大清官。我也就知道這些。”寧采臣迴答道。
祝仙之點了點頭大概了解了這個城隍爺,不過明天還是需要自己去走一趟。
但祝仙之沒想到的是,他還沒去找城隍爺呢,城隍爺反倒是先一步來了寧府。
“城隍爺,那女鬼就藏身在寧府。”夜遊神指著寧府道。
“好,夜遊神跟我上,其餘者將寧府團團圍住,莫要讓女鬼跑了。”城隍爺宋約命令道。
“是。”其餘十多名鬼差應是,各自散去,將寧府團團圍住。
祝仙之正在房中打坐衝竅,聞到了濃重的香火味,立即知道是城隍爺駕到。
一開始祝仙之以為城隍爺是來找自己的,可聽了他們的對話,祝仙之發現自己想錯了,他們是來逮聶小倩的。
這也對,聶小倩這麽大一隻鬼,還要時常跟在寧夫人身邊模仿,被鬼差發現很正常,她要是不被發現那還說明鬼差瀆職。
祝仙之走出房去,快速朝著寧夫人居處而去。
咣咣咣!
宋約也是個暴脾氣,拿起官印衝著聶小倩一通猛砸,弄得聶小倩狼狽不堪,疲於奔命。
“仙長救命!”聶小倩也往祝仙之住處逃,她知道這偌大的一個寧府隻有祝仙之能救她。
“住手!”祝仙之大喝一聲,阻止城隍爺殺聶小倩。
“竟然還有同黨,給我死!”城隍爺一見祝仙之維護聶小倩,直接將之歸類為與妖魔鬼怪為伍的惡徒,一官印砸向祝仙之。
這官印是又大又方,從此就可以看得出來,婺州的城隍爺香火比信安城隍要旺,所以伴生之寶才會更強。
毫無疑問,普通人若是受了他這一印絕無生還可能。
城隍爺宋約可真是嫉惡如仇,隻是未免走了極端,憑著心中所想,不由分說就直接動手,有些不可取。
“哦,你想怎麽做?”祝仙之有些不信,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就這孤魂野鬼也敢說自己能幫上忙?
“這位姐姐就是擔心自己走了後,寧采臣會尋短見。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是可以在姐姐走了之後,代替姐姐陪著寧采臣。”聶小倩言道。
“不行的,這不行的。”寧夫人急忙拒絕。
她可是聽說了,女鬼是要吸人陽氣的,哪怕不主動吸收與女鬼待在一起也會受影響。
她不想夫君尋短見,更不想見到夫君被害死。
“不用擔心,隻要我有一具肉身,哪怕與寧采臣同床共枕也不會影響他的性命。”聶小倩看出了寧夫人的擔憂。
“你想借屍還魂!”祝仙之眼睛一眯,算是看出了聶小倩的心思。
借屍還魂是一門並不怎麽高深的法術,幾乎是所有鬼與生俱來的能力。但是要想施展這一門法術,有一個最大的難點:
需要那屍在臨死之前,心甘情願地獻出肉身。
誰願意將肉身獻給誰?
不是主動將肉身獻出,而想著強占肉身,那是奪舍而不是借屍還魂,是另外一種層次的法術。
“對,就是借屍還魂。我會以寧夫人的身份陪著寧采臣。在寧采臣看來,寧夫人一直都在。”聶小倩目光炯炯地看著寧夫人。
她才沒有那麽好心呢,或者說幫寧夫人僅僅隻是一方麵,她出手最主要原因還是希望還陽。
她雖然活了近百年,但作為人的日子她才活了不到二十年,她真得好想再活一次。
“這真的可以嗎?”寧夫人看向祝仙之。相較於聶小倩,寧夫人更加相信祝仙之這位救了自家夫君的仙長。
祝仙之點頭道: “理論上是可以的。”
便是連祝仙之都不得不承認,聶小倩提出的這個借屍還魂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一來幫了寧夫人,二來留了寧采臣,三來也活了聶小倩,可謂是皆大歡喜。
“好,那就這麽辦。隻是聶姑娘,如果你要代替我的話,還請這段時間多學習我的生活習慣,我不希望夫君看出有什麽不同。”寧夫人蕙質蘭心,連自己死後的事都想到了。
在她人生的最後一段時間裏,她需要聶小倩模仿自己,最好做到惟妙惟肖,不讓寧采臣察覺到異常,一旦露餡兒寧采臣依舊會尋短見。
“沒問題,這個我擅長。”聶小倩當即答應了下來。
看到她們將事情都說好了,祝仙之也就不再多說什麽。
雖說借屍還魂聽著像是邪術,但是在祝仙之看來,用它來做好事那也是功德一件。
次日裏寧采臣就帶著祝仙之逛吃。逛最好的景,吃最好的飯菜。
此處有一特產名為“金華火腿”,取用一種名叫兩頭烏品種的豬,豬腿加工醃製而成,需吊掛最少兩個月才可以食用。
並且有一種說法,火腿就跟酒一樣越陳越香,保鮮個十幾二十年也沒有關係,價錢還更貴。
祝仙之表示他吃不慣,醃製總有一股怪味他不喜歡,相較而言他還是喜歡新鮮食材做出來的菜。
他甚至很奇怪,為什麽好好的菜要醃製起來。不好吃也就算了,而且很浪費鹽。
這年頭鹽可是金貴的東西,豬腿也同樣不便宜。
看著吃得津津有味的寧采臣,祝仙之好奇問道:“為什麽不吃新鮮豬腿肉,而是將它醃製起來?”
寧采臣放下筷子道:“最開始是為了儲存。新鮮豬肉兩天不吃就臭了長蛆,醃製過的豬腿至少能保存一年。那個醃菜也是這個道理。”
哦!
祝仙之恍然大悟。
他終究與凡人有所隔閡,不知道什麽是饑餓,也不知道什麽是饑荒,既沒種過菜,也沒做過飯,自然也就不知道食物儲存的重要性。
嗯。
經過寧采臣這麽一說,他倒是品出了別樣的滋味。
“方才經過城隍廟,你對城隍爺有過了解嗎?”祝仙之問寧采臣,他想聽聽百姓對城隍爺的評價。
“這個隻是聽說過。說是婺州的第一任縣令,叫做宋約,婺州就是在他手中建立起來的,是個大清官。我也就知道這些。”寧采臣迴答道。
祝仙之點了點頭大概了解了這個城隍爺,不過明天還是需要自己去走一趟。
但祝仙之沒想到的是,他還沒去找城隍爺呢,城隍爺反倒是先一步來了寧府。
“城隍爺,那女鬼就藏身在寧府。”夜遊神指著寧府道。
“好,夜遊神跟我上,其餘者將寧府團團圍住,莫要讓女鬼跑了。”城隍爺宋約命令道。
“是。”其餘十多名鬼差應是,各自散去,將寧府團團圍住。
祝仙之正在房中打坐衝竅,聞到了濃重的香火味,立即知道是城隍爺駕到。
一開始祝仙之以為城隍爺是來找自己的,可聽了他們的對話,祝仙之發現自己想錯了,他們是來逮聶小倩的。
這也對,聶小倩這麽大一隻鬼,還要時常跟在寧夫人身邊模仿,被鬼差發現很正常,她要是不被發現那還說明鬼差瀆職。
祝仙之走出房去,快速朝著寧夫人居處而去。
咣咣咣!
宋約也是個暴脾氣,拿起官印衝著聶小倩一通猛砸,弄得聶小倩狼狽不堪,疲於奔命。
“仙長救命!”聶小倩也往祝仙之住處逃,她知道這偌大的一個寧府隻有祝仙之能救她。
“住手!”祝仙之大喝一聲,阻止城隍爺殺聶小倩。
“竟然還有同黨,給我死!”城隍爺一見祝仙之維護聶小倩,直接將之歸類為與妖魔鬼怪為伍的惡徒,一官印砸向祝仙之。
這官印是又大又方,從此就可以看得出來,婺州的城隍爺香火比信安城隍要旺,所以伴生之寶才會更強。
毫無疑問,普通人若是受了他這一印絕無生還可能。
城隍爺宋約可真是嫉惡如仇,隻是未免走了極端,憑著心中所想,不由分說就直接動手,有些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