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李察哥
爭霸水滸這係統功能有限 作者:葛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高寵的感覺沒錯,李察哥確實在這支部隊裏麵。
可以說高寵運氣好,但是不能說李察哥運氣不好。
因為從三月初到現在三月中旬,半個月的時間,李察哥在興慶府城外的時間占了九成。
夜路走多了,總是會遇見鬼的,遇到齊國騎兵隊,是相當正常的情況。
或者說,遇不到,才有鬼了。
作為主帥,為什麽李察哥不在興慶府指揮大局?
因為條件不允許。
北麵嶽飛離興慶府大約四百裏,但是那是大部隊的距離,實際上的前沿陣地隻有三百五十裏。
而南麵劉錡也不是好相與的,宋國百年未曾突破的橫山防線,便是在劉錡手中,一寸一寸的被奪走的。
如今大軍便在嘉寧軍司宥州,在許貫忠領兵打下永興軍路之後,劉錡就更大膽了,原本是沿著大宋和西夏的邊界往前打,自然要相對穩妥,而如今嗎~
宥州離興慶府也是四百裏。
便是在這南北夾擊的情況下,李察哥很忙。
做擎天柱石自然是有代價了,兩邊戰線都離不開他,然後就兩邊跑唄~
隻能說,李察哥唯一命不好的地方,就是遇到了高寵。
碗口粗細的鏨金虎頭槍,端的是磕著就死,擦著就傷,突出一個無人能擋。
被王燁開掛之後的高寵,也成功進入到不當人行列中。
高寵從西夏軍陣中犁出一道血痕,隻是一道罷了,對比千人規模的隊伍,到底隻是一道傷口罷了,嚴重,但是不致命。
問題是高寵又不是一個人來的。
如果千騎西夏騎兵,能打的過對麵三百騎兵,李察哥也不會選擇逃了。
現在的西夏,確實很衰弱,連李察哥身邊最精銳的親衛部隊,都做不到半甲了,不是一半人披甲,隻有一半的甲胄,還多是皮甲~
西夏國土麵積不夠,積累不夠,戰略縱深不夠,所以動輒便是國都保衛戰,打的極為艱難和危險。
而劉錡和嶽飛,又是那種可以把自身優勢無限擴大的選手,一步一步的來,不貪功,不冒進,就這麽一步一步的把西夏逼入了絕境。
··· ···
如果隻是奪旗的話,要簡單很多,雖然斬將和奪旗相比,功勞差不多,但是這次斬的不是一般將領,而是敵方主帥。
所以為了能弄死李察哥,吉青選擇了雁行陣。
就是倒v字形,奔著最大殺傷去的。
“嗖!”
“嗖!”
“嗖!”
“嗖!”
“嗖!”
“嗖!”
“··· ”
哪怕隻是普通的後軍騎兵營,他們依然配備了許多騎弩。
再加上更優質的甲胄和弓箭,以及,更強的身體素質。
在遠程騎射方麵,齊國騎兵更占優勢,而且是很大的優勢。
穿透攻擊打輕甲和無甲,是有額外加成的。
覺得遊牧民族比漢族身體素質高,武勇更厲害,純純的是誤會。
可以這麽理解,就是遊牧在對比中原社會,大部分時候,屬於文化建設完全比不上,於是便隻能拿武力值說事了,而且不是更能打,而是苦寒之地,更不畏死罷了。
隻是三百萬規模的西夏,無論是從兵員,還是夥食,亦或者訓練方麵,都比不上齊國精銳騎兵。
再加上棉甲~
棉甲的出現,不是意外,而是本來就有的,大宋實際就有棉甲,隻是齊國如今的棉甲不一樣罷了。
齊國種植棉花已經好幾年了,紡織技術的科技樹也點好了,棉布的價格也降到了跟絲綢差不多程度。
雖然民間還是麻布多些,但是棉布已經開始在中產階級中使用了。
使用更早的便是軍隊。
王燁知道甲胄的發展史,以前不是很明白,為什麽明清時期的甲胄看上去就不像唐宋那麽威武結實,跟軍大衣差不多。
後來領兵打仗多了,也開始研究這些,自然就懂了。
棉甲是為了火器準備的。
火銃~
棉甲就是為了火銃準備的。
能攔下鉛丸的棉甲,屬於先一步點好的科技樹,當然不僅僅是火器,在應對弓箭的時候,棉甲防禦效果也很好。
甚至說夾了鐵甲片或者皮甲片和紙片的棉甲,再披一層皮甲,可以有效降低神臂弩的殺傷。
這種雙層甲胄在北方冬季非常好用,跟鐵甲比,養護簡單,不生鏽,而且防寒保暖效果極佳,重量也比鐵甲輕便,除了應對鈍器擊打方麵不如鐵甲,其他基本都是完勝。
現在西夏騎兵麵對的,就是這樣的一群選手。
穿過軍大衣的人都知道,看著不結實,實際想用刀砍破,還是很費勁的。
而齊國騎兵多用的是槍。
這玩意長,代表短兵相接的時候,他占大便宜,再加上甲胄優勢,很容易就打出了一換四甚至一換五出來~
李察哥知道打不過,但是他沒有別的選擇。
騎兵對衝之後,想再次針對掉頭對衝,並不容易,對衝一次,悶頭直接走的話,大概率是能逃命的。
為什麽不四散而走?
李察哥不敢。
作為一軍主帥,離開自己的軍隊是一件很蠢的事情,虎落平陽的時候,會死的很慘,和離群的狼一樣,注定悲劇收場。
李察哥這次出現在這裏,便是去尋黑山威福軍司殘部去的,他們被嶽飛攆離了祖地,南遷之後,跟原本的右廂朝順軍司起了衝突,一氣之下,要舉族穿過沙漠,西征···
李察哥就是去處理這件事的。
現在的西夏,已經是大廈將傾了,如果身邊隻有百十人的話,會不會被那些按耐不住的部族殺了,或者綁了送到齊國軍營,都不好說~
隻是···
李察哥還是低估了高寵,再加上三百齊國騎兵的殺傷力,一次衝鋒之後,隻剩不到三百騎了~
“高將軍,那裏!”周青捂著腹部傷口,顫聲道。
俺剛娶的媳婦,還沒留個孩子呢~
迴想自己這一生,早年胡混,如今好容易有個能奮鬥終身的事業,誰知道···
這是要出師未捷身先死啊~
對不住···
唉,果然,武藝不好的人,不適合衝鋒陷陣。
戰陣之中,你平日訓練流的血汗,一點都不會騙你。
高寵看了眼周青的傷勢,嗯,八成能救迴來,整的生離死別似的。
“駕!”
高寵打馬去了。
周青武藝固然不怎麽好,可是眼力足夠,而且···
一千人的隊伍中,找不到你。三百人的隊伍,尤其是剛經曆過一場生死血戰之後,哪些人強,哪些人弱,還是能看出來的。
隊形最緊湊,走的最快的那群人就是了吧。
高寵戰馬催的更急,近了,更近了。
撥開對麵刺來的長槍,然後一槍刺咽喉,順勢拔出,然後橫掃,把當麵的兩騎砸下馬。
或許是出於武人的直覺,高寵覺得自己好像找到了李察哥。
嗯,也不是直覺吧,能把胡子留那麽長的,一定是個身份尊貴的。
一槍一個,一個一槍!
“李察哥,汝乃西夏晉王,便要這般如兔子一般,被追殺在這片荒野嗎?”高寵高聲道。
練武的中氣足,聲音可以傳遞很遠。
李察哥看了看身邊愈發稀少的隊伍,苦笑著搖頭。
一部分是迴身阻攔那個天神般的武將去了,還有一些···
罷了,他們能活下來也好。
“希律律!”
李察哥勒住了戰馬,迴身,準備拚命,然後···
映入眼簾的便是一杆金黃色的大槍~
“對了,俺叫高寵!”
這便是李察哥聽到的最後一句話了。
所以在路上你追我趕的時候,不要隨便掉頭,頭真的會掉的~
可以說高寵運氣好,但是不能說李察哥運氣不好。
因為從三月初到現在三月中旬,半個月的時間,李察哥在興慶府城外的時間占了九成。
夜路走多了,總是會遇見鬼的,遇到齊國騎兵隊,是相當正常的情況。
或者說,遇不到,才有鬼了。
作為主帥,為什麽李察哥不在興慶府指揮大局?
因為條件不允許。
北麵嶽飛離興慶府大約四百裏,但是那是大部隊的距離,實際上的前沿陣地隻有三百五十裏。
而南麵劉錡也不是好相與的,宋國百年未曾突破的橫山防線,便是在劉錡手中,一寸一寸的被奪走的。
如今大軍便在嘉寧軍司宥州,在許貫忠領兵打下永興軍路之後,劉錡就更大膽了,原本是沿著大宋和西夏的邊界往前打,自然要相對穩妥,而如今嗎~
宥州離興慶府也是四百裏。
便是在這南北夾擊的情況下,李察哥很忙。
做擎天柱石自然是有代價了,兩邊戰線都離不開他,然後就兩邊跑唄~
隻能說,李察哥唯一命不好的地方,就是遇到了高寵。
碗口粗細的鏨金虎頭槍,端的是磕著就死,擦著就傷,突出一個無人能擋。
被王燁開掛之後的高寵,也成功進入到不當人行列中。
高寵從西夏軍陣中犁出一道血痕,隻是一道罷了,對比千人規模的隊伍,到底隻是一道傷口罷了,嚴重,但是不致命。
問題是高寵又不是一個人來的。
如果千騎西夏騎兵,能打的過對麵三百騎兵,李察哥也不會選擇逃了。
現在的西夏,確實很衰弱,連李察哥身邊最精銳的親衛部隊,都做不到半甲了,不是一半人披甲,隻有一半的甲胄,還多是皮甲~
西夏國土麵積不夠,積累不夠,戰略縱深不夠,所以動輒便是國都保衛戰,打的極為艱難和危險。
而劉錡和嶽飛,又是那種可以把自身優勢無限擴大的選手,一步一步的來,不貪功,不冒進,就這麽一步一步的把西夏逼入了絕境。
··· ···
如果隻是奪旗的話,要簡單很多,雖然斬將和奪旗相比,功勞差不多,但是這次斬的不是一般將領,而是敵方主帥。
所以為了能弄死李察哥,吉青選擇了雁行陣。
就是倒v字形,奔著最大殺傷去的。
“嗖!”
“嗖!”
“嗖!”
“嗖!”
“嗖!”
“嗖!”
“··· ”
哪怕隻是普通的後軍騎兵營,他們依然配備了許多騎弩。
再加上更優質的甲胄和弓箭,以及,更強的身體素質。
在遠程騎射方麵,齊國騎兵更占優勢,而且是很大的優勢。
穿透攻擊打輕甲和無甲,是有額外加成的。
覺得遊牧民族比漢族身體素質高,武勇更厲害,純純的是誤會。
可以這麽理解,就是遊牧在對比中原社會,大部分時候,屬於文化建設完全比不上,於是便隻能拿武力值說事了,而且不是更能打,而是苦寒之地,更不畏死罷了。
隻是三百萬規模的西夏,無論是從兵員,還是夥食,亦或者訓練方麵,都比不上齊國精銳騎兵。
再加上棉甲~
棉甲的出現,不是意外,而是本來就有的,大宋實際就有棉甲,隻是齊國如今的棉甲不一樣罷了。
齊國種植棉花已經好幾年了,紡織技術的科技樹也點好了,棉布的價格也降到了跟絲綢差不多程度。
雖然民間還是麻布多些,但是棉布已經開始在中產階級中使用了。
使用更早的便是軍隊。
王燁知道甲胄的發展史,以前不是很明白,為什麽明清時期的甲胄看上去就不像唐宋那麽威武結實,跟軍大衣差不多。
後來領兵打仗多了,也開始研究這些,自然就懂了。
棉甲是為了火器準備的。
火銃~
棉甲就是為了火銃準備的。
能攔下鉛丸的棉甲,屬於先一步點好的科技樹,當然不僅僅是火器,在應對弓箭的時候,棉甲防禦效果也很好。
甚至說夾了鐵甲片或者皮甲片和紙片的棉甲,再披一層皮甲,可以有效降低神臂弩的殺傷。
這種雙層甲胄在北方冬季非常好用,跟鐵甲比,養護簡單,不生鏽,而且防寒保暖效果極佳,重量也比鐵甲輕便,除了應對鈍器擊打方麵不如鐵甲,其他基本都是完勝。
現在西夏騎兵麵對的,就是這樣的一群選手。
穿過軍大衣的人都知道,看著不結實,實際想用刀砍破,還是很費勁的。
而齊國騎兵多用的是槍。
這玩意長,代表短兵相接的時候,他占大便宜,再加上甲胄優勢,很容易就打出了一換四甚至一換五出來~
李察哥知道打不過,但是他沒有別的選擇。
騎兵對衝之後,想再次針對掉頭對衝,並不容易,對衝一次,悶頭直接走的話,大概率是能逃命的。
為什麽不四散而走?
李察哥不敢。
作為一軍主帥,離開自己的軍隊是一件很蠢的事情,虎落平陽的時候,會死的很慘,和離群的狼一樣,注定悲劇收場。
李察哥這次出現在這裏,便是去尋黑山威福軍司殘部去的,他們被嶽飛攆離了祖地,南遷之後,跟原本的右廂朝順軍司起了衝突,一氣之下,要舉族穿過沙漠,西征···
李察哥就是去處理這件事的。
現在的西夏,已經是大廈將傾了,如果身邊隻有百十人的話,會不會被那些按耐不住的部族殺了,或者綁了送到齊國軍營,都不好說~
隻是···
李察哥還是低估了高寵,再加上三百齊國騎兵的殺傷力,一次衝鋒之後,隻剩不到三百騎了~
“高將軍,那裏!”周青捂著腹部傷口,顫聲道。
俺剛娶的媳婦,還沒留個孩子呢~
迴想自己這一生,早年胡混,如今好容易有個能奮鬥終身的事業,誰知道···
這是要出師未捷身先死啊~
對不住···
唉,果然,武藝不好的人,不適合衝鋒陷陣。
戰陣之中,你平日訓練流的血汗,一點都不會騙你。
高寵看了眼周青的傷勢,嗯,八成能救迴來,整的生離死別似的。
“駕!”
高寵打馬去了。
周青武藝固然不怎麽好,可是眼力足夠,而且···
一千人的隊伍中,找不到你。三百人的隊伍,尤其是剛經曆過一場生死血戰之後,哪些人強,哪些人弱,還是能看出來的。
隊形最緊湊,走的最快的那群人就是了吧。
高寵戰馬催的更急,近了,更近了。
撥開對麵刺來的長槍,然後一槍刺咽喉,順勢拔出,然後橫掃,把當麵的兩騎砸下馬。
或許是出於武人的直覺,高寵覺得自己好像找到了李察哥。
嗯,也不是直覺吧,能把胡子留那麽長的,一定是個身份尊貴的。
一槍一個,一個一槍!
“李察哥,汝乃西夏晉王,便要這般如兔子一般,被追殺在這片荒野嗎?”高寵高聲道。
練武的中氣足,聲音可以傳遞很遠。
李察哥看了看身邊愈發稀少的隊伍,苦笑著搖頭。
一部分是迴身阻攔那個天神般的武將去了,還有一些···
罷了,他們能活下來也好。
“希律律!”
李察哥勒住了戰馬,迴身,準備拚命,然後···
映入眼簾的便是一杆金黃色的大槍~
“對了,俺叫高寵!”
這便是李察哥聽到的最後一句話了。
所以在路上你追我趕的時候,不要隨便掉頭,頭真的會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