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節 服問
我的國學夢我的中國夢 作者:歸來如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35問喪
父母剛剛斷氣,孝子要脫下吉冠,露出發髻和裹發髻的帛,光著腳,把深衣前襟的下擺掖在腰帶上,雙手交替捶著胸口痛哭,那種悲傷萬分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內如焚,一點水也喝不進,一口飯也吃不進,一連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鄰居隻好熬點糜粥讓他喝讓他吃。因為內心無限悲哀,所以麵色憔悴,形容枯槁;因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講究什麽為好。
士在死後三天舉行大斂。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屍,裝進棺材叫做柩。每一次遷動屍體,每一次抬起靈柩,孝子都要盡情地痛哭跺腳。那種萬分悲傷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煩悶,達到了即將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以此來安定情緒,使煩悶之氣得到發泄。婦人不適合袒露左臂,所以敞開外衣前襟,雙手捶胸,兩腳一齊跺地,乒乒乓乓,就像築牆一般,這都是悲哀萬分。所以說:捶胸跺腳,痛哭流涕,發出的聲音痛不欲生,用悲傷的心情送別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靈魂迎接迴來加以安頓。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時候,眼睛瞻望著前方,顯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趕死去的親人而又追趕不上的樣子。葬畢哭著返迴的時候,孝子的神情彷徨,就好像有什麽心事沒有了結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兒思慕父母那樣哭泣不止;在葬畢返迴的路上,又像是擔心親人的神靈不能跟著一道迴來而遲疑不前。滿腹心事而未曾了結,迴到家裏,推門一看,卻怎麽也見不到前人的影子;上堂再看,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進到親人的住室再看,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
這樣看來,親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見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腳,要把心中的悲哀盡情發泄,隻有這樣才覺得心中好受點。內心無限的惆悵,無限的悲傷,無限的恍惚,無限的感歎,除了傷心和悲哀之外,還有什麽辦法呢!在宗廟中致祭,把親人當作鬼神來祭饗,也不過是希望親人的靈魂能夠幸而迴來罷了。孝子把親人在墓**中埋好以後從墓地返迴家中,不敢進入自己的寢室居住,而是住在簡陋的廬裏,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塊當枕頭,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身埋土中。所以想起來就哭沒有定時,服喪三年,憂心勞思,日夜思慕,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願的誌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實流露。
有人問道:人死後三天才入殮,這是為什麽呢?迴答是:孝子在父母剛剛去世時,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屍體上痛哭,就好像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們怎麽可以不顧及孝子的這點心思而強行馬上入殮呢?所以說,之所以三天以後才入殮,是為了等待死者的複生。三天以後還不複生,那就說明沒有複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複生的信念也逐漸動搖了;而且在這三天之內,有關治喪花費的籌劃,入殮衣物的準備,也都可以就緒了;遠道的親戚,也可以來到了。所以聖人就根據這種情況做出決斷,把死後三天才入殮作為禮製定了下來。
有人問道:在戴著冠的時候不能袒露左臂,這是什麽道理呢?迴答是:冠是至為尊貴的東西,當一個人赤膀露肉時是不能戴冠的,否則就是對冠的褻瀆,所以特地製作免來代替冠。這樣一來,禿子就不用戴免,駝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時就不用跺腳,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人內心就不悲哀,而是他們身患疾苦,沒法子完成這些禮節。所以說,喪禮隻是以悲哀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傷心;男子哭泣悲哀,叩頭觸地,不注意儀容:這都是極度悲哀的表現。
有人問道:童子為什麽也要戴免呢?迴答說:免是上位加冠的童子所戴的東西。《儀禮》上說:童子不為族人有紹麻之親的人服紹,隻有代父主持家事的童子為族人服紹。童子代父主持家事,就要為有練麻之親的族人服細,服紹就要戴免,甚至還要拄喪杖。
有人問道:喪杖是用什麽做的呢?迴答說: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無論用什麽做的,其作用是一樣的。所以為父親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為母親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有人問道:孝子在居喪期間為什麽要拄喪杖呢?迴答說:孝子由於死去了父母,經常哭泣。不計其數,憂勞勤苦地服喪三年,身體有病,體質很弱,需要用杖來支撐病體。如果父親健在,就不敢為母親拄喪杖,這是因為尊者尚健在的緣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喪杖,因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開。孝子在堂上不應快步行走,來顯示從容不迫,否則就容易引起父親的傷心。這些都是處於孝子的一顆誠心,是人情的真實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規,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從地下冒出來的,隻不過是人情本應如此而已罷了!
*********
(36服問
《大傳》篇在談到從服時曾說:有的本應跟著穿較輕的喪服而變為較重的喪服。例如國君的庶子為其生母僅僅頭戴練冠,穿用小功布做的喪服,而且葬後立即除去;而庶子之妻卻要為庶子的生母服齊衰一年。有的本應跟著穿較重的喪服而變為穿較輕的喪服,例如妻為其娘家父母服齊衰一年,是重服;而丈夫為其嶽父母僅服紹麻,是輕服。
有的是自己所從的人不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卻要為死者穿孝服,例如國君的庶子不為其遠方兄弟服喪,而國君的庶子之妻卻要為庶子的遠方兄弟服喪。有的是本來應該跟著穿孝服卻變為不用跟著穿孝服了,例如國君的庶子自己妻的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為之服紹麻三月,但因為他是嫡子,所以就從有服變為無服了。
古書上又說:如果母親是被父親休棄出門,做兒子的就要為繼母的娘家人服喪;如果母親去世了,那就為母親的娘家人服喪。凡是已經為母親的娘家人服過喪的,就不再為繼母的娘家人服喪。
本來正在服三年之喪,而且已經過了小祥之祭,該換穿較輕的喪服了,這時候又碰上了期親之喪,而這位期親也已經埋葬過了,在這種情況下的喪服打扮是,腰間係上三年之喪該換較輕喪服時所用的葛帶,頭上戴著期親服喪的葛經,穿的孝服是較輕的功衰。如果碰上的喪事是大功之喪,也照此辦理。如果碰上的喪事是小功之喪,那就用不著改變原來的孝服了。
三年之喪,下葬以後,已經變麻帶為葛帶了,而這事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喪,為了表示對後喪的哀悼,就要把前喪的革帶重新變為麻帶。三年之喪,到了小祥以後又遇上小功之喪。這樣,在需要為小功之喪戴免的時候,就要加戴小功喪服的飾物。小功之喪斂殯已經完畢,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飾物也去掉。對於小功一下的喪事,當斂殯的時候,凡是需要戴飾物的就一定要為之戴飾物,不需要戴經的時候就去掉它。
父母剛剛斷氣,孝子要脫下吉冠,露出發髻和裹發髻的帛,光著腳,把深衣前襟的下擺掖在腰帶上,雙手交替捶著胸口痛哭,那種悲傷萬分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內如焚,一點水也喝不進,一口飯也吃不進,一連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鄰居隻好熬點糜粥讓他喝讓他吃。因為內心無限悲哀,所以麵色憔悴,形容枯槁;因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講究什麽為好。
士在死後三天舉行大斂。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屍,裝進棺材叫做柩。每一次遷動屍體,每一次抬起靈柩,孝子都要盡情地痛哭跺腳。那種萬分悲傷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煩悶,達到了即將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以此來安定情緒,使煩悶之氣得到發泄。婦人不適合袒露左臂,所以敞開外衣前襟,雙手捶胸,兩腳一齊跺地,乒乒乓乓,就像築牆一般,這都是悲哀萬分。所以說:捶胸跺腳,痛哭流涕,發出的聲音痛不欲生,用悲傷的心情送別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靈魂迎接迴來加以安頓。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時候,眼睛瞻望著前方,顯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趕死去的親人而又追趕不上的樣子。葬畢哭著返迴的時候,孝子的神情彷徨,就好像有什麽心事沒有了結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兒思慕父母那樣哭泣不止;在葬畢返迴的路上,又像是擔心親人的神靈不能跟著一道迴來而遲疑不前。滿腹心事而未曾了結,迴到家裏,推門一看,卻怎麽也見不到前人的影子;上堂再看,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進到親人的住室再看,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
這樣看來,親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見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腳,要把心中的悲哀盡情發泄,隻有這樣才覺得心中好受點。內心無限的惆悵,無限的悲傷,無限的恍惚,無限的感歎,除了傷心和悲哀之外,還有什麽辦法呢!在宗廟中致祭,把親人當作鬼神來祭饗,也不過是希望親人的靈魂能夠幸而迴來罷了。孝子把親人在墓**中埋好以後從墓地返迴家中,不敢進入自己的寢室居住,而是住在簡陋的廬裏,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塊當枕頭,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身埋土中。所以想起來就哭沒有定時,服喪三年,憂心勞思,日夜思慕,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願的誌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實流露。
有人問道:人死後三天才入殮,這是為什麽呢?迴答是:孝子在父母剛剛去世時,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屍體上痛哭,就好像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們怎麽可以不顧及孝子的這點心思而強行馬上入殮呢?所以說,之所以三天以後才入殮,是為了等待死者的複生。三天以後還不複生,那就說明沒有複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複生的信念也逐漸動搖了;而且在這三天之內,有關治喪花費的籌劃,入殮衣物的準備,也都可以就緒了;遠道的親戚,也可以來到了。所以聖人就根據這種情況做出決斷,把死後三天才入殮作為禮製定了下來。
有人問道:在戴著冠的時候不能袒露左臂,這是什麽道理呢?迴答是:冠是至為尊貴的東西,當一個人赤膀露肉時是不能戴冠的,否則就是對冠的褻瀆,所以特地製作免來代替冠。這樣一來,禿子就不用戴免,駝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時就不用跺腳,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人內心就不悲哀,而是他們身患疾苦,沒法子完成這些禮節。所以說,喪禮隻是以悲哀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傷心;男子哭泣悲哀,叩頭觸地,不注意儀容:這都是極度悲哀的表現。
有人問道:童子為什麽也要戴免呢?迴答說:免是上位加冠的童子所戴的東西。《儀禮》上說:童子不為族人有紹麻之親的人服紹,隻有代父主持家事的童子為族人服紹。童子代父主持家事,就要為有練麻之親的族人服細,服紹就要戴免,甚至還要拄喪杖。
有人問道:喪杖是用什麽做的呢?迴答說: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無論用什麽做的,其作用是一樣的。所以為父親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為母親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有人問道:孝子在居喪期間為什麽要拄喪杖呢?迴答說:孝子由於死去了父母,經常哭泣。不計其數,憂勞勤苦地服喪三年,身體有病,體質很弱,需要用杖來支撐病體。如果父親健在,就不敢為母親拄喪杖,這是因為尊者尚健在的緣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喪杖,因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開。孝子在堂上不應快步行走,來顯示從容不迫,否則就容易引起父親的傷心。這些都是處於孝子的一顆誠心,是人情的真實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規,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從地下冒出來的,隻不過是人情本應如此而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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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服問
《大傳》篇在談到從服時曾說:有的本應跟著穿較輕的喪服而變為較重的喪服。例如國君的庶子為其生母僅僅頭戴練冠,穿用小功布做的喪服,而且葬後立即除去;而庶子之妻卻要為庶子的生母服齊衰一年。有的本應跟著穿較重的喪服而變為穿較輕的喪服,例如妻為其娘家父母服齊衰一年,是重服;而丈夫為其嶽父母僅服紹麻,是輕服。
有的是自己所從的人不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卻要為死者穿孝服,例如國君的庶子不為其遠方兄弟服喪,而國君的庶子之妻卻要為庶子的遠方兄弟服喪。有的是本來應該跟著穿孝服卻變為不用跟著穿孝服了,例如國君的庶子自己妻的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為之服紹麻三月,但因為他是嫡子,所以就從有服變為無服了。
古書上又說:如果母親是被父親休棄出門,做兒子的就要為繼母的娘家人服喪;如果母親去世了,那就為母親的娘家人服喪。凡是已經為母親的娘家人服過喪的,就不再為繼母的娘家人服喪。
本來正在服三年之喪,而且已經過了小祥之祭,該換穿較輕的喪服了,這時候又碰上了期親之喪,而這位期親也已經埋葬過了,在這種情況下的喪服打扮是,腰間係上三年之喪該換較輕喪服時所用的葛帶,頭上戴著期親服喪的葛經,穿的孝服是較輕的功衰。如果碰上的喪事是大功之喪,也照此辦理。如果碰上的喪事是小功之喪,那就用不著改變原來的孝服了。
三年之喪,下葬以後,已經變麻帶為葛帶了,而這事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喪,為了表示對後喪的哀悼,就要把前喪的革帶重新變為麻帶。三年之喪,到了小祥以後又遇上小功之喪。這樣,在需要為小功之喪戴免的時候,就要加戴小功喪服的飾物。小功之喪斂殯已經完畢,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飾物也去掉。對於小功一下的喪事,當斂殯的時候,凡是需要戴飾物的就一定要為之戴飾物,不需要戴經的時候就去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