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靈魂這一概念並沒有被廣泛使用。心理學主要研究人類的心理結構和行為表現,基於實證研究的觀察和實驗,心理學家通常不會使用“靈魂”這一詞語。心理學更傾向於使用更具體的術語,如認知、情感、意識等。然而,在某些文化或宗教傳統中,靈魂被看作是個人的精神本質,是所有感覺、思想、意識和情感的核心,包含了人類的生命力和能量,與身體分離存在。在這些傳統中,靈魂可能被看作心理學中某些概念的補充或替代,如人格、自我和個性。但在心理學的主流研究範疇之內,靈魂這一概念並沒有被廣泛討論和研究。
如果靈魂沒有確定的目標,它就會迷失自我。
一般而言,靈魂的目標是自我價值的實現。老一輩的人可能缺乏個人靈魂,獨立精神,自由思想。他們被思想統一後,被集體要求不停奉獻,個人存在價值和閃光點,被集體及官員所抹平。
我對於靈魂的定義是形體幻覺及自我錯覺的共同效應。自我對自我進行感知會產生一個映像,無論是水映還是鏡映,這都是一種自我錯覺。
靈魂的基礎包括形體感覺(形體情愫)與形體控製(形體緒愫)。當靈魂脫離身體後(失去對形體的控製後),意念和欲望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控製,這說明靈魂隻是自我的影子,也是神經電磁脈衝的宏觀表現。
別人的靈魂定義是人類或其他生物的非物質幻像,是心理過程和認知能力的綜合體,包括自我意識、心靈、智慧、認知、感知、記憶等方麵的集合。
形體幻覺是一種錯覺,通常指人們對於自身身體形態的感知出現了偏差或失真。這種感知的偏差可能是由於大腦處理信息時的錯誤導致的。常見的形體幻覺包括身體變形、身體大小失調、身體部位錯位等。形體幻覺可能會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擾,也可能會影響人們的心理健康和情緒狀態。一些心理和神經學疾病,如身體形象障礙症、偏執性精神障礙等,也與形體幻覺有關。
靈魂隻是一個人的心理和意識的統稱,是一種自我整體的錯覺或錯覺體驗。這種觀點主要源自於現代科學對於人類意識、自我意識、心理和神經生物學等方麵的研究。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靈魂是由人類大腦活動所產生的,是人類自身存在的主觀感知和認知,而非一個實體或本質。
意識清醒時,形體幻覺和身體感覺高度合一的一體。身體和感覺我統一為一體,此時形體幻覺在身體重力中心質點。意識清醒時,人們的形體幻覺和身體感覺確實會高度合一,形成一種整體的感知體驗。這種感知體驗包括身體的位置、方向、大小、形態等多個方麵,是人們對於自身身體狀態的感知和認知。人們在感知體驗中,身體和感覺高度統一,形體幻覺與身體重心的認知緊密相連,共同構成對自身身體狀態的完整感知與認知。
將“阿飄”理解為一個會飄浮無腳的形體幻覺,可以更好地理解意識昏迷時產生的形體幻覺。這種形體幻覺是一種幻體感,是精神與肉體分離後的一種感知體驗。在形體幻覺中,人們會感覺自己的身體脫離了肉體,並且可以從俯視視角觀察自己的身體。這種幻覺是可記憶的,人們可以迴憶起自己曾經產生過的幻覺體驗。“阿飄”代表的是這種幻覺中的身體狀態,它沒有腳卻能夠飄浮,是一種沒有實體的幻體。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幻覺體驗隻是一種暫時的狀態,腦死亡後就會消失。
但在現代科學的角度來看,靈魂和自我更多的被視為一種心理和神經生理現象。
《潛水艇與蝴蝶》是法國前總編輯讓-多米尼克·巴比特的自傳,講述了他在中風後隻能動用眼睛來與外界交流的經曆。潛水艇和蝴蝶在這本書中都是隱喻,分別指代著身體和靈魂。潛水艇是指身體,因為身體需要依靠大腦和神經係統來控製各種運動和感知功能,就像潛水艇需要內部的設備和控製係統來保持艇身的穩定和移動。在巴比特的例子中,他的身體失去了正常的運動和感知能力,就像一艘失去了控製的潛水艇,隻能被動地漂浮在海水中。而蝴蝶則代表心靈或靈魂,因為蝴蝶代表著一種自由、輕盈和美麗的形態,就像靈魂可以在意識的層麵上自由地探索和感知外界。在巴比特的例子中,盡管他的身體失去了正常的功能,但他的意識和思維能力仍然保持了活躍,就像一隻蝴蝶在空中自由翱翔和想象。通過這種隱喻的方式,巴比特將身體和靈魂區分開來,並強調了靈魂的自由和輕盈是人類精神的核心。
靈魂是存在感(利我核心)經由庫控層人格主副id後在潛意識層中自我本能級欲情像的感像;靈魂是利我中存在感的本體感像;身體因素導致存在感發揮受到阻擾時,其就會成為空間方位感的副靈魂感像(幻覺),並且此感像也有一定執我感。靈魂源於感覺與自性、本能欲念的交織。
【靈魂出竅】大腦中的顳頂聯合區負責處理視覺和觸覺信號、從內耳傳來的平衡和空間信息,以及關節、肌腱、肌肉傳遞的感覺信號。它將這些信息整合,使我們能夠感知到自己身體的存在,以及自身與周圍環境的相對位置。靈魂出竅現象通常被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輕微的分身體驗階段,即個體感知到或看到另一個自己的存在。這種感受往往會發展到第二階段,此時自我意識在真實自我與那個“另一個自己”之間來迴移動,搖擺不定。在最後一個階段,個體感覺完全離開了身體,並從旁觀者的角度觀察自己的身體及周圍環境,能夠在自身身體感像與意向靈魂像之間自由切換。[5]
【靈魂的結構】靈魂的外殼可以被視為形體控製係統,而內核則是執我球之自我感知係統。靈魂是人體與人體軟件係統之間的生物存在,即自我感知係統。在病態狀態下,退化成程式的自我可能導致身體控製程式的異常及錯誤。
靈魂就是指即身體感像係統和感覺自己存在感像的合並體。靈魂是建立在身體、各類我、時間的基礎上的,還帶有一些欲情色彩的感像運行的表現。
執我旋度維,類似地球對地表物品的引力,其中心質點就是選擇我(自主我),主控著自主意識係統。
任何人心中都住著一個“邪惡”的靈魂,隻是有些人它與心靈比較近或融為一體,而有些人則感覺它比較遠,甚至感覺不到它的存在。靈魂的內核(本原)可視為潛時空,外殼(感覺觀測,產生時空感)則為顯時空,整體呈類球皮結構。
靈魂的利己存在(純命令性的、無情感色彩的存在)是意識的最核心控製維度。靈魂的內核是欲情我。靈魂出竅體驗可以看作是情欲感知係統的最低能量運行狀態(休眠態)。靈魂本質上就是身體感官感受的受體,以及精神上感知的自我。
靈魂結構分為內核與外殼。內核是一個觀察實心球,通常位於外殼內部,靈魂出竅時內核與外殼在某一觀察點分離。例如,在歐式平麵坐標下,一段曲線與坐標某一點的直角運行畫出的圖形,那個點就是觀察點,畫出的圖形的幾何中心可視為內核球的位置。
靈魂體感像的拓撲結構類似於兩個不允許穿越自身的套娃。內部套娃為精神感受器(自我啟動時它才啟動),稱為“靈”;外部套娃為身體感受器(身體啟動時它才形成自體感像),稱為“肉”。靈和肉一旦碰撞,其能量會產生類似短路的效應,導致意識空白,如性愛高潮時的體驗。靈魂、自我是位於大腦(硬件)和意識係統(軟件)之間,生物質驅動(bios)之上,意識係統底層內核的存在。
靈魂具有可感知性和意向性兩大特征。
【靈魂的結構】人的靈魂在身體中的感像,是四維時空外形與幾何中心內核偏移變形對比作用的結果。身體靈魂分為內核與可彌散外殼。外殼結構類似於人體身體感像形狀(在正常醒覺狀態下,它與身體情愫控製係統是合一的),而內核結構的頭部則包括感知出發掃描眼(僅保留感知掃描鏡頭)。睡醒後,可感受到身體靈魂外殼由睡眠時的極邊無限大遠狀態(彌散態)逐漸內縮,直至與形體感像形狀大小等同,無縫合一(外殼彌散內縮至形體大小,與身體情愫同步結束時)。
靈魂啟動時:1.感覺我(自我及本我的底層)有對形體空間感覺進行驅動、識別及對焦的過程。2.身體點位與感覺位置感像(感像二維空間放大4096倍)中心焦點有對焦過程,非垂直90度則產生感像與身體位置的移形(類似哈哈鏡效果)。睡醒時易產生靈魂球體內(內空間某方向)球皮球形偏移變形感(外看為變形球極投影),實為形體與靈魂對焦過程中的現象。
【靈魂的結構】靈魂在醒覺狀態時通常被約束在自體形體感知網內,形成執我存在感像。當自體形體感知消失(靈魂脫離身體)後,靈魂會純粹以情緒驅動在幻覺空間中呈現方位位置感像。如果將靈魂比作身體自我感知發出的一團煙霧,那麽煙霧的邊界最高處就是“執我”(一般狀態在靈魂原點處)的視點(朝向身體)。靈魂本質上是四維時空意識的執我主線,是四維時空感知極限的彎曲再動態變化。
靈魂與身體的關係:靈魂世界沉溺於身體情感的勢力範圍內。靈魂由形體情緒(原始身體驅動)中的執我驅動所演繹而來,換句話說,是由身體級控製驅動產生的。靈魂、自我是位於大腦(硬件)和意識係統(軟件)之間,生物質驅動(bios)之上,意識係統的底層內核。
靈魂具有可感知及意向兩大特征。可感知是指靈魂能夠感知和體驗外部世界及自身狀態;意向則指靈魂具有自我意識和自我決定的能力。
睡醒後大腦對外界空間感知的長短、大小膨脹及舒展變化,可以視為靈魂在身體內的伸展活動。
身體層麵的靈魂與精神層麵的靈魂共用一個自我感知的核心。
自我靈魂等於自我感覺、自我感知、自我形象及執我體係的總和。
靈魂是自我感覺之源(任何感覺都需經過自我)。靈魂既能被感受到其“身體空間之形”及其變化(部分大小及長遠),又能通過自我去感受和感知一切感覺。
思維是靈魂內部的自我對話。
靈魂是自我感知的本原層和自我形象的幾何中心體。
“感覺我”(牢籠)與“本能欲我”(怪獸)構成了靈魂的核心部分。
靈魂是處處存在的感知體感知的集合流,是本能存在的趨向點,是意識的意向點,也是執我的指向點。
靈魂體感像的拓撲結構類似於兩個不允許穿越自身的套娃。內層套娃為精神感受器(自我啟動時它才啟動),稱為“靈”;外層套娃為身體感受器(身體啟動時它才形成自體感像),稱為“肉”。靈和肉一旦碰撞,其能量會產生類似短路的效應,導致意識空白,如性愛高潮時的體驗。
靈魂結構包括內核與外殼。內核是一個觀察實心球,通常位於外殼內部。靈魂出竅時,內核與外殼在某一觀察點分離。例如,在歐式平麵坐標下,一段曲線與坐標某一點的直角運行畫出的圖形,那個點就是觀察點,畫出的圖形的幾何中心可視為內核球的位置。
認知靈魂隻能獨立進行(隻能獨立存在),因為“自我”的存在,從某種角度看,是一種內在的信息加密算法。
睡醒後大腦對外界空間感知的長短、大小膨脹及舒展變化,可以視為靈魂在身體內的伸展活動。
身體層麵的靈魂與精神層麵的靈魂共用一個自我感知的核心。
自我靈魂等於自我感覺、自我感知、自我形象及執我體係的總和。
靈魂是自我感覺的源泉(任何感覺都需經過自我)。靈魂既能被感受到其“身體空間之形”及其變化(部分大小及長遠),又能通過自我去感受和感知一切感覺。
思維是靈魂內部的自我對話。
靈魂是自我感知的本原層和自我形象的幾何中心體。
“感覺我”(牢籠)與“本能欲我”(怪獸)構成了靈魂的核心部分。
靈魂是遍布各處的感知體感知的集合流,是本能存在的趨向點,是意識的意向點,也是執我的指向點。
認知靈魂隻能獨立進行(隻能獨立存在),因為“自我”的存在,從某種角度看,是一種內在的信息加密算法。
一些哲學家認為靈魂是一個存在於不同維度和時空中的實體,它超越了三維物質世界的限製,並具有跨越時空的能力。一些研究者則認為靈魂是一個基於量子力學的實體,它存在於多維時空中,且與物質世界相互作用。
腦幹是連接大腦和脊髓的關鍵部位,它分為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腦幹的上半部分主要包括中腦和橋腦,其主要功能有:
調節意識狀態:中腦的上部通過控製神經元活動,調節感知和注意力等意識狀態的變化。
控製眼動:中腦還負責控製眼球肌肉的收縮和鬆弛,從而調節眼動的速度和精度。
傳遞運動信息:橋腦位於中腦和延髓之間,它主要負責傳遞本體感覺和運動信息,調整身體的肌肉協調性。
腦幹的下半部分主要包括延髓和與脊髓的連接部分,其主要功能包括:
控製唿吸和心率:延髓是人體控製唿吸和心率的重要部分,其神經核與肺、心髒等器官相連,調控這些器官的活動。
傳遞感覺信息:脊髓是神經係統的主要感覺傳導途徑,它接收來自皮膚、肌肉、骨骼等感覺器官的信息,並將其傳遞到大腦皮層,使我們能夠感知周圍環境。
控製肌肉運動:脊髓也是神經係統的主要運動傳導途徑,它接收來自大腦的運動指令,並將其傳遞到身體的肌肉,從而控製身體的運動。
總體而言,腦幹的上半部分主要負責意識和感知功能,而下半部分則主要負責控製生理功能和運動。我傾向於認為靈魂可能與腦幹的上半部分有關。
如果靈魂沒有確定的目標,它就會迷失自我。
一般而言,靈魂的目標是自我價值的實現。老一輩的人可能缺乏個人靈魂,獨立精神,自由思想。他們被思想統一後,被集體要求不停奉獻,個人存在價值和閃光點,被集體及官員所抹平。
我對於靈魂的定義是形體幻覺及自我錯覺的共同效應。自我對自我進行感知會產生一個映像,無論是水映還是鏡映,這都是一種自我錯覺。
靈魂的基礎包括形體感覺(形體情愫)與形體控製(形體緒愫)。當靈魂脫離身體後(失去對形體的控製後),意念和欲望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控製,這說明靈魂隻是自我的影子,也是神經電磁脈衝的宏觀表現。
別人的靈魂定義是人類或其他生物的非物質幻像,是心理過程和認知能力的綜合體,包括自我意識、心靈、智慧、認知、感知、記憶等方麵的集合。
形體幻覺是一種錯覺,通常指人們對於自身身體形態的感知出現了偏差或失真。這種感知的偏差可能是由於大腦處理信息時的錯誤導致的。常見的形體幻覺包括身體變形、身體大小失調、身體部位錯位等。形體幻覺可能會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擾,也可能會影響人們的心理健康和情緒狀態。一些心理和神經學疾病,如身體形象障礙症、偏執性精神障礙等,也與形體幻覺有關。
靈魂隻是一個人的心理和意識的統稱,是一種自我整體的錯覺或錯覺體驗。這種觀點主要源自於現代科學對於人類意識、自我意識、心理和神經生物學等方麵的研究。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靈魂是由人類大腦活動所產生的,是人類自身存在的主觀感知和認知,而非一個實體或本質。
意識清醒時,形體幻覺和身體感覺高度合一的一體。身體和感覺我統一為一體,此時形體幻覺在身體重力中心質點。意識清醒時,人們的形體幻覺和身體感覺確實會高度合一,形成一種整體的感知體驗。這種感知體驗包括身體的位置、方向、大小、形態等多個方麵,是人們對於自身身體狀態的感知和認知。人們在感知體驗中,身體和感覺高度統一,形體幻覺與身體重心的認知緊密相連,共同構成對自身身體狀態的完整感知與認知。
將“阿飄”理解為一個會飄浮無腳的形體幻覺,可以更好地理解意識昏迷時產生的形體幻覺。這種形體幻覺是一種幻體感,是精神與肉體分離後的一種感知體驗。在形體幻覺中,人們會感覺自己的身體脫離了肉體,並且可以從俯視視角觀察自己的身體。這種幻覺是可記憶的,人們可以迴憶起自己曾經產生過的幻覺體驗。“阿飄”代表的是這種幻覺中的身體狀態,它沒有腳卻能夠飄浮,是一種沒有實體的幻體。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幻覺體驗隻是一種暫時的狀態,腦死亡後就會消失。
但在現代科學的角度來看,靈魂和自我更多的被視為一種心理和神經生理現象。
《潛水艇與蝴蝶》是法國前總編輯讓-多米尼克·巴比特的自傳,講述了他在中風後隻能動用眼睛來與外界交流的經曆。潛水艇和蝴蝶在這本書中都是隱喻,分別指代著身體和靈魂。潛水艇是指身體,因為身體需要依靠大腦和神經係統來控製各種運動和感知功能,就像潛水艇需要內部的設備和控製係統來保持艇身的穩定和移動。在巴比特的例子中,他的身體失去了正常的運動和感知能力,就像一艘失去了控製的潛水艇,隻能被動地漂浮在海水中。而蝴蝶則代表心靈或靈魂,因為蝴蝶代表著一種自由、輕盈和美麗的形態,就像靈魂可以在意識的層麵上自由地探索和感知外界。在巴比特的例子中,盡管他的身體失去了正常的功能,但他的意識和思維能力仍然保持了活躍,就像一隻蝴蝶在空中自由翱翔和想象。通過這種隱喻的方式,巴比特將身體和靈魂區分開來,並強調了靈魂的自由和輕盈是人類精神的核心。
靈魂是存在感(利我核心)經由庫控層人格主副id後在潛意識層中自我本能級欲情像的感像;靈魂是利我中存在感的本體感像;身體因素導致存在感發揮受到阻擾時,其就會成為空間方位感的副靈魂感像(幻覺),並且此感像也有一定執我感。靈魂源於感覺與自性、本能欲念的交織。
【靈魂出竅】大腦中的顳頂聯合區負責處理視覺和觸覺信號、從內耳傳來的平衡和空間信息,以及關節、肌腱、肌肉傳遞的感覺信號。它將這些信息整合,使我們能夠感知到自己身體的存在,以及自身與周圍環境的相對位置。靈魂出竅現象通常被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輕微的分身體驗階段,即個體感知到或看到另一個自己的存在。這種感受往往會發展到第二階段,此時自我意識在真實自我與那個“另一個自己”之間來迴移動,搖擺不定。在最後一個階段,個體感覺完全離開了身體,並從旁觀者的角度觀察自己的身體及周圍環境,能夠在自身身體感像與意向靈魂像之間自由切換。[5]
【靈魂的結構】靈魂的外殼可以被視為形體控製係統,而內核則是執我球之自我感知係統。靈魂是人體與人體軟件係統之間的生物存在,即自我感知係統。在病態狀態下,退化成程式的自我可能導致身體控製程式的異常及錯誤。
靈魂就是指即身體感像係統和感覺自己存在感像的合並體。靈魂是建立在身體、各類我、時間的基礎上的,還帶有一些欲情色彩的感像運行的表現。
執我旋度維,類似地球對地表物品的引力,其中心質點就是選擇我(自主我),主控著自主意識係統。
任何人心中都住著一個“邪惡”的靈魂,隻是有些人它與心靈比較近或融為一體,而有些人則感覺它比較遠,甚至感覺不到它的存在。靈魂的內核(本原)可視為潛時空,外殼(感覺觀測,產生時空感)則為顯時空,整體呈類球皮結構。
靈魂的利己存在(純命令性的、無情感色彩的存在)是意識的最核心控製維度。靈魂的內核是欲情我。靈魂出竅體驗可以看作是情欲感知係統的最低能量運行狀態(休眠態)。靈魂本質上就是身體感官感受的受體,以及精神上感知的自我。
靈魂結構分為內核與外殼。內核是一個觀察實心球,通常位於外殼內部,靈魂出竅時內核與外殼在某一觀察點分離。例如,在歐式平麵坐標下,一段曲線與坐標某一點的直角運行畫出的圖形,那個點就是觀察點,畫出的圖形的幾何中心可視為內核球的位置。
靈魂體感像的拓撲結構類似於兩個不允許穿越自身的套娃。內部套娃為精神感受器(自我啟動時它才啟動),稱為“靈”;外部套娃為身體感受器(身體啟動時它才形成自體感像),稱為“肉”。靈和肉一旦碰撞,其能量會產生類似短路的效應,導致意識空白,如性愛高潮時的體驗。靈魂、自我是位於大腦(硬件)和意識係統(軟件)之間,生物質驅動(bios)之上,意識係統底層內核的存在。
靈魂具有可感知性和意向性兩大特征。
【靈魂的結構】人的靈魂在身體中的感像,是四維時空外形與幾何中心內核偏移變形對比作用的結果。身體靈魂分為內核與可彌散外殼。外殼結構類似於人體身體感像形狀(在正常醒覺狀態下,它與身體情愫控製係統是合一的),而內核結構的頭部則包括感知出發掃描眼(僅保留感知掃描鏡頭)。睡醒後,可感受到身體靈魂外殼由睡眠時的極邊無限大遠狀態(彌散態)逐漸內縮,直至與形體感像形狀大小等同,無縫合一(外殼彌散內縮至形體大小,與身體情愫同步結束時)。
靈魂啟動時:1.感覺我(自我及本我的底層)有對形體空間感覺進行驅動、識別及對焦的過程。2.身體點位與感覺位置感像(感像二維空間放大4096倍)中心焦點有對焦過程,非垂直90度則產生感像與身體位置的移形(類似哈哈鏡效果)。睡醒時易產生靈魂球體內(內空間某方向)球皮球形偏移變形感(外看為變形球極投影),實為形體與靈魂對焦過程中的現象。
【靈魂的結構】靈魂在醒覺狀態時通常被約束在自體形體感知網內,形成執我存在感像。當自體形體感知消失(靈魂脫離身體)後,靈魂會純粹以情緒驅動在幻覺空間中呈現方位位置感像。如果將靈魂比作身體自我感知發出的一團煙霧,那麽煙霧的邊界最高處就是“執我”(一般狀態在靈魂原點處)的視點(朝向身體)。靈魂本質上是四維時空意識的執我主線,是四維時空感知極限的彎曲再動態變化。
靈魂與身體的關係:靈魂世界沉溺於身體情感的勢力範圍內。靈魂由形體情緒(原始身體驅動)中的執我驅動所演繹而來,換句話說,是由身體級控製驅動產生的。靈魂、自我是位於大腦(硬件)和意識係統(軟件)之間,生物質驅動(bios)之上,意識係統的底層內核。
靈魂具有可感知及意向兩大特征。可感知是指靈魂能夠感知和體驗外部世界及自身狀態;意向則指靈魂具有自我意識和自我決定的能力。
睡醒後大腦對外界空間感知的長短、大小膨脹及舒展變化,可以視為靈魂在身體內的伸展活動。
身體層麵的靈魂與精神層麵的靈魂共用一個自我感知的核心。
自我靈魂等於自我感覺、自我感知、自我形象及執我體係的總和。
靈魂是自我感覺之源(任何感覺都需經過自我)。靈魂既能被感受到其“身體空間之形”及其變化(部分大小及長遠),又能通過自我去感受和感知一切感覺。
思維是靈魂內部的自我對話。
靈魂是自我感知的本原層和自我形象的幾何中心體。
“感覺我”(牢籠)與“本能欲我”(怪獸)構成了靈魂的核心部分。
靈魂是處處存在的感知體感知的集合流,是本能存在的趨向點,是意識的意向點,也是執我的指向點。
靈魂體感像的拓撲結構類似於兩個不允許穿越自身的套娃。內層套娃為精神感受器(自我啟動時它才啟動),稱為“靈”;外層套娃為身體感受器(身體啟動時它才形成自體感像),稱為“肉”。靈和肉一旦碰撞,其能量會產生類似短路的效應,導致意識空白,如性愛高潮時的體驗。
靈魂結構包括內核與外殼。內核是一個觀察實心球,通常位於外殼內部。靈魂出竅時,內核與外殼在某一觀察點分離。例如,在歐式平麵坐標下,一段曲線與坐標某一點的直角運行畫出的圖形,那個點就是觀察點,畫出的圖形的幾何中心可視為內核球的位置。
認知靈魂隻能獨立進行(隻能獨立存在),因為“自我”的存在,從某種角度看,是一種內在的信息加密算法。
睡醒後大腦對外界空間感知的長短、大小膨脹及舒展變化,可以視為靈魂在身體內的伸展活動。
身體層麵的靈魂與精神層麵的靈魂共用一個自我感知的核心。
自我靈魂等於自我感覺、自我感知、自我形象及執我體係的總和。
靈魂是自我感覺的源泉(任何感覺都需經過自我)。靈魂既能被感受到其“身體空間之形”及其變化(部分大小及長遠),又能通過自我去感受和感知一切感覺。
思維是靈魂內部的自我對話。
靈魂是自我感知的本原層和自我形象的幾何中心體。
“感覺我”(牢籠)與“本能欲我”(怪獸)構成了靈魂的核心部分。
靈魂是遍布各處的感知體感知的集合流,是本能存在的趨向點,是意識的意向點,也是執我的指向點。
認知靈魂隻能獨立進行(隻能獨立存在),因為“自我”的存在,從某種角度看,是一種內在的信息加密算法。
一些哲學家認為靈魂是一個存在於不同維度和時空中的實體,它超越了三維物質世界的限製,並具有跨越時空的能力。一些研究者則認為靈魂是一個基於量子力學的實體,它存在於多維時空中,且與物質世界相互作用。
腦幹是連接大腦和脊髓的關鍵部位,它分為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
腦幹的上半部分主要包括中腦和橋腦,其主要功能有:
調節意識狀態:中腦的上部通過控製神經元活動,調節感知和注意力等意識狀態的變化。
控製眼動:中腦還負責控製眼球肌肉的收縮和鬆弛,從而調節眼動的速度和精度。
傳遞運動信息:橋腦位於中腦和延髓之間,它主要負責傳遞本體感覺和運動信息,調整身體的肌肉協調性。
腦幹的下半部分主要包括延髓和與脊髓的連接部分,其主要功能包括:
控製唿吸和心率:延髓是人體控製唿吸和心率的重要部分,其神經核與肺、心髒等器官相連,調控這些器官的活動。
傳遞感覺信息:脊髓是神經係統的主要感覺傳導途徑,它接收來自皮膚、肌肉、骨骼等感覺器官的信息,並將其傳遞到大腦皮層,使我們能夠感知周圍環境。
控製肌肉運動:脊髓也是神經係統的主要運動傳導途徑,它接收來自大腦的運動指令,並將其傳遞到身體的肌肉,從而控製身體的運動。
總體而言,腦幹的上半部分主要負責意識和感知功能,而下半部分則主要負責控製生理功能和運動。我傾向於認為靈魂可能與腦幹的上半部分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