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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風雨飄零


    溫首輔站的角度高,口才更是沒得說,隨著這個政壇老狐狸深入淺出的寥寥數語,崇禎皇帝對徽州鹽商了然於胸。


    徽州鹽商主要是稱雄於兩淮,揚名大江南北。


    在鹽業上,他們有著天然的地緣優勢。


    徽州相距兩淮,雖有崇山之限,大江之隔,但相比與遠在西北的晉商,尚屬近鄰。


    而且從徽州到兩淮鹽區的中心城市揚州,水陸可通,往來便捷,從水路啟程經寧國、蕪湖、南京也就直下揚州了。


    而且,經商需要文化,自古皆然。


    鹽業是一種特殊的商業,對鹽業的生產管理、運銷、課稅等等,大明都有完整的政策規定,非常詳細、具體。


    因此,從事鹽業的經營,必須熟悉鹽法。


    而徽商是一支以“儒賈”為特征的商幫,他們雖是商人,卻基本上都屬於文人。


    因此,對於鹽法的研究,他們比朝廷派去的鹽官都理解得更為透徹深入。


    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大明行鹽之法主要是官督商辦,朝廷委派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擔任鹽官。


    因為鹽務關係國計民生,非鴻儒碩學、幹練明敏者莫能擔此重任。


    而鹽商尤其是總商要經常與鹽官打交道,他們必須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才與鹽官有共同語言、共同雅趣,甚至有可能成為與鹽官唱和往來的詩文之友。


    於是,事情就悲催了。


    官商勾結就成了必然。


    商人給鹽政官員以優厚的生活供應,毫無疑問,鹽政官員自亦能給予商人格外關照。


    尤其是徽商善於結交籠絡官員,那手段簡直牛逼到讓人無法拒絕,著名的揚州瘦馬就是他們想出來腐蝕朝廷官員的。


    當然,聰明的徽商遠不止隻有女色一種手段,他們的手段是多樣化的。


    總之,一句話,很少有人能抵擋他們海陸空各種手段的轟炸。


    如此一來,官商勾結的後果就是,原本屬於國家的收入沒有了,全部落入貪官和徽商鹽商的口袋裏。


    “去年鹽稅的收入不足一百萬兩銀子。而在大明中期,鹽稅收入一般都超過二百多萬兩白銀,幾乎少了三分之二。”


    說到最後,溫首輔語氣低沉,開始列出實際數據。


    這些錢,流向哪裏,其實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


    尤其是作為大明的首輔,更是不可能不知道。


    可那又如何?


    管得了嗎?


    多少年過去了,不是依舊?


    不過,近期皇上的手段,讓首輔大人感覺或許有辦法解決難題。


    隻是,這個坑有點大,不知皇上……


    mmp,聽完溫奸相的話,崇禎皇帝覺得龍蛋隱隱作痛。


    朕接手的這個爛攤子啊,其實徹底推翻掉,打爛了重建比較容易。


    像這樣在原有體製上修修補補,打打殺殺真他娘的讓人憋屈。


    隻不過朕是皇帝,又不能造自己的反,隻能忍著。


    不過,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


    那還是隻能幹了!


    “看來,又要殺了!”


    崇禎皇帝搖搖龍首,嘴裏一裂,似無奈又似冷笑,對著滿懷希望的溫首輔說道。


    溫奸相眉頭一皺,心了一沉,口裏發苦,雙手一攤,第一次反對崇禎皇帝道:“皇上,恐怕不妥啊!


    鹽官貪腐自然有朝廷法度,這個可以殺。可徽商和晉商不同,他們沒有勾結外敵,沒有致死的罪名啊!


    若皇上強行殺之,江南民心肯定盡失,一旦有別有用心之人挑撥,恐有動亂。


    而且,朝廷有求於這些徽商。”


    作為大明首輔,溫奸相自然把維穩擺在首位。


    崇禎皇帝聽完,愣住了。


    對哦,這些徽商沒有罪名啊!


    他們是合法經營,勤勞致富。


    畢竟,連稅都不要交了,自然沒有偷稅漏稅之說,大明更沒有行賄受賄罪同一體之說,如何定罪?


    不定罪,如何剝奪人家的財產?


    而且,他們不僅沒有罪,在江南百姓心中,他們還是活菩薩。


    徽商是儒商,是讀書人出身,平日裏很講究,最在乎名聲。


    說老實話,在太平年間,修橋補路的事情沒少幹。


    在災年,開倉放糧賑災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總之一句話,他們慈善幹得相當不錯。


    並且,崇禎皇帝知道,他們還是複社的金主之一,那些平日裏得到讚助的複社士子,沒少為他們宣傳善行。


    所以,他們在江南的名聲向來不錯。


    還有,從另一方麵講,他們也算愛國人士。


    曆史上,大明涼涼之後,建奴大軍南下,南明朝廷開始抵抗。


    這其中,醒悟過來的部分複社士子和大明官員,開始招兵買馬拉起隊伍和建奴開幹。


    而這裏麵的糧餉,就是這些江南鹽商或者海商讚助的。


    這其中的做法,和民國時期的一些商人大地主捐助老蔣抵抗倭寇頗為類似。


    世道顛倒了!


    崇禎皇帝感到很無奈,終於體會到前幾任皇帝的心情。


    一個士紳不納稅,就已經讓國家受不了?


    可這還不算完,還有土地不納稅,經商不納稅,什麽都不納稅。


    隻有農業要納稅,隻有地裏刨食的百姓要納稅。


    其他的都是大爺!


    曆史上,在位四十七年的萬曆皇帝也動不了這些,他把手伸到了礦山,可結果還是收不上來稅。


    為了增加收入,派出了礦監收稅,結果呢?


    礦監被打死了不少,礦稅也被迫廢除了。


    占著國家的礦開礦賺錢,不準國家收稅,還打死了收稅的太監,這種事情千百年來隻有大明才有!


    好吧,萬曆皇帝拿他們沒辦法,隻能憋屈著。


    問題是這些人很囂張,開始扣帽子,什麽太監橫征暴斂,什麽太監弄得民不聊生,什麽皇帝與民爭利。


    這是哪跟哪啊,簡直顛倒黑白。


    大太監收錢,他們能看得上老百姓手裏麵的錢?


    榨幹了也沒有多少錢不是!


    這就好像跑一百個地方,向一萬個家庭收費,也不如往馬爸爸公司一座,打點秋風來得多啊!


    這個道理誰都懂。


    所以,萬曆和太監收稅,弄得還是這些大戶。


    問題是,大明的大戶是誰?


    能得罪嗎?


    於是,萬曆挨罵自然就不足為奇了。


    想起這些,崇禎皇帝再也不能淡定,連坐都坐不下,負手起身踱著方步,腦海裏不停轉動著,怎麽辦?


    “溫愛卿有何方法,趕緊說來?”


    走動著,崇禎皇帝發現不對勁啊,溫奸相這老貨低著頭,緊縮雙眉,一副欲言又止難以抉擇的模樣,立馬開口說道。


    “皇上,臣以為,或許需要進行鹽法改革,取消開中法,取締徽商手裏的根窩,才是長久之計。


    可臣又擔心,不知時機是否合適?又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裏的雄厚資金?”


    溫體仁依舊思索著,緩緩說出心中的憂慮。


    說起來,大明的鹽法改革並非第一次,長久以後都在與時俱進。


    明初,對百姓不錯的老朱為避免權勢仗勢獨占鹽利,嚴禁食祿之家行商賣鹽。


    洪武二十七年,老朱下令,禁止公候伯及文武四品以上官員的家人、奴仆行商中鹽,侵奪民利。


    景泰五年,規定官員每人支給鹽三千餘斤,吏每人支鹽五百餘斤,以防官吏幹預鹽政。


    此法製定後,鹽務井然有序,國家獲利較大。


    後來,隨著戰事的進行,推出開中法。


    開中法是指開邊報中,即由官府公布條例,召商輸糧食等物與邊境地區,以鹽作為報償。


    實行開中法的目的,最初主要是為了增強邊境的軍事儲備,充實軍餉,之後擴展到為救濟水旱饑饉,囤積糧草。


    每當邊境軍餉發生不足,或發生水旱災害時,由戶部出榜,召商輸納。


    或令商運糧於指定地點,戶部編製勘合和底簿,一式二份,一份交給發糧機關,一份發給各轉運提舉司。


    商人納糧後,由收糧機關將所納糧數及應支鹽數填給倉鈔,商人持此倉鈔赴各轉運提舉司。


    轉運提舉司比對相符後,按商人所納糧數給引,派場支鹽。


    商人得鹽後自行運售。


    以糧食換鹽引,利用商人運糧納米,充實邊儲,這就是大明代食鹽開中法的主要內容。


    開中法實行後,國家節省了大量的轉運費,邊疆糧餉也得到了保障。


    由於開中法效果顯著,不僅糧粟,凡屬國家急需物資,皆令商人輸納中鹽。


    由此而衍生出許多新的製度,如納馬中鹽、納鈔中鹽、納鐵中鹽、納布中鹽等等。


    總之國家需要什麽,就開中什麽,鹽隨時隨地成為國家與商人交易的媒介。


    可自憲宗成化以後,吏治日益敗壞,鹽法亦日趨紊亂。


    成化末年,權要門宦仗勢以廉價買進淮、浙鹽販賣,謀取大利,導致官鹽賣不出去。


    弘治十五年,奸商通過外戚張鶴齡請求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另用價買各場餘鹽如其數,聽其販賣,竟得到了同意。


    於是,大明中期鹽法敗壞,關鍵在弘治皇帝心太軟,偏寵權貴。


    官宦借權力尋租,轉賣批條,坐收巨利,受苦的是老百姓。


    萬曆後期,實行綱鹽法,即由萬曆前的民製,官收商運商銷的製度改為民製商收、商運、商銷。


    綱鹽法是商人壟斷食鹽運銷的製度。


    萬曆四十五年明神宗采用鹽法道袁世振建議,將各個商人所領鹽引分為十綱,編成綱冊,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


    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


    從此官不收鹽,由商人和鹽戶直接交易,收買後運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


    從此內地鹽商得到了解放,食鹽的運銷紅火起來。


    綱鹽法在疏通積壓的鹽引方麵的確發揮相當大的作用,這對於挽救鹽政的崩潰,多少起到一些支持作用。


    但實行過程中,也產生了新的問題,即,權錢交易,有權的宦官也借機勒索。


    權貴壟斷鹽利,政府肆意搜刮,加派頻繁,使引價日增。


    天啟元年,每引官鹽的價格是三兩八錢。私鹽每引價格最高不過五錢,即使加上賄賂上下官吏的支出,仍不及官鹽價格的一半。


    商人紛紛販賣私鹽,再加上令鹽課改折,灶戶改納鹽為納銀,征非所產,灶戶非私販而不能得銀,結果導致私鹽更為盛行。


    到了崇禎年間,就更不用說了。


    簡直敗壞到了極點了。


    而這,也是溫首輔決定改革鹽法的初心。


    當然,他是在這段時間看到崇禎皇帝的霹靂手段後,才動了心思的。


    否則,他根本生不起這個念頭。


    沒有一個強勢的皇帝支持,他一個首輔能幹什麽?


    尤其是在朝廷搖搖欲墜的情況下。


    “合適,有什麽不合適?隻要能弄到銀子,怎麽搞都合適!”


    溫奸相剛說完,崇禎皇帝眼前一亮,立馬開口說道。


    不過,對於溫奸相的第二個問題,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裏的雄厚資金,崇禎皇帝並沒有什麽主意。


    因為,這不是一般人可以幹的。


    而且,這個資金,規模之大,令人咋舌。


    時下大明,朝廷的鹽業生產已經達到相當規模,在全國擁有十一個大鹽田。


    最大的一個,是位於揚州附近大運河與長江交匯處的兩淮鹽田,其次為天津長蘆鹽場。


    兩淮鹽田包括大大小小三十個鹽廠,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產鹽量負責供應整個江南並且出口蒙古等地。


    天啟年間,大明軍費因建奴入侵而大增時,朝廷曾試圖強迫商人提前購買未來二至三年的鹽引許可,來增加額外收入。


    可江南鹽商通過拒絕購買這些預售的鹽引,來表達自己無聲的抗議。


    除非鹽務官員答應擴大運輸額度,並讓他們以現有鹽引運輸,他們才會妥協。


    其中,一些更具投機野心的鹽商,也就是徽商,甚至趁機買下同行的舊鹽引,以求增值獲利。


    當然,鹽務官員可以裁定舊的鹽引許可無效,借此打破鹽商的專賣局麵。


    然而,官員們發現,鹽業貿易過於龐大,隻有眼前這些商人,才有足夠資本預購鹽引。


    因此,在鹽務官員的請求下,朝廷於做出重大讓步。


    任何購買新鹽引的人,都可以在不久的將來獲取永久性的運輸選擇權。


    於是,朝廷的這次妥協,終於形成了壟斷,二十四家徽商壟斷了兩淮鹽場的銷售。


    很快,他們便將這種選擇權轉換成家傳許可——“根窩”。


    這項特權為他們的後代積聚起了巨額財富。


    鹽田裏商人的數量越來越少,他們的個人財富卻越來越多。


    可這種集中的趨勢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隻有最富有的商人,才能承擔起囤鹽一年的資本風險。


    因為,存鹽變質的可能性一直都存在。


    所以,鹽務官員必須確定鹽商們有足夠現銀,可以挺過足以讓小商販傾家蕩產的倉儲損壞。


    集中化的經濟趨勢,就勢必牽涉到經濟規模。


    在規模如此巨大的貿易活動中,與大量從事地方市場交易的商人相比,的確隻有少部分人具備經營全國性市場的能力。


    說得好複雜的感覺,其實,這在崇禎皇帝心中,這分明就是後世的總代理製度。


    這二十四個代理商,壟斷了兩淮鹽場,取得定價權,然後再找二級、三級分銷商,層層分包下去。


    隻不過,這些徽商實力確實他娘的雄厚,每年承包兩淮鹽場的資本高達八千萬兩白銀。


    他們利潤有多少崇禎皇帝不知道,他隻知道,肯定少不了。


    因為他們還要四處打點各級官員。


    總利潤中有一部分自動撥作饋贈、酬酢及賄賂曆任監督鹽場的官員之用。


    為的,就是能繼續承包兩淮鹽場。


    試問,投資如此之高,沒有高利潤誰願意幹?


    這不是傻逼嗎?


    而朝廷呢,這八千萬兩白銀,要供應兩淮鹽場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和處於揚州的鹽運司運轉外,一年上繳戶部得銀不足一百萬兩。


    這他娘的是什麽比例?


    完全是替人打工啊!


    這怎麽行!


    ps:隆重推薦好友一本唐朝的小說《盛唐血刃》,已經兩百萬字了,趕快開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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